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车“驶”不得,坐不得!
索 引 号 | CJS006/2025-0001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7 17:40:55 |
名 称 | 超员车“驶”不得,坐不得!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不得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殊不知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8月4日07时,阿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新A****6小型轿车在沪霍线路段,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执勤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进行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责令其把超出人员进行了安全转运。

案例二
2025年8月4日08时,阿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新A****8小型轿车在沪霍线路段,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执勤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进行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责令其把超出人员进行了安全转运。

驾乘人员为了一时的方便
置安全于不顾
降低车辆性能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车辆超员的危害有哪些?
1
造成车辆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
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情况下,车辆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3
车辆超员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4
无座乘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昌吉市交警
温馨提示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勿让超员“挤走”安全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