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证处开展“重阳情正浓 公证暖人心”公益活动
索 引 号 | CJS029/2024-0000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1 17:33:31 |
名 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证处开展“重阳情正浓 公证暖人心”公益活动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市 公证处 开展 重阳 公证 | |
来 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证处 |
重阳情正浓 公证暖人心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昌吉市公证处在2024年重阳节来临之际,开展“重阳情正浓,公证暖人心”公益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献爱心、送幸福,践行公证行业的社会责任心和公益心,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公证的温暖和力量。
活动内容活动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一、减免公证费用
活动期间,公证处将提供遗嘱免费咨询、免费代书服务,并免费办理以下事项:
1、申请办理赡养费和抚养费给付协议公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2、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
二、开通绿色通道
开通老年人办证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行动确实不便的老年人申请公证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提升办证效率
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老年人“最多跑一次”,当天办理当天出证或尽快出证。
办证小贴士
(一)办理遗嘱公证所需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权属凭证;
2.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3.遗嘱受益人(接受遗赠人)身份信息及与立遗嘱人的关系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报告的需补充提交。
(二)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权属凭证;
2.扶养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三)注意事项:
1.遗嘱人或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都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不得代理;
2.遗嘱人或遗赠人须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要的须作行为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