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策
索 引 号 | CJS016/2023-0000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9 19:09:47 |
名 称 |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策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城镇 燃气 安全生产 风险 隐患 对策 | |
来 源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近期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析总结近期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州、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专委会深入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全面督促各燃气企业严格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领导带队、聘请行业领域专家、联合州住建局、相关单位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通过专家现场沟通、分析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切实做到隐患问题“清零”。按照燃气入户安检计划,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好终端用户的安全用气检查,同时,对全市646户工商业燃气用户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和对全市2245户小商业门面房入户安检情况进行随机检查,督促企业通过燃气入户安检,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防控,防范终端用户燃气安全事故,确保终端用户用气安全。
二、安全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燃气输配管网安全运行风险隐患
1.燃气管网泄漏。一是燃气管网腐蚀;二是外力因素,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破坏;三是土层地基下沉,导致管网不均匀沉降,管道焊接口受到拉伸应力破坏,造成泄漏。
防控措施:督促燃气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针对燃气管网,建立管网风险评估体系,结合管道材质、压力机制、敷设年限、埋设深度、钢质管道防腐层破损情况、第三方破坏情况、管道阴极保护建设情况以及管道敷设周边环境,划分风险等级。充分考虑燃气管道容易遭受第三方施工破坏的不利形势,优化市政管网、庭院管网以及附属设施的巡查模式,及时准确掌握施工信息,降低施工破坏燃气风险。针对加气站、门站等不同燃气场站特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压缩机、储气井、LNG储罐、过滤器、调压器、阀门等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维护保养记录,针对场站定期开展消防专项检查,二是按照燃气管网分级管理要求,对不同级别的燃气管道实行差异化巡检,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三是提升燃气企业安全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燃气管道智慧监测系统建设,搭建管网信息平台及巡检系统建设,通过对管网信息监测上报,实现风险管控;四是督促企业对已投产燃气管网加大日常检测频次,发现腐蚀严重及漏点,及时处理;五是引进直埋阀技术,通过新技术引用,消除有限空间作业,降低阀井作业风险;六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定检定维,同时聘用第三方或国家检测机构,定期对管网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及评估。七是针对城市建设的各项施工,及时排查管道安全范围内工程施工、违章占压、管网或附属设施漏气、井盖等设施破损丢失等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全过程监督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和燃气企业制定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确保燃气管网安全。
(二)终端居民安全用气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
居民用户作为燃气使用的主体,风险隐患主要是用户安全意识薄弱,部分居民小区庭院管线老旧、调压设备陈旧、户内表具临界使用、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户内管线接口松动等,还有个别用户私自对户内燃气管道进行改装,加之在燃气使用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燃气软管老化更换不及时等风险隐患,均可能诱发燃气安全事故。
防控措施:一是按照“政府+企业+社区”的燃气安全社会化管控模式,实现燃气隐患信息共享、共治,合力解决入户难、整改难的问题,持续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工作。二是针对客户端燃气设备设施,从通气年限、安检发现隐患数量及严重程度、居住人群以往是否发生事故事件等因素考虑,按小区划分风险等级,提升入户安检率,针对长期未入户安检的用户,可采取短信预约、IC卡锁卡、关阀停气等措施,争取入户检查或停气。三是分级管控户内隐患,重点治理漏气、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灶具、橡胶软管有接口或破损、双气源、燃气设施经过卧室等严重隐患。四是针对老旧小区、租房户等重点片区,联合社区、街道等单位,重点开展安全宣传、上门维修、更换燃气设施等风险管控措施。五是大力推广应用燃气安全新技术。推广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推行使用金属波纹软管,从人防、技防两方面提升用气安全。六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利用燃气体验中心,组织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团体,身临其境接受培训;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利用多媒体宣传,如采用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整治施工破坏及占压问题。重点防范城镇燃气设施第三方破坏,排查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隐患问题,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对管道被违规建筑占压、管道穿越密闭空间、老旧管道等情况全面排查、评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并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控,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加大燃气重点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排查餐饮、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燃气设施安全及用户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停止供应,直至整改完成。
(三)组织专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各级、各部门已经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跟踪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内突出风险,针对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持续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城镇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