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29/2021-00000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美好 民法典 主题 宣传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司字〔20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10:21:04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印发《昌吉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昌吉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按照自治州宣传部、自治州网信办、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自治州教育局、自治州司法局、自治州法学会工作部署,在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现将《昌吉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马海红 0994-2527386 邮箱号:cjsfxk@163.com
地 址:昌吉市长宁南路与石河子路交汇处新区综合楼B座4号门三楼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昌吉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形成民法典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按照自治州宣传部、自治州网信办、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自治州教育局、自治州司法局、自治州法学会《关于印发〈自治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工作措施
围绕活动主题和目标要求,活动期间,集中落实好“十二项任务”。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计划,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做到“三个一”: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本单位法律顾问开展一次专题讲座或组织开展一次“一把手”讲民法典活动;采取现场参加和网上观看的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国普法网推出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和“民法通”APP开展自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人社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党校、市法院参加)
(二)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大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次知识讲座、举办一次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举办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撰写一篇学习感言或手抄报),引导青少年掌握民法典知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至少开展一次校园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中小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一次民法典主题教育。将民法典相关内容作为校园广播节目的内容,定期进行宣传。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民法典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充分利用高校思政课教师、法学院系师生,组成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校园民法典公益普法宣传活动。(市教育局牵头;市团委参加)
(三)加强基层群众民法典普法。依托“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走访活动,广泛开展“我为亲戚送法律”活动,鼓励结亲干部职工为亲戚赠送民法典读本,结合身边案例向亲戚宣讲民法典主要内容;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驻村管寺干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下沉包村干部、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利用农牧民夜校、国旗下宣讲、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法治文化大院等向基层各族群众开展民法典宣传;把民法典作为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基层开展“一堂法治讲座”“一场普法宣传”“一次法律服务”“一场模拟法庭”,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用好《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系列挂图,张贴覆盖每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在昌吉州政府网站-专题-法治宣传板块中集中推送民法典宣传视频、公益宣传片、挂图等,供各单位学习宣传使用。(市司法局牵头;市“访惠聚”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办、团委参加)
(四)组建普法讲师团,做好民法典讲师选聘工作。组建律师民法典宣讲团,结合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组建昌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行业法律需要,选聘不同层次的讲师团成员,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结合法治宣传、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经常性组织普法讲师团通过以案释法、文艺演出等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市司法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有关执法单位参加)
(五)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结合实施“文化润疆”工程,鼓励文化部门和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普法剧、短视频、微视频、公益广告、法治动漫、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产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宣传民法典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委托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制作普法吉祥物“普普”为主要人物的民法典动漫微视频150条,并借助微信平台对外播放。(市司法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参加)
(六)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在昌吉市“五个一”、乡镇(街道)“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融入民法典,有条件的可以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主题宣传公园、长廊、文化墙等,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市司法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参加)
(七)在新闻媒体开辟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专题。在昌吉日报、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网站等媒体投放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市融媒体中心将开办民法典学习专栏专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官、资深律师就如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进行访谈。(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网信办牵头;市电子政务办、市司法局参加)
(八)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注重利用各类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面向全体公民及时、准确传播民法典知识。运用好网络微视频平台,通过学法游戏、小程序等各种方式加大传播力度,不断增强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结合昌吉市“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日”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全屏计划”,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车载视频显示终端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在公交车站、乘客等候区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推动形成宣传高潮。医院、银行、邮政、商场、景区、公园、广场、宾馆等单位和便民服务场所,在其管理的公共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民法典公益广告、视频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市司法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文旅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参加)
(九)组织开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和新媒体传播竞赛。利用法治庭州微信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月赛越勇”民法典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参加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新疆等平台开展的线上民法典专题竞赛,吸引全社会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新媒体传播竞赛活动。(市司法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参加)
(十)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将民法典普法融入全国助残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电信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重点时间节点主题宣传,面向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宣传效果。(市司法局牵头;市残联、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参加)
(十一)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充分利用“村民说事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市司法局牵头;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参加)
(十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民法典融入到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释法说理,结合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普法进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活动。(市司法局牵头;昌吉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思想引领。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将启动实施昌吉市“八五”普法规划。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正确阐释编纂实施民法典的深刻意义,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着力推进民法典精神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要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八五”普法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各牵头单位活动总结图片(纸质版、电子版)于6月5日前报市司法局。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坚持强基导向、效果导向,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坚持民法典学习宣传“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三下乡”等活动,积极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