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政府职能部门责令业主委员会解散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文件 | ||
来信时间: | 2025-06-17 | ||
信件内容: |
昌吉市硫磺沟镇滨河苑小区2020年10月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依法在昌吉市房管局进行备案,备案成员共7人,2021年业主委员会成员变动,其中1人递交辞职报告,1人口头辞职,业主委员会成员增补2人,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辞去职务,召开业主委员会议表决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委会章程》无特殊规定,主任或副主任辞去职务的,一般自动回归委员身份。)截止2022年6月15日前,业主委员会成员共计7人,5人在房管局备案,2人向社区提交资料,并未在房管局进行备案。钢花社区和硫磺沟镇政府均未对人员变动提出异议或责令整改。 2022年6月15日,钢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网格群发布公告,按照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存在空缺,无法履职故由钢花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收缴业主委员会公章。 滨河苑小区业主认为此公告无法律依据,不予认可。如该公告由硫磺沟镇政府授意,请钢花社区向滨河苑业主出示盖有硫磺沟镇政府公章的指导文件,向滨河苑业主委员会下发该文件。如钢花社区从未收到硫磺沟镇政府的指导文件,钢花社区并无合法身份收缴业主委员会公章,更无权解散业主委员会,要求钢花社区归还公章,撤销代管职责公告。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6-23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硫磺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市硫磺沟镇滨河苑小区2020年10月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依法在昌吉市房管局进行备案,备案成员共7人,2021年业主委员会成员变动,其中1人递交辞职报告,1人口头辞职,业主委员会成员增补2人,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辞去职务,召开业主委员会议表决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委会章程》无特殊规定,主任或副主任辞去职务的,一般自动回归委员身份。)截止2022年6月15日前,业主委员会成员共计7人,5人在房管局备案,2人向社区提交资料,并未在房管局进行备案。钢花社区和硫磺沟镇政府均未对人员变动提出异议或责令整改。2022年6月15日,钢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网格群发布公告,按照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存在空缺,无法履职故由钢花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收缴业主委员会公章。滨河苑小区业主认为此公告无法律依据,不予认可。如该公告由硫磺沟镇政府授意,请钢花社区向滨河苑业主出示盖有硫磺沟镇政府公章的指导文件,向滨河苑业主委员会下发该文件。如钢花社区从未收到硫磺沟镇政府的指导文件,钢花社区并无合法身份收缴业主委员会公章,更无权解散业主委员会,要求钢花社区归还公章,撤销代管职责公告。 二、处理结果 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问题。2020年12月,硫磺沟镇钢花社区滨河苑小区业主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后续运营过程中,业委会在运行过程中由过半数成员辞职或更换,且未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不符合《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无法发挥职责视为自行解散。目前,硫磺沟镇钢花社区正积极向广大业主征求关于召开业主大会事宜,并将完善业主委员会人员。上述处理结果已在2025年6月19日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马亮,电话:1529969456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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