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含农业园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简版)
索 引 号 | CJS021/2024-00002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市(含农业园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简版)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农业 节水型社会 社会建设 十四五 规划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18:52:10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
新疆昌吉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前 言
昌吉市取“昌盛吉祥”之意,是昌吉回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长期以来,昌吉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工作,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以农业节水为中心,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用水效率明显提升,节水成效显著,但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根据自治区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摸清用水水平现状,提高用水水平效率,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年11月昌吉市2019年用水水平现状调查报告,已通过州水利局和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受昌吉州水利局委托,新疆昌吉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覆盖全市总面积8215平方公里,总人口36.32万,有汉、回、哈萨克、维吾尔等32个民族。下辖8镇2乡6街道,辖区内有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由于2020年昌吉州属于大旱年份,水量较少,旱灾严重,水情为不正常年份,代表性不足;且2020年疫情影响严重,因此选用2019年作为水平年)。
《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系列讲话精神和“要抓住水这个牛鼻子,要统筹好节水、蓄水、调水文章,蓄水是基础,调水是补充,节水是关键;要发展节水型产业,培育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指示精神,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在分析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成就、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持续实施《昌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善节水产业政策,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节水体制机制,提出了昌吉市“十四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和农业节水提效、工业节水减污、城镇节水减排、开源增供保障及强化节水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谋划了一批节水控水重点工程。
2017年,昌吉市作为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以生活、生产、生态三水融合为主线,以节水载体建设为抓手,以节水宣传为基础,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初步实现了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过度使用向主动节约的“三转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1 现状与形势
1.1 自然地理概况
昌吉市位于天山北麓、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东邻乌鲁木齐市,西毗呼图壁县,南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相接,北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接壤。介于东经86°24′~87°37′,北纬43°06′~45°20′之间,南北长260km,东西宽30km,总面积8215km2。
昌吉市是新疆昌吉州的地级行政区首府,地处亚欧大陆中心,是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的卫星城。昌吉市下辖8镇2乡6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昌吉市地貌类型大体分为山地、平原、沙漠三大部分。整个地势为南高北低,呈阶梯状,南北高差约4000m。南部山地为天山山区,天格尔山等55个海拔400m以上的山峰横空矗立。中部为冲积平原,北部沙漠属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一部分,沙丘为固定和半固定型,丘间地势平坦。
