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6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安全生产 生产隐患 大排查 整治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安生字〔2021〕8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18:18:44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于11月召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将于10月20日—25日召开,为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州、市相继召开会议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市一系列会议精神,结合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昌吉市深入推进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市党办〔2021〕18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10月1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10月17日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10月18日昌吉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在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此项工作持续到年底并常态化开展。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前期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计划,计划要精细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企业、整治标准(规范)等内容。
2.进一步强化十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要结合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专委会统筹作用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昌市安办字〔2021〕7号)文件要求,由各专委会牵头单位组织,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大排查工作,形成安全隐患排查合力,有效解决各行业部门联动不紧密、力量单一、整改问题不到位、企业自查隐患和分析研判不精准等问题。
3.要进一步强化用好“八项机制”。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州安委会全体会议上葛坦副州长用好“调度机制、双清机制、演练机制、举报机制、执法机制、考核机制、通报机制、更替机制”八项机制要求,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现状,仔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理顺抓牢。
4.要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根据我市《关于印发<昌吉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安生字〔2021〕5号)文件要求,以风险防控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进一步精准管控安全风险、精准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风险动态管理、问题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昌吉州高危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办法》《昌吉州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建立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认真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逐级上报隐患的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进度。针对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特殊作业安全管控,建立企业自主化、制度化、常态化反“三违”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问责力度。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自治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36条措施》《昌吉州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40条措施》要求,重点整治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的重点行业。各监管部门要对监管企业采取约谈、通报、提醒谈话等方式警醒各企业加强当前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企业凡是未经安全生产许可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坚决从严、从重、从快予以依法打击。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的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严格依法依规追责到位,从严查处,坚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调整充实昌吉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红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傅文星 市委副书记
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祁惠荣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赵 磊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远志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江涛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平宪勇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木合牙提 市委常委
韩 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司睿吉·克力木 副市长
李 奕 副市长
海拉提 副市长
徐 杰 副市长
马志学 昌吉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木合牙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海拉提同志兼任。
(二)分行业、分领域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在26个领域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具体如下:
1.城市燃气、市政公用行业、城市管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李 奕 副市长
副 组 长:姚勇斌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向 东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
桑国斌 市项目代建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地(包括停工工地),市政公用行业(含公园、广场、游园、旅步道等)、城市管网(含燃气、供排水、供暖)、水厂、加气站、天然气门站,天然气、液化气经营单位等。
检查内容:
一是持续在全市开展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城市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罐、储、运、用)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根除隐患,确保安全。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加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燃气管线尤其是地下管线风险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对所有管道、阀门进行全面检查,对承压燃气管道,聘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加强对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居民小区公共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无盲区,同时入户开展检查及宣传教育,重点检查用户燃气管道以及灶具、阀门、胶管等附属设施的完好性。借助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城区地下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升级。
二是组织开展油气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督办。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开展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坍陷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燃气站、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攻坚。突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水利工程等大型工程,开展工地用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严格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检查检测设备配置、安全技术交底,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
四是开展改变建筑物用途安全集中攻坚。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五是开展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燃气、热力、排水、环卫等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严格治理易发生火灾、中毒等危险区域设置通风、防爆、检测、报警、应急救护等装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地下管道、地下工程、废井、地窖、污水池、下水道等各类有限空间作业预防中毒窒息事故措施。
六是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创建工作。聚焦建立城市安全管理应用平台、规划城市安全发展布局、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风险、有效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城市安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城市安全氛围重点任务,开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2.煤炭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海拉提 副市长
副 组 长:王丰涛 市发改委主任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硫磺沟镇、阿什里乡
检查范围:全市各煤矿(包括生产矿井、建设矿井、技改矿井、长期停产矿井)及矿区。
检查内容:
一是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治理。全覆盖开展生产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整治突出灾害和隐蔽致灾因素,对全面停工技改矿井开展“回头看”,严防边建设边生产。实行干部驻矿工作机制,逐一巡查关停矿井确保关实关到位,严防死灰复燃。强化煤矿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实行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煤岩“零冲击”、“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
