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准生证不予办理 | ||
来信时间: | 2021-11-0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委领导: 您好, 我与爱人均在昌吉市工作,结婚后在中山路街道警苑社区办理准生证,告知因非事业编制人员,故单位开具生育证明无效,拒绝办理准生证。这一问题不知是政策问题,还是计生专干个人问题。我二人单位均已出具初婚初育证明,仅仅因为是合同工就不能办理,有编制就能办理。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开具从新生育证明,在疫情工作时为人民服务时不区别有无编制,在身为群众需要办事时区别。个人觉得不太合适。 诉求如下: 1.假如政策区别对待,建议调整政策。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合适。建议不要歧视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 2.在国家鼓励生育的大环境下,建议准生证办理流程应简洁化。 3.若因个人工作故意刁难群众办事希望社区予以整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此致 敬礼 韩俊涛 2021年11月2日13:08:49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1-11-30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办理准生证被区别对待,建议准生证办理流程应简洁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问题。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市中山路街道社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村居计划生育干部要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详细解释准生证办理要求,让居民少跑路。 二、处理意见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市中山路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村居计划生育干部要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详细解释准生证办理要求,让居民少跑路。社区计划生育干事已与您取得联系,并详细地解释了准生证办理要求,告知您可在户籍地办理也可在所在社区写承诺书后办理。 2021年11月11日,我市中山路街道电话联系您的妻子,了解到您夫妻二人已在户籍地办理了准生证。 我市中山路街道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将处理情况进行反馈,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电话:0994-259273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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