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7/2021-00005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做好 2021 防控 健康 体检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17:21:02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昌吉国家高新区,各委、办、局,各乡镇、街道,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检机构: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新体检发[2021]1号)要求,现将《关于昌吉市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昌市体检领办字〔2021〕 1号)印发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调整昌吉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红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平宪勇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 杰 副市长
成 员:陈丽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丰涛 市发改委主任
高 群 市财政局局长
史卫雯 市审计局局长
孙卫华 市民政局局长
陈 静 市教育局局长
杨 军 市卫健委主任
郭 斌 市医保局局长
谢文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磊 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卫华 延安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狄晓娟 绿洲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 瑞 宁边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小星 建国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明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建国 三工镇镇长
吴 磊 大西渠镇镇长
高一豪 榆树沟镇镇长
谭永吉 二六工镇镇长
吴 琛 六工镇镇长
杨 亮 滨湖镇镇长
陈晓航 佃坝镇镇长
齐文强 硫磺沟镇镇长
叶尔江 阿什里乡乡长
阿得力 庙尔沟乡乡长
高新宇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熊 健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张 勇 昌吉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孙玉波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林 彬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
王启新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高新宇兼任,办公室成员李树艳、许芙蓉、王琦,办公室负责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方案、汇总材料的起草与制定,按要求收集上报体检工作报表,做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具体实施,统筹协调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体检居民享有高质量体检服务。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宣传部:全民健康体检政策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健康知识的宣传不少于3次;
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医疗承检机构的项目立项审批和体检项目成本核算。
市财政局:落实全民健康体检经费,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市审计局:建立对健康体检资金的审计制度,全年对各承检机构审计不少于1次;
市民政局:提供80岁以上(含80岁)老年人名单,与各乡镇街道对接组织人员体检、已参加体检人员的进行审核并每季度按照上报体检人数给体检机构体检拨付体检经费;
市教育局:在校学生(含高校学生)体检的组织,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高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负责督促小、初、高、中职学生体检经费落实、体检结束15日内将经费拨付到各体检机构;
市医保局:识别全民健康体检人员身份,如果居民中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需识别参保单位名称;关于资金落实方面待州卫健委全民健康体检方案下发后,再做补充通知;
卫健委:统筹区域内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督促体检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扎实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对全市承担全民体检工作的承检机构开展阶段性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质量;
市公安局:配合各医疗承检机构做好人员信息核对,指导承检机构做好现场安保、防范,有突发情况积极配合处理等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制定每月辖区居民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体检计划表,结合走访入户大排查工作,做好全民健康体检宣传工作,通知组织督促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于10月10日前100%完成全民健康体检。
三、开展“质量控制年”工作,推动全民健康体检提档升级
(一)市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一附院昌吉分院加强“以质控控制年”为抓手,按照《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规范操作手册》,切实承担质控任务,加强体检点位的医务人员定期培训,对体检医师、主检医师、超声医师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培训,认真落实各项体检制度,提高承检机构质控、制度落实、体检流程的整体水平。开展质控专家业务指导,按照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指标评价体系,对负责的医共体单位体检质量、体检结果反馈及重要异常结果追踪随访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培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25日前向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教科上报质量控制指导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基层承检医疗机构,健康档案的更新质控管理,体检结果应运,慢性病患者纳入跟踪随访管理、0-6岁儿童体检阳性跟踪管理,摸准基层群众健康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体检信息互联互通
2021年结合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依托各类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康大数据库,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昌吉市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与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信息系统完成对接,实现全面互联互通。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安装或接入全民健康体检信息系统,院内检查检验设备、影像设备于全民健康体检信息系统完成对接。各体检机构规范使用体检系统,提高数据录入效率、确保体检数据质量。2021年底考核以系统汇总内容为依据,体检进度报表不再要求各单位上报,由昌吉市全民健康体检办公室按照工作需求直接从系统汇总。
五、资金管理,规范体检资金使用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121号)要求,及时足额落实体检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杜绝资金使用不规范现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体检资金可统筹用于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和维护机构运转所必需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体检耗用的材料成本及体检设备的购置。采购相关硬件设备、接口服务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相结合
各承检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和指南,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发挥好家庭医生的作用,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的“网底”;按照“谁体检、谁建档、体检一人、建档一人”的工作要求,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各类信息数据,做好阳性指标管理,积极查漏补缺,确保健康档案信息数据和全民健康体检结果真实、可靠、完整。同时,要提供体检引导员、免费早餐、体检休息区等配套服务,方便群众体检。
七、签订全民健康免费体检廉洁承诺书
各延伸体检机构与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签订“2021年全民健康免费体检廉洁承诺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周对延伸体检机构上报完成体检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60%,确保体检结果真实、可靠,凡发现一例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全民体检资质。
附件:1.《昌吉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2.《关于做好昌吉市2021年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3.《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4.《2021年全民健康免费体检廉洁承诺书》
联系人:李树艳王琦
联系方式:0994-2596847
昌吉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