二是严格煤矿安全准入。严格落实自治州矿区安全评估,依法关停整顿60万吨/年以下产能煤矿,坚决关停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有效治理、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60万吨/年以上产能煤矿。停止审批新建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推进淘汰退出落后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是集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措施;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处罚、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
3.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李 奕 副市长
副 组 长:王丰涛 市发改委主任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电力企业,各类高低压线路,变压(流)站,电力工程及设施,电网运行,风光电、煤层气、抽水蓄能企业(项目)。
检查内容:
一是加强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强化电力企业重大危险源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电力生产作业安全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对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燃料装卸、灰渣处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管控。
二是加强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人员培训考核不到位、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不规范,特别是防高坠、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三是开展电网运行安全集中整治。突出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全面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防范大面积脱网危及系统安全。全面排查农村电网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保养。
四是加强全市煤层气、抽水蓄能企业(项目)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杨 果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和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油气长输管道。
检查内容: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密闭空间、穿跨越处、管道占压、标识标牌隐患整改情况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管道内外检测手段及时识别管道腐蚀、变形、裂缝等缺陷。建立完善突发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体系,保障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充足,督促企业落实管线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治违规占压管道等相关违法行为。
5.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韩 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 奕 副市长
副组长:刘东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辖区国省干线、专用道、县乡道路;各类运输企业(包括“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客运站场、货运站场,城市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驾校及汽车修理企业等),水上交通(含码头)、渔业船舶。
检查内容:
一是集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全过程落实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二是加强路面安全管控。深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百吨王”车辆治理,严查严处营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或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问题,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危化品运输安全的通知》《昌吉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昌市安办字〔2021〕1号)各项工作任务,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
四是按照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要求,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部门协同共治联动、夜间执法管控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攻坚行动。
五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六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严格查处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不具备航行条件下水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严格管控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重点整治渔船安全防护、救生、消防等设备设施未齐全有效配备、渔业船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严防渔船“带病”生产作业。
6.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木合牙提 市委常委
海拉提 副市长
副组长:刘胜利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粉尘涉爆企业。
检查内容:
一是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攻坚。组织开展对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强化硝酸铵、液氯、硝化工艺、加氢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
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昌吉州危险化学品企业“五项活动”安全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好特殊作业管控,严禁恶劣天气下的装卸、运输等危险作业;推进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善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加大对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承包商资质资格审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施工作业现场风险辨识与管控。
三是督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是全面检查治理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作业区域吊运设备、应急水源、事故池建设及动火等危险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检查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完善粉尘涉爆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风除尘、粉尘防爆控制等设备设施,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治、作业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
7.民爆物品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韩 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硫磺沟镇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民爆物品储存、销售使用企业。
检查内容:
一是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责任,聘请专家对民爆物品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民爆物品销售、储运、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加强民爆物品混装车监管。由公安部门牵头,商务和工信部局等部门配合,切实加强民爆物品混装车运输、作业全过程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
8.消防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木合牙提 市委常委
海拉提 副市长
副 组 长:李渊超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包括商超、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纺织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检查内容:
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攻坚。加强“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巩固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修缮补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动态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不断优化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严格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特高压输变电站、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和仓储物流场所等七类高风险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聚焦商超、市场、学校、医院、福利院、客运车站、餐饮娱乐场所、文博场馆、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分类排查整治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等火灾隐患。完善基层网格化火灾防控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
四是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万家”活动,确保城镇乡村居民家庭每户配备灭火器,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初起火灾扑救、火场逃生自救常识等消防宣传教育,使各族群众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严防“小火亡人”事故。
9.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祁惠荣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司睿吉·克力木 副市长
副 组 长:刘 磊 市文旅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酒店、饭店(含农家乐、民宿)、旅行社;各类文化体育广播场所(含电视台、影剧院、文博中心、体育馆场、图书馆、网吧、大剧院等)、大型经营性文体活动场所。
检查内容:
一是集中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治理旅游景区、酒店、饭店、民宿、文博场馆、森林草原等涉旅场所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治理景区内游艇(船)、缆车、索道、区间车、越野运动车辆、娱乐休闲主题等机械设施设备安全检测维护制度不落实、景区陡坡、泊岸等危险地段区域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旅游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等问题,营造安全旅游环境。
二是开展体育高危项目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体育行业高危项目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加强航模、信鸽、漂流、游泳、滑雪、攀岩等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管控动力三角翼、蹦极、热气球、徒步穿越等高风险项目,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完善体育高危项目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快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0.学校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平宪勇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 杰副市长
副组长:陈 静 市教育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和学校、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对驻昌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大中专院校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全面排查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排查建筑物安全稳定情况,重点检查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安全情况,排查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周边交通安全情况,强化路面交通引导及秩序管控,严防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排查学生安全教育培训、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情况;排查学校、培训机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学校消防通道封闭等突出隐患;排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运营过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承运企业、驾驶人员资质、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11.特种设备领域、专业市场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徐吉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特种设备(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液化石油气等各类气体充装单位、使用场所。全市各类市场(不含全优农资市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检查内容:
一是开展载人电梯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载人电梯、自动扶手电梯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完备垂直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和自动扶梯入口处急停开关,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开展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集中整治,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三是持续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严格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设备设施保护装置安全有效运行情况;对无能力维护保养的,督促企业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保。
五是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无证上岗作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类别、设备特征,全面辨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是督促全市各类市场(不含全优农资市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傅文星 市委副书记
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工贸企业(含各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机电、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企业,不含粉尘涉爆企业)。
检查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合法经营情况,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反三违”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是否开展标准化建设、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是否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情况。
13.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木合牙提 市委常委
海拉提 副市长
副 组 长:刘胜利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
检查范围:全市非煤矿山(包括砖厂、砂场等)及矿区。
检查内容: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加大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检查,全面检查露天矿爆破作业和采掘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14.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木合牙提 市委常委
海拉提 副市长
副 组 长:高 兵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各类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企业。
检查内容:全面排查油气勘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排查整治企业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或转包等问题,检查施工现场动火、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及各种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落实审批制度情况,严查“三违”行为;检查设备安装、试压、调试和管理过程中相关安全实施完好并有效投运情况。
15.农业、农机、大型工程机械、农资农药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赵 磊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海拉提 副市长
副 组 长:丁世亮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农药、农村沼气,各类农用机械、大型工程机械,全优农资市场、农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等。
检查内容:
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强化牌证管理和技术检验工作,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三夏、三秋”等农忙节点,抓好秋季农业机械的运输作业安全,加大田检路查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章载人、违章超载、农用车违法接送学生等行为。
二是加强大型工程机械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考试等工作;加快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监管平台和移动终端设备的安装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无牌、无证、无一定控制终端的“三无”大型工程机械设备。
三是对涉及沼气池、地下仓库、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核,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四是加强全优农资市场、农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落实。
16.危险废物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徐 杰 副市长
副组长:张兆智 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企业,渣土堆纳场,生活垃圾、污水贮存、处置企业。
检查内容:开展危险废物处置集中攻坚,严格查处工业集聚区、化工企业、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安全。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渣土、生活垃圾、污水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管控措施。
17.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赵 磊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海拉提 副市长
副 组 长:陈文涛 市水利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水库、水电站、河道,各类水利工程及设施。
检查内容:
一是开展大坝除险加固治理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水库大坝安全状态,严格落实防洪能力、结构安全、稳定渗漏等重要指标安全评估,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和专项验收。定期对坝体位移、沉降等开展安全监测,加大地震、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期间监测频次。
二是全面检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情况,强化对隧洞工程、脚手架工程、深基坑作业、高空作业、临水临边等高风险施工过程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度汛、水毁工程修复、机电设备检修养护、工程隐患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机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机井修建、使用等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18.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木合牙提 市委常委
司睿吉·克力木 副市长
副组长:孙卫华 市民政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建筑物等基础设施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和紧急疏散演练。
19.商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傅文星 市委副书记
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商超等。