昌吉市属中温带区,为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具有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昼夜温差大的特点。由于地形条件的影响,由南向北气候差异较大,南部夏季降水较多;北部沙漠性气候特征显著。昌吉市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总时数为2853.4h;昌吉市多年平均气温为7.7℃,1月份平均气温为-16.4℃,7月份平均气温25.5℃;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87.3mm。其中春季降水量62.5mm,占年降水总量的33.4%;夏季降水量57.6mm,占年降水总量的30.8%;秋季降水量37.8mm,占年降水总量的20.2%;冬季降水量29.5mm,占年降水总量的15.8%。
昌吉市境内共有两条河流,分别为三屯河及头屯河,两河均发源于天山北坡中段天格尔峰,地势南高北低。两条河流的补给来源相同,均以大气降水、季节性融雪水、冰川融水和地下水的补给为主。昌吉市河川总径流量为6.42×108m3,其中三屯河径流量为3.792×108m3,头屯河径流量为2.628×108m3,减去界外水量,昌吉市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5.265×108m3。
昌吉市拥有丰富的矿产和水电资源。矿产有煤、铁、金、硫磺、白矾、芒硝、石灰石、矿气泉等,特别是煤炭资源储量大、品位好,已探明地质储量达220亿吨以上,远景储量达500亿吨以上,天然气储量面积100km2。2019年昌吉市城市建成区面积63.86km2,城市绿化覆盖面积2556.49hm2,绿地面积2292.57hm2,其中公园绿地458.48hm2。除此以外,土地、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品类繁多、内涵丰富,可开发价值空间巨大。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农业园区)于2002年5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是全国38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之一,是新疆地方第一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在全国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中荣获第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面积340km2,园区核心区位于昌吉市东部,主要包括西域集团、六工镇东五工村、西五工村、新庄村;示范区位于昌吉市区西北部,由华兴灌区区、高丰灌区区和牛圈子湖灌区组成,示范区有各类农场154个,其中灌溉面积5000亩以上农场有13个,2500亩~5000亩农场有16个,1000亩~2500亩农场有47个,1000亩以下农场有78个。
1.2 经济社会概况
昌吉市是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乌鲁木齐市的卫星城市。地处乌鲁木齐~石河子~奎屯经济开发带中心,是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距乌鲁木齐市35km、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20km、距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22km;南临乌伊公路;西倚昌~五公路。新亚欧大陆桥、乌~奎高速公路、乌~克输油管线、昌~玛110KV输电干线及北疆重要通讯设施均自市区及周边穿过,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关系到北疆经济片区和国内外物资交流贸易的正常发展,意义深远。同时,广播电台、军用机场、有色金属、石油等部门和部分国家重要设施及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工厂均布设在辖区以内。
2019年,昌吉市总人口36.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09万人,城镇化率66.33%。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含园区)457.04亿元,工业增加值48.43亿元。昌吉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8.33万亩。实施退地减水行动,年节水量超过3400万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达到0.7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的目标。
2019年昌吉市社会经济主要发展指标见表1-2-1。
2019年昌吉市主要社会经济发展指标
表1-2-1
行政区 |
人口(万人) |
地区生产 总值 (亿元) |
工业增加值(亿元) |
农作物 播种面积(万亩) |
粮食播种 面积(万亩) |
粮食产量(万t) |
牲畜存栏头数 (万头) |
||
合计 |
城镇 |
农村 |
|||||||
昌吉市 |
36.32 |
24.09 |
12.23 |
402.04 |
48.43 |
94.22 |
16.19 |
9.66 |
34.48 |
