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索 引 号 | CJS003/2024-0000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18:51:37 |
名 称 | 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回族自治州 委员会 办公室 预警 提示 | |
来 源 | 昌吉州政府网 |
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4] 8号
时间:2024年4月12日17时00分
险情类别 |
大风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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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单位 |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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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 |
昌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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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级别 |
大风红色预警 |
影响时间 |
4月12日 |
天气概要 |
昌吉州气象台:预计未来6小时,吉木萨尔县城区,庆阳湖乡,红旗农场三分场;奇台县五马场,木垒县乌孜别克乡,大石头乡老君庙将出现12级以上大风,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沙尘天气,请加强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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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
昌吉州气象台2024年4月12日16 时 16 分将大风橙色预警升级为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林草、农业、交通、文旅、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排查治理隐患,注意防范大风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电力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工作;城市火灾安全、森林草原火灾安全形势易受影响,需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及处置工作,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各县市(园区)要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工作,尤其是要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农业大棚、加油站、企业生产工棚、停车场等搭建物,以及群众红白喜事临时搭建的棚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需强化本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叫应,指导县市(园区)和重点企业(单位)做好防范。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高速等路段巡逻管控、交通疏导,必要时依法依规关闭受严重影响的公路路段。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实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防滑、防侧翻安全防范工作。 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及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供水、城市燃气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检修设备;督促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受大风影响的搭建物,防止发生意外。 自然资源部门要紧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高风险区,及时安排群测群防员做好巡查监测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加固设施大棚,防范大风天气对设施农业的不利影响。加强畜牧业管护指导,组织牧区合理安排放牧时间,做好牲畜补饲工作。认真做好牲畜饲草料火灾防范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煤矿企业运输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露天煤矿采场、排土场边坡安全管理。 文旅部门要加大景区、旅游场所的安全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告、应对处置工作。督促天池、江布拉克等景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用电调度和巡检,做好设备、线路火灾防范工作。 地质勘探、电力、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大风安全防范工作。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办公室、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天气过程期间,及时将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报州减灾委办公室(传真:2330953)。同时,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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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0953(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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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州党办、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