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区州党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完成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建立“市级领导解决主要问题,责任部门解决一般问题”的挂钩帮扶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畅通企业诉求通道,落实市级领导、部门领导定期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完成2021年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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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企业
市属83家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小升规”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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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人员
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部门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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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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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中央、区、州、市关于维护稳定、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优惠扶持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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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和工艺,开展技术改造,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对帮扶企业的维护稳定、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要走进企业、放低姿态、拉近距离,通过走访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关切和困难诉求,制定切实可操作的解决措施并落实,采取多方协调、召开座谈会、“为企业代言”、争取补贴资金、本地内销、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诉求。
五、工作要求
(一)市级领导对挂钩帮扶企业常态化开展联系走访,每两月至少到帮扶企业现场调研1次,与企业负责人保持经常性联系,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帮扶部门层面解决有困难或者无法解决的企业诉求,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予以协助解决。
(二)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对挂钩帮扶企业实地走访每月不少于1次,实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要亲自落实联系帮扶工作,对企业困难诉求认真研究,确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针对企业问题清单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回复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具体问题,对需要州、市责任领导协调的事项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建议,对办复情况进行跟进。
(三)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梳理整理企业困难诉求,形成专报向分管市领导汇报。组成督查组对挂钩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浮在面上、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走过场”等现象发生,帮扶工作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工作推进中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领导及单位报相关部门严肃问责。
(四)责任部门确定1名挂钩帮扶工作联系人,5月21日前报送《挂钩帮扶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表》,每月20日前将当月《挂钩帮扶企业困难诉求解决进度表》报送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党政综合楼楼313-2),电子版同步报送。(邮箱:529156910;联系人:蔺欣亮13779857557)
附件1:昌吉市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挂钩帮扶企业工作安排表;
附件2:挂钩帮扶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表;
附件3:挂钩帮扶企业困难诉求解决进度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