注:数据来源于2020年《昌吉州水资源公报》。
昌吉市资源丰富、物产丰盈。一是储量巨大的矿产资源。境内矿产资源有煤、石灰石、天然气、硫磺等,其中煤炭资源地质蕴藏量500亿吨,天然气储量面积100平方公里。全市水储总量19.88亿立方米,境内有大小冰川158条,面积60平方公里。境内的水质常年稳定在国家地表水一类标准,常年空气质量维持在国家一级标准,是新疆同时拥有一流水质、一流空气、一流森林的县级市之一,被评价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优秀城市。二是优势明显的农牧资源。全市农牧民人均占有耕地6亩多,土壤有机质含量3.32~5.51%之间。与法国波尔多地区同处一个纬度,全年日照时数2833小时,平均气温7.2度,独特的光热水土条件使昌吉市成为最适宜种植番茄、葡萄、小麦的地区之一,农产品资源品质堪称世界一流。培育了中粮屯河番茄、天山面粉等5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天山生物、笑厨食品等14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了全疆重要的粮油、奶业、番茄、良繁、保鲜、蔬菜等十大特色农产品基地。三是独具魅力的旅游资源。境内以南部自然风光、中部农家乐民俗风情和北部大漠探险为代表的旅游景区和历史文化古迹,构成了绮丽自然风光与悠久历史文化相得益彰的优美画面。
随着中央“一带一路”的深入实施,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全国14个重点开发区之一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城市和17个城市群之一的乌昌石城市群重点建设城市,昌吉市已成为西部地区重点培育的新的增长极和重要能源战略基地之一。围绕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目前已形成以机电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先进装备制造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以石油化工、新型建材、矿产及资源加工为主的资源开发及深加工产业,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现代物流产业为主导和以电子信息、金融保险、楼宇经济、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产业,以现代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特色产业等五大产业。现代服务业活力彰显,昌吉市将逐步打造以北部空港物流,中部城市服务性三产,南部电子信息产业、公铁联运现代物流的大三产格局,充分利用自身禀赋条件创造服务大区域经济的极地优势,重点发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产业、会展产业、总部经济、现代中介服务、临空经济等相关配套产业,全力将昌吉市打造成为乌昌地区的“CBD”。以总规划面积126平方公里的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中心,辐射带动三工八钢工业园、新疆(昌吉)亚欧国际物流园、大西渠闽昌工业园三个园区实现快速发展,“一区三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昌吉国家高新区成功获批自治区两化融合实验区。2019年,在科技部发布的169个国家级高新区(含苏州工业园)综合实力排名中,昌吉高新区排名第68名,其中,可持续发展能力排名第56位,跻身位置靠前。
1.3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根据《昌吉市水资源论证利用和优化配置规划报告》(2015.09),昌吉市河流为三屯河、头屯河2条河流,地表水资源量5.265亿m3,其中三屯河地表水资源量3.792亿m3,可利用量3.436亿m3,昌吉市属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2.5529亿m3。头屯河地表水资源量1.473亿m3,可利用量1.152亿m3,昌吉市属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0.9832亿m3。年内变化显著,夏季6~12月份径流量占全年的70%,3~5月份径流量占全年的15%。地表水可供水量1.8460亿m3。昌吉市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及可利用量详见表1-3-1,昌吉市三屯河、头屯河各频率年径流量详见表1-3-2。
昌吉市地表水资源量及可利用量统计表
表1-3-1
行政区 |
河流名称 |
地表水资源量(亿m3) |
地表水可利用量(亿m3) |
昌吉市属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亿m3) |
兵团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亿m3) |
昌吉市 |
三屯河 |
3.792 |
3.436 |
2.5529 |
0.8831 |
头屯河 |
1.473 |
1.152 |
0.9832 |
0.1688 |
|
小计 |
5.265 |
4.588 |
3.5361 |
1.0519 |
根据《新疆昌吉市地表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及三屯河流域管理处提供的昌吉市各用水单位地表水分水比例详见表1-3-3。
昌吉市各用水单位地表水分水比例统计表
表1-3-3
河流名称 |
用水单位 |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亿m3) |
