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沟镇2021年1-12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公示
索 引 号 | CJS111/2022-00000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榆树沟镇2021年1-12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公示 | ||
主 题 词 | 榆树沟镇 2021 1-12 城乡 最低生活保障 资金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25 18:17:49 | |
发文单位 | 榆树沟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榆树沟镇2021年1-12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资金发放公示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对象、标准及发放方式
1、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2、补贴标准:昌吉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580元/月,低于此标准的可以申请昌吉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实施先定收入后,依照低保标准580元/月减去确定收入的差额按月发放低保金。
3、补贴方式: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城市每月、农村单月发放的方式,由昌吉市财政局通过农商银行,单月15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1年榆树沟镇享受农村低保金实行两个月打卡发放一次,由昌吉市财政局通过农商银行,单月15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1-12月共计发放低保金134084元,其中:1-8月9户25人,9-12月12户34人。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主要负责人:叶斯哈提.阿曼太 联系电话:8182008
经办人:马俊艳 联系电话:8182077
财政所负责人:马建成 联系电话:8182011
财政所经办人:王 玲 联系电话:8182017
昌吉市榆树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