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小学生课间加餐 | ||
来信时间: | 2021-08-09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小学一年级孩子的家长,2020年入学,孩子在校期间学校禁止学生吃任何食物,我咨询了学校领导,答复是为了孩子安全考虑,我理解,对于一个只有不到8岁的孩子,处在身体快速增长的阶段,孩子在用过早餐后的一到两小时应该进行食物补充,因为脑力劳动也需要消耗大量能量,只有及时补充葡萄糖和蛋白质才能让孩子的大脑继续高效运转,对于在校学生,必须每90分钟补充一次,这样可以让孩子注意力更加集中,情绪稳定,学习状态更好,不至于犯困。在孩子上午的两节课后为孩子补充一些水果或者面包或者牛奶是非常有必要的。出于安全考虑,学校可以统一为孩子订购,费用可以是自愿交纳,或者孩子带去学校老师集中保管起来,第二节课间操后让孩子食用。没有加餐,孩子到中午1点半放学后回家已经饥肠辘辘,也容易因为血糖耗尽而致低血糖晕倒,发生危险。关于补充加餐,其他地区的学校都是在实行的,希望我们昌吉市的领导能为孩子着想,实行在校加餐制度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1-08-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关于小学生课间加餐》的问题,我市教育局立刻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依据相关文件和政策一一向您进行了解答。 1、昌吉市九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依法开展,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收的均为本学校片区内的学生,学生上下学距离半径一般不超过两公里,学生放学后有充足的时间吃饭和休息,因此不设置住宿和食堂。 2、按照昌吉市各小学作息时间,冬季中午休息2小时,夏季中午休息2.5小时,学生回家吃饭后可以进行午休,而学校也无法提供午餐条件及午休场所。早上十点上课,中午一点十分放学 3、根据昌吉市八项预警机制的要求小学生一律不得自带食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二、处理结果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对《关于昌吉市中小学生课间加餐》进行了解读。在与您的电话回访中,您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教育局安全服务中心,联系人:万新,电话:0994-22814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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