地表水资源分配比例(%) |
三屯河 |
阿什里乡 |
0.1236 |
3.6 |
榆树沟镇 |
0.6419 |
18.7 |
|
二六工镇 |
0.3776 |
11 |
|
大西渠镇 |
0.3570 |
10.4 |
|
滨湖镇 |
0.3364 |
9.8 |
|
佃坝镇 |
0.3192 |
9.3 |
|
三工镇 |
0.2025 |
5.9 |
|
庙尔沟乡 |
0.0721 |
2.1 |
|
下巴户农场 |
0.0927 |
2.7 |
|
小计1 |
2.5229 |
|
|
头屯河 |
三工镇 |
0.5962 |
56.06 |
六工镇 |
0.3278 |
30.82 |
|
城郊办事处 |
0.0592 |
5.57 |
|
小计2 |
0.9832 |
|
昌吉市不同保证率及多年平均径流量各月分配表
表1-3-2
代表站名称 |
河流名称 |
典型年 |
项目 |
月径流量(亿m3) |
全年 |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碾盘庄(三) |
三屯河 |
偏丰年 P=20% |
径流 |
0.0682 |
0.0383 |
0.0724 |
0.0937 |
0.2812 |
0.6903 |
1.1419 |
1.1718 |
0.3707 |
0.1449 |
0.1065 |
0.081 |
4.261 |
占比% |
1.6 |
0.9 |
1.7 |
2.2 |
6.6 |
16.2 |
26.8 |
27.5 |
8.7 |
3.4 |
2.5 |
1.9 |
100 |
|||
平水年 P=50% |
径流 |
0.0602 |
0.0339 |
0.064 |
0.0828 |
0.2484 |
0.6098 |
1.0088 |
1.0351 |
0.3275 |
0.128 |
0.0941 |
0.0715 |
3.764 |
||
占比% |
1.6 |
0.9 |
1.7 |
2.2 |
6.6 |
16.2 |
26.8 |
27.5 |
8.7 |
3.4 |
2.5 |
1.9 |
100 |
|||
偏枯年 P=75% |
径流 |
0.0509 |
0.0272 |
0.0475 |
0.0713 |
0.129 |
0.6415 |
0.9503 |
0.8621 |
0.319 |
0.1256 |
0.0747 |
0.095 |
3.394 |
||
占比% |
1.5 |
0.8 |
1.4 |
2.1 |
3.8 |
18.9 |
28 |
25.4 |
9.4 |
3.7 |
2.2 |
2.8 |
100 |
|||
枯水年 P=95% |
径流 |
0.0436 |
0.0233 |
0.0407 |
0.061 |
0.1105 |
0.5494 |
0.814 |
0.7384 |
0.2733 |
0.1076 |
0.064 |
0.0814 |
2.907 |
||
占比% |
1.5 |
0.8 |
1.4 |
2.1 |
3.8 |
18.9 |
28 |
25.4 |
9.4 |
3.7 |
2.2 |
2.8 |
100 |
|||
多年平均 |
径流 |
0.0417 |
0.0341 |
0.0493 |
0.0834 |
0.3109 |
0.7698 |
1.0693 |
0.7849 |
0.3413 |
0.1593 |
0.0834 |
0.0645 |
3.792 |
||
占比% |
1.1 |
0.9 |
1.3 |
2.2 |
8.2 |
20.3 |
28.2 |
20.7 |
9 |
4.2 |
2.2 |
1.7 |
100 |
|||
制材厂(五) |
头屯河 |
偏丰年 P=20% |
径流 |
0.0216 |
0.0216 |
0.0266 |
0.0532 |
0.1911 |
0.369 |
0.4371 |
0.2443 |
0.1463 |
0.0715 |
0.0349 |
0.0449 |
1.662 |
占比% |
1.3 |
1.3 |
1.6 |
3.2 |
11.5 |
22.2 |
26.3 |
14.7 |
8.8 |
4.3 |
2.1 |
2.7 |
100 |
|||
平水年 P=50% |
径流 |
0.0186 |
0.0186 |
0.0229 |
0.0458 |
0.1646 |
0.3177 |
0.3764 |
0.2104 |
0.1259 |
0.0615 |
0.0301 |
0.0386 |
1.431 |
||
占比% |
1.3 |
1.3 |
1.6 |
3.2 |
11.5 |
22.2 |
26.3 |
14.7 |
8.8 |
4.3 |
2.1 |
2.7 |
100 |
|||
偏枯年 P=75% |
径流 |
0.0168 |
0.0103 |
0.0206 |
0.0439 |
0.1122 |
0.2877 |
0.3367 |
0.2206 |
0.1226 |
0.0606 |
0.0323 |
0.0258 |
1.29 |
||
占比% |
1.3 |
0.8 |
1.6 |
3.4 |
8.7 |
22.3 |
26.1 |
17.1 |
9.5 |
4.7 |
2.5 |
2 |
100 |
|||
枯水年 P=95% |
径流 |
0.0149 |
0.0092 |
0.0183 |
0.0389 |
0.0996 |
0.2553 |
0.2988 |
0.1958 |
0.1088 |
0.0538 |
0.0286 |
0.0229 |
1.145 |
||
占比% |
1.3 |
0.8 |
1.6 |
3.4 |
8.7 |
22.3 |
26.1 |
17.1 |
9.5 |
4.7 |
2.5 |
2 |
100 |
|||
多年平均 |
径流 |
0.0221 |
0.0162 |
0.0221 |
0.0412 |
0.1326 |
0.3034 |
0.3947 |
0.2828 |
0.1252 |
0.0663 |
0.0383 |
0.028 |
1.473 |
||
占比% |
1.5 |
1.1 |
1.5 |
2.8 |
