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CJS021/2021-00002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19年度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 ||
主 题 词 | 2019 昌吉市 实行 严格 水资源 资源管理 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 工作方案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16:53:53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2019年度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水考〔2019〕3号),为做好2019年度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昌吉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组织
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形成年度考核报告。
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2019年度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设置创新奖励及其他事项。
(一)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考核3类10项指标:
1.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包括用水总量、农业用水量、地下水用水量、退减灌溉面积;
2.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包括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包括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主要污染物入河量。
(二)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水价和水资源费制度,水功能区划及相关管理制度,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等8项制度。
(三)措施落实情况
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基础能力等4类措施。
(四)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包括创新奖励及其他事项。
四、考核程序
(一)确定年度考核目标
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2019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开展自查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确认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对自查报告逾期未报的,将直接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核查及现场检查
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检验分析;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制度建设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其他情况进行资料核查。核查过程中需核实的有关情况,应按相关要求及时补报相关材料,逾期补报的材料不作为考核评价依据。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承担的相关指标和内容提出复核意见,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2019年12月初,在资料核查的基础上,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逐一检查和实地核查。具体步骤包括:
1.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内容包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和其他情况,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2.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取用水管理、水功能区监测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并进行质询。
3.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用水户取用水管理、地下水管理、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等情况。
4.反馈意见:现场检查结束后,向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反馈意见。
(四)形成考核报告
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自查、核查和实地检查结果,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做出综合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整改建议。
(五)考核评分
昌吉市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纳入昌吉市绩效考核工作中,年底昌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同昌吉市绩效考核组一行进行考核检查,考核评分以绩效考核分值为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经昌吉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昌吉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昌吉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及市委绩效考核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地下水提水量超出控制水量的由市领导对负责主管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