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赋强公证” 昌吉市司法局让纠纷化解走上“高速路”
索 引 号 | CJS029/2024-0000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8 16:10:24 |
名 称 | “人民调解+赋强公证” 昌吉市司法局让纠纷化解走上“高速路”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人民调解 公证 昌吉市 市司法局 化解 高速路 | |
来 源 | 昌吉市司法局 |
“人民调解+赋强公证”
昌吉市司法局让纠纷化解走上“高速路”
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定纷止争的作用,昌吉市司法局继“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之后,创新性实践“人民调解+赋强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新路径,充分发挥了公证在预防化解纠纷的非诉职能。
2024年3月18日,郭某手持欠条来到“和合昌吉”法务中心,找到专职人民调解员刘永生诉说到,她与王某是好友关系,2017年8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她借款50万元,王某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时间。后因王某经营不善,到约定的还款期限也没能偿还欠款,她多次找到王某索要,王某总是答应尽快偿还,但迟迟未能履约。
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收到郭某的调解申请后,立即对案件情况进行初步了解,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依据法律法规对纠纷案件进行了分析,为双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的相关条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同时为让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得以保障,双方一致同意就本案付款协议申请赋强公证执行效力,若今后欠款人不履行付款协议,郭某可不经诉讼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至此,这起欠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赋强公证”成功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昌吉市司法局创新性实践“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模式,通过申请办理调解协议赋强公证,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不但可以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减少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同时还能以最快当天出证的效率,让当事人少跑路,吃下“定心丸”,充分发挥司法、公证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领域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让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走上“高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