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小区未配备灭火器 | ||
来信时间: | 2021-10-29 | ||
信件内容: |
我居住在宁边西路滨湖河新城一期,在前段时间严抓消防的情况下,每栋楼必须配备2个灭火器,我们小区一直没有配备。请领导严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1-11-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滨湖河新城一期未配备灭火器”的问题。经核实,滨湖河新城小区是由新疆新融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的。按照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昌吉市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楼栋单元 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各企业需对所管辖物业小区楼栋内按照多层住宅每单元1具灭火器、高层住宅每单元2具标准配备灭火器(箱)。2021年8月物业公司、延北街道、房管局和消防部门组织召开消防会议,目前,滨湖河新城的灭火器安装工作已完成,该单元灭火器放置在单元门门口处。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房管局也要求物业公司耐心地做好小区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我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反馈给您。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科,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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