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城市养犬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5-06-10 | ||
信件内容: |
近年来养犬人数增多 几乎全部养主未经历过养犬正规培训 责任意识不强 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 导致人行道公园绿化带里狗屎明显增多,环卫工人负担加重防不胜防,建议政府对该现象进行管理 本人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1、公安、城管、部门在遛狗的高峰时段密集区域对狗主人进行养犬证排查,对未办理养犬证养主进行规劝、批评、罚款、没收、公益岗位的值班。 2、在巡查期间发现未清理宠物粪便的进行批评教育及罚款或者公益岗位的值班 3、对养犬证的办理设置周期性考试及收费培训教育 4、对犬只强制性定期检疫 5、对烈性犬及时处理 6、公安机关、城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犬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履行政府职责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6-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近年来养犬人数增多几乎全部养主未经历过养犬正规培训责任意识不强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导致滨湖河在内的各个公园绿化带力狗屎明显增多,环卫工人负担加重防不胜防,建议政府对该现象进行管理被人具体建议措施如下;1、城管部门在遛狗的高峰时段密集区域对狗主人进行养犬证的排查,对未办理养犬证养主进行规劝、批评、罚款、没收、公益岗位的值班。2、在巡查期间发现未清理宠物粪便的进行批评教育及罚款或者公益岗位的值班。3、对养犬证的办理设置周期性考试及收费培训教育。4、对犬只强制性定期检疫。5、对烈性犬及时处理。6、公安机关、城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犬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履行政府职责。” 二、处理结果 接件后昌吉市公安局第一时间联系您,就您提出的六点建议诉求进行答复。现将答复如下: 1、“城管部门在遛狗的高峰时段密集区域对狗主人进行养犬证的排查,对未办理养犬证养主进行规劝、批评、罚款、没收、公益岗位的值班。”昌吉市公安局将建立重点整治区域巡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巡检,及时主动发现涉犬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执法手段。 2、“在巡查期间发现未清理宠物粪便的进行批评教育及罚款或者公益岗位的值班。”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不得放任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卫生,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呕吐物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予以没收,可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对养犬证的办理设置周期性考试及收费培训教育。”目前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养犬证办理的规定和流程内,暂未明确要求设置周期性考试以及收费培训教育相关内容。 4、“对犬只强制性定期检疫”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第七条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检疫、建档和防疫、疫情监测工作;对犬只养殖、诊疗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进行防控;配合公安机关对犬只植入电子标识;组织指导监督养犬人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具体负责犬只检疫和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5、“对烈性犬及时处理”昌吉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及《昌吉州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 6、“公安机关、城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犬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履行政府职责”昌吉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养犬群众及养犬行为关注,发现未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文明养犬的行为第一时间进行督促纠正。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联系人:张入文,电话:0994-221216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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