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索 引 号 | CJS016/2022-00002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3 18:10:24 |
名 称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城市管理局 优化 环境 服务承诺 承诺书 | |
来 源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公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岗位工作纪律,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严格审核审批事项,不违法违规设立审批项目,不擅自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或以备案、核准等名义变相审批,不擅自变更变更审批条件、程序、不违法收取行政审批费用,始终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调整纠正。
2、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对前来咨询、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不随意延长审批时限;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提升部门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培训和教育,大力转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4、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开展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营商环境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游乐设施项目业主、跳蚤市场摊主、企业和市民游客的诉求收集、审核、转办、落实、反馈等工作,做到责任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明确。
5、清理并优化气、暖等公用事业服务在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推动燃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报装与其他审批业务并联办理。
6、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7、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监管,禁止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禁止违反执法程序的执法行为,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行为。重点整治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和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推、拖、绕、卡、要”行为以及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自查自纠一批、严肃查处一批、严厉问责一批、公开曝光一批,使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8、围绕阶段性城市管理问题,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各单位相互协同进行联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机动车乱停放、占道无证经营、违规建筑等专项整治;市政开展路灯、井盖、护栏专项整治;环卫开展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垃圾箱破损专项整治;园林开展行道树、绿地保洁、绿化带内裸露土地整治等专项整治;公园、广场开展绿地保洁、硬化路面垃圾清理、基础设施破损等专项整治,大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