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加大昌吉市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排查推进情况
索 引 号 | CJS016/2024-0001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8 11:49:13 |
名 称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加大昌吉市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排查推进情况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城市管理局 燃气 设施 运行 排查 情况 | |
来 源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加大昌吉市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排查推进情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25号)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在前期排查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统筹推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目前,已完成全市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等各类老旧管网排查评估工作,经排查评估发现全市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年限超过20年老旧管网、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占压问题隐患、居民未安装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诸多问题。
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昌吉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排查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占压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的问题隐患和居民未安装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均纳入了更新改造计划。同时,要求燃气公司在隐患消除前,落实好管控措施,对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管段重点管控,对占压管道实时监测,增加巡查频次,加强防腐层检测,加大泄漏检测,并做好沿线居民安全宣传工作。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加快推进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督促施工单位科学组织,全力推进项目进度,同时正确处理好工期、质量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教育,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安全关,把项目的督促、服务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避免出现项目多头管理、责任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同时对项目的进展和实效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推进民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安装工作;持续推进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电磁阀套及配套附属设施加装工作,实现燃气安全从“人防”向“技防”转变。目前,昌吉市居民用户已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电磁阀安装率已达92.41%,项目完成后实现全市居民用户燃气报警器和电磁阀安装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