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6/2022-00003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城管系统 集中 开展 市容 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11:08:20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印发《昌吉市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不断巩固和提高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现将《昌吉市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昌吉市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昌吉市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 作 方 案
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经研究决定,自3月10日起,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国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标准,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在全系统上下形成全力,切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卫生管理水平,树立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成立昌吉市城管系统集中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向 东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桑国斌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马振波 党组成员、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朱开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 俊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丁建华 市政养护管理中心主任
马振明 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书记
毕敬君 广场景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刚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马那提 城市建设档案馆书记
魏 婷 局党建办负责人
王晓春 局行政办主任
雷 霓 局市政公用科副科长
马权森 局纪检督查室主任
刘 勇 局合同预算科负责人
丁彦虎 局法制科科长
王焕贵 局供热燃气办副主任
赵玉新 局停车场办主任
阿依扎提 局计财科负责人
肖世刚 局环保安全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导组,办公室主任及指导组组长由马振波兼任,办公室设在局市政公用科,负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指导及协调,工作人员由市政公用科人员组成。指导组设在局纪检督查室,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人员由纪检督查室人员组成。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环境卫生的清理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持续推进全天候保洁。重点开展城乡结合部、出城口、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卫生保洁,集中人力、机械力量,清理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泥土、杂物等。
2.加大城市主次街道及背街小巷卫生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力度,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整洁,井盖、雨水篦无垃圾堵塞现象。
3.对交通护栏、灯杆、果皮箱、公交站台棚厅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清洗,主要街道巷道清洗干净、整洁美观。
4.公共厕所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
5.环卫设施齐全。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箱体干净无损坏,周围无乱扔乱倒垃圾。
6、做好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及处置工作,在收集、运输过程中严格对运输车辆清洗消杀,收运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垃圾厂区内按要求设置隔离区并设置明显标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消毒,实行废弃口罩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责 任 人:赵 俊
(二)市容市貌的整治
1、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整治学校及周边市场和食品卫生环境,规范交通秩序,彻底清除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占道摊点,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2、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各种户外广告、牌匾、条幅进行整顿和规范。开展各街巷乱贴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对破损陈旧,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实施拆除。
3、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巡查施工现场、道桥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实行全封闭管理情况。加强对沙石、残土、垃圾等运输车辆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车封闭不严、超载撒漏现象。
4、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城区内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店外加工、无证占道、集贸市场外溢等占道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朱开疆
(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1、公园、广场、游园卫生保洁。公园、游园实行全天候保洁,每天定点清扫不少于两次,垃圾日产日清;园内无卫生死角,水面净、无污物,提高保洁频率,保证整体市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2、绿化带清理。对公园、广场、游园以及园内道路、绿地内冬季冰雪融化后遗留裸露的各类生活垃圾全部进行清理,保持绿地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干枯枝、石块等,垃圾随清随运。
3、树木修剪。提前做好车辆和各类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对市区道路死树、枯枝、下垂枝和影响行人安全的树木进行适时修剪,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4、病媒防治工作。3月初进行测报点的选定和测报灯的架设工作。根据气候预测判断,提前做好春季病虫害防治工作,减少病虫害的滋生和漫延。
5、树木涂白。对市区道路树木进行涂白,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统一涂白高度1.2米,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涂白时避免涂料流失、刷花刷漏、干后脱落,及时清理涂白残留垃圾和杂物,严禁出现涂料抛洒路面现象发生。
6、道路扬尘管控。对市区主次干道污染严重的灌木进行除尘冲洗,确保绿化带内灌木整洁,无厚重粉尘覆盖,保持园林植物景观景致。做好城区裸露土地的整治工作,加大沿街绿化带、灌木丛、空闲裸露无主地带的垃圾、杂物的清扫力度,做到无垃圾无杂物。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责 任 人:马振波
(四)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
1、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养护,保证道路平整、无破损,道路养护及时、规范,保持完好畅通。
2、对道路开挖、开口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做好应急抢修、工程施工开挖路口的巡查等工作,避免出现施工扬尘及工程垃圾外溢路面现象。
3、城市亮化、照明设施完好,功能照明完善,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达标,沿街路灯、杆线无废弃,无倾斜现象;沿街市政管线、杆线设施完好;做好公交站台的维护工作。
4、各类市政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市政配电等箱体设施装饰美观,管护措施落实到位,无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政养护管理中心
责 任 人:丁建华
(五)广场、公园的管理
1、园内环境卫生清洁。对园内所有道路及硬化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扫,清除果皮箱垃圾、捡拾绿地垃圾,确保园内道路两侧及绿地内无散乱垃圾,无烟头、纸屑、塑料袋。捡拾的口罩统一放置在指定垃圾桶内。清理中央公园的芦苇丛、千屈菜、毛腊等水生植物。
3、早春植物病虫害基础性防治。对园内植物早春病虫害进行基础性防治,根据天气情况采用农药石硫合剂对园内的所有花草树木进行药物喷洒。
4、乔灌木修剪、清除绿篱、灌木枯草。及时剪除影响树木冠形的徒长枝、内向枝、交叉枝、并生枝、病害枝、枯死枝、冻害枝、下垂枝等达到通风效果。对园内所有花地、花池进行深翻、平整和施肥工作。
5、园内设施日常清洁。对园内设施随时巡查,及时修换:入口秩序良好,无乱设摊点影响出入园现象。
责任单位:广场景观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毕敬君、马振明
(六)数字化城管平台的管理
1、完善数字化城管平台并正常运行,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巡查、派单、跟踪落实等工作。
2、对有关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每天、每周、每月的案件采集、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形成日报,周汇报,月通报。
3、遇突发、重大事件10分钟内电话报备城管局职能科室和中心领导,20分钟内以文字形式上报市城管局及相关部门。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责任人:张永刚
四、整治时间安排
从3月10日至4月1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11日)。召开城管系统大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安排专人深入管理区域内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3月31日)。全面完成以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及乱象反弹整治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任务,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1日—4月10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一次全面梳理。对完成的整治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防止整治成果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进整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将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摆在当前工作首位,切实保障人力、物力投入,并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纪检督查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完成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并形成工作提示单。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局党建办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报道本系统开展整治工作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实效。
(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取得的成果。局属各单位要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巩固整治成果,把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加强指导工作,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自查,主动查找问题,制定台账,倒排工期,销号整改。局纪检督查室、市政公用科将组成联合指导组开展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