检查内容:重点排查整治商场、超市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检查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20.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徐吉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商务和工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食品药品加工、经营、流通企业,餐饮企业、门店等。
检查内容: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加强对酒店、宾馆、餐饮场所、学校等餐饮单位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药械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等环节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各类食品药品加工、经营、流通企业、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平宪勇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 杰 副市长
副 组 长:杨 军 市卫健委主任
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各医院场所。
检查内容:全面排查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建筑安全和施工安全;检查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和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场所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以及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落实等情况。
22.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傅文星 市委副书记
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州邮政局市场监管科,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寄递物流企业。
检查内容:开展寄递物流企业安全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加强寄递企业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哈沙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牵头部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城区供电中心,各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党政机关办公楼、办公场所。
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人员车辆出入、用电安全、电力保障等问题,加强对机关等办公场所新改扩建设项目建筑施工过程及空调、变电等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安全检查,严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行为。
24.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赵 磊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李定勇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牵头部门:市委统战部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
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全市宗教场所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人员车辆出入、用电安全、电力保障等问题,加强对宗教场所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5.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旅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天东局乌南分局,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范围: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检查内容: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行动及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查缺补漏,做好源头治理,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强化预案演练,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开展专业及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培训、扑火演练等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6.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各包联乡镇、街道办事处市领导
副 组 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检查范围: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等。
检查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全覆盖安全生产隐患排产整治方案,对辖区所有领域、所有部位安全检查做出安排部署。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督促辖区各行业主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行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实施。
四、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改。各监管单位要督促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和禁用设备工艺,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要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要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二)各行业领域和各乡镇、街道全面检查。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层层将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延伸至每一处重点场所、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要督促经营单位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 “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
(三)专项检查。即日起,26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行业领域宣传学习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极端紧迫性,充分认识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州、市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把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防范遏制事故作为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严格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查,分管领导强统筹、带队查,监管部门强执法、精准查,岗位员工纠违章、严自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关口前移排查风险隐患,集中力量保安全护稳定,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
(二)查实问题隐患,强化安全防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检查内容、集中攻坚重点。要严格辨识评估安全风险,仔细查找各类事故隐患,拉网式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列出清单,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过筛子、一项标准一项标准对照查,全面过筛清零隐患、严防死灰复燃;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最严格的安全制度,有力有效防风险、除隐患、堵漏洞。
(三)精准施策,寓服务于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精准施策,规范执法,开展“说理式”“清单式”“开门式”执法,将隐患排查治理与服务相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清单式”监督检查要求,明确告知企业隐患名称、隐患类型、判定标准、产生的原因、整改建议,并与企业充分交流沟通,使企业理解并自觉整改问题,解决企业不会干、不会管的问题,达到寓服务于监管的目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进行复查,督促指导企业按期完成整改,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动态更新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效,体现在督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上。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厉问责追责。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期间监管执法,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供火工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对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一律依法追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市纪委监委对安全排查整治不负责、不认真、不严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严格追责问责。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既查事故单位,追究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又查监管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无论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严格落实终生追责。
(五)强化指导检查,严格考核监督。安全生产指导组要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防范遏制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让领导干部知责履责,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敬畏安全、守住底线。
(六)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强劲声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防范遏制事故的宣传活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典型经验、有效做法、明显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形成强大的查隐患、促整改、防事故、保安全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七)加强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由各牵头部门、单位分别于10月25日、11月25日下午18:0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泰 联系电话:2590227(带传真) 15909059982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