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水利局“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履职情况自评报告
索 引 号 | CJS021/2024-0000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7 16:38:38 |
名 称 | 昌吉市水利局“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履职情况自评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水利局 执法 普法 履职 情况 自评报告 | |
来 源 | 昌吉市水利局 |
根据《昌吉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评议标准》工作要求,我局认真普法责任,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自评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开展情况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方面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对法治工作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全局。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暑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法治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开展学法用法方面
落实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学法列入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并组织专题法治培训。2023年累计参与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党支部学习72次、邀请法律顾问2次专题法治培训,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法治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依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坚持学法用法常态化,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纸化普法学习,所有干部均完成年度学习、考试任务,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同时积极参加法治微信平台“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全年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学习21场,参加人数累计达85人次。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全年代理水行政诉讼案件1起。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方面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活动为锲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开展水法普法活动,开展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营造全社会法治良好氛围。共计发放 7000 余份宣传材料、100 个宣传围裙、50 个宣传多功能充电线,600 个宣传手提袋。通过张贴宣传画报、设置多个咨询台、巡回播放水法律法规录音,电子大屏幕播放水利宣传公益片等多种方式宣传《水法》相关法律法规,让全民学水法、懂水法,提高依法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活动宣传稿件分别在好地方、视频号抖音、学习强国、石榴云/新疆日报、昌吉州媒体视屏、昌吉市零距离、昌吉市政府网、昌吉市电视台等 11 家媒体采用并发表,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到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行动中。
积极参加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夜市”活动,现场解答夜市用水户在用水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杂症,就地核查问题出现的根源,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利用全民普法宣传、科技之冬等活动,前往二六工镇、滨湖镇、庙尔沟乡,组织当地乡镇、村组干部以及各用水户,对《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州、市用水政策进行宣讲,达到良好的效果,受教育人数达到500余人。
二、普法工作中的显著成效
(一)依法治水能力不断增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形成常态化巡查,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取水、节约用水和保护水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市域内地下水取水井和地表水取水口,全部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每年按计划分配取用水指标,做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用水户依许可取水、按计划用水、按用水量缴纳水费和水资源费,依法维护法定权量,履行法定义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
(二)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规范执法仍有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领会法治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入脑心上下功夫,做到学而行、学而用、学而行,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和普法任务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将普法工作融于水行政执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