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昌吉市各水库“三个责任人” 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21/2022-00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1 17:51:07 |
名 称 | 关于调整昌吉市各水库“三个责任人” 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关于调整 昌吉市 水库 三个 责任人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水利局 |
水利厅水土改良实验场、佃坝镇、三屯河流域管理处:
由于人员变动和水库报废降等,依照水库“三个责任人”设置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各水库“三个责任人”进行调整,请各责任人认真落实水库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水库安全督促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附件:1.昌吉市2022年度中型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员名单
2.昌吉市2022年度小型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员名单
昌吉市2022年度中型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员名单xls附件1.xls
昌吉市2022年度小型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员名单.xls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