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十二整改情况公示表
索 引 号 | CJS016/2021-00018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15 15:46:38 |
名 称 | 昌吉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十二整改情况公示表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中央 环境保护 反馈 序号 整改情况 | |
来 源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附件 | ||||
昌吉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十二整改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效果 |
四十二 | 昌吉市2015年、2016年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尤其是2016年,昌吉市采暖期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较2014年上升49.1%。 | 以推动问题持续整改为契机,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十四五”末全面完成“十四五”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1、严格城市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加大城市道路日常保洁力度,提高清扫频次,城市主、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2、强化禁燃区监管。禁燃区内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 | 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相关档案印证资料已准备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