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CJS016/2021-00016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城市管理局 2021 抽查 工作计划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19:41:07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计划抽查 时间 |
参与科室 |
抽查计划比例 及频次 |
事项类别 |
1 |
燃气经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的安全运营进行监督抽查 |
昌吉市范围内的燃气经营企业、热力公司 |
2021.4.15至9.30 |
供热燃气办 |
30%,全年一次 |
重点检查 |
热力设备监督检查 |
对热力管网及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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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容市貌监督检查 |
对城区机动车辆占压人行道、张贴小广告、车辆带泥上路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监督检查 |
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占压人行道、车辆带泥上路等现象 |
2021.4.15至10.31 |
执法大队各中队 |
5%,全年一次 |
一般检查 |
对无证商贩的监督检查 |
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监督检查 |
市区范围内所有流动摊点 |
重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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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抽查类别、抽查事项、事项类别应与抽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2、抽查计划比例及频次根据事项类别确定,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全年至少1次;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限上限、抽查频次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3、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