9 |
20.6 |
26.8 |
19.2 |
8.5 |
4.5 |
2.6 |
1.9 |
100 |
(2)地下水资源量
依据《新疆昌吉市评价区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2017.02),昌吉市地下水总补给量2.5344亿m3,其中,昌吉市直属地方总补给量1.8032亿m3,非直属单位总补给量为0.7311亿m3。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1923亿m3,昌吉市直属地方可开采量1.5600亿m3。昌吉市地下水总补给量、可开采量情况明细详见表1-3-4。
昌吉市地下水总补给量、可开采量统计表
表1-3-4
乡镇及用水单位名称 |
总补给量(亿m3) |
可开采量(亿m3) |
阿什里乡 |
0.1300 |
0.1144 |
榆树沟镇 |
0.2523 |
0.2195 |
二六工镇 |
0.1154 |
0.1004 |
大西渠镇 |
0.1863 |
0.1593 |
滨湖镇 |
0.2157 |
0.1877 |
佃坝镇 |
0.2058 |
0.1752 |
三工镇 |
0.3046 |
0.2680 |
六工镇 |
0.1993 |
0.1734 |
硫磺沟镇 |
0.0579 |
0.0510 |
庙尔沟乡 |
0.0000 |
0.0000 |
城区 |
0.1277 |
0.1111 |
北部荒漠 |
0.0082 |
0.0000 |
小计 |
1.8032 |
1.5600 |
1.4 现状年供用水水平
1.4.1 现状年供用水
2019年,昌吉市全市供水总量4.743亿m3,其中地表水供水量2.3864亿m3,占比50.31%;地下水供水量2.33亿m3,占比49.13%。昌吉市用水总量4.4889亿m3,其中,农业用水量3.9906亿m3(占83.14%),工业用水量0.1635亿m3(占3.41%),城乡生活用水量0.3338亿m3(占6.98%),城镇公共用水量0.1138亿m3(占2.37%),人工生态补水量0.2541亿m3(占5.29%)。2019年昌吉市供用水量总体呈现降低趋势。昌吉市2019年供用水情况见表1-4-1。
昌吉市2015年~2019年供用水量情况
表1-4-1 单位:亿m3
年份 |
分区 |
供水量 |
用水量 |
|||||||
合计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水源 |
合计 |
农业 |
工业 |
生活 |
生态 |
||
2015年 |
昌吉市 |
5.9422 |
2.5252 |
3.3570 |
0.0600 |
5.8832 |
5.0246 |
0.2527 |
0.4119 |
0.1940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1.0038 |
0.1250 |
0.8788 |
0.0000 |
1.0038 |
1.0000 |
0.0038 |
0.0000 |
0.0000 |
|
小计 |
6.9460 |
2.6502 |
4.2358 |
0.0600 |
6.8870 |
6.0246 |
0.2565 |
0.4119 |
0.1940 |
|
2016年 |
昌吉市 |
5.1960 |
2.0800 |
3.1160 |
0.0000 |
5.1960 |
4.5150 |
0.4000 |
0.2560 |
0.0250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0.9720 |
0.1050 |
0.8670 |
0.0000 |
0.9720 |
0.8580 |
0.0000 |
0.0000 |
0.1140 |
|
小计 |
6.1680 |
2.1850 |
3.9830 |
0.0000 |
6.1680 |
5.3730 |
0.4000 |
0.2560 |
0.1390 |
|
2017年 |
昌吉市 |
4.8000 |
1.9400 |
2.8200 |
0.0400 |
4.8000 |
4.1680 |
0.3500 |
0.2470 |
0.0350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0.9280 |
0.1630 |
0.7650 |
0.0000 |
0.9280 |
0.8365 |
0.0098 |
0.0000 |
0.0817 |
|
小计 |
5.7280 |
2.1030 |
3.5850 |
0.0400 |
5.7280 |
5.0045 |
0.3598 |
0.2470 |
0.1167 |
|
2018年 |
昌吉市 |
4.6372 |
2.0843 |
2.5129 |
0.0400 |
4.6372 |
3.8932 |
0.2868 |
0.3572 |
0.1000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0.5966 |
0.0000 |
0.5966 |
0.0000 |
0.5966 |
0.5906 |
0.0060 |
0.0000 |
0.0000 |
|
小计 |
5.2338 |
2.0843 |
3.1095 |
0.0400 |
5.2338 |
4.4838 |
0.2928 |
0.3572 |
0.1000 |
|
2019年 |
昌吉市 |
4.3289 |
2.3784 |
1.9239 |
0.0266 |
4.0748 |
3.5815 |
0.1595 |
0.3338 |
0.0000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0.4141 |
0.0080 |
0.4061 |
0.0000 |
0.4141 |
0.4091 |
0.0040 |
0.0010 |
0.0000 |
|
小计 |
4.7430 |
2.3864 |
2.3300 |
0.0266 |
4.4889 |
3.9906 |
0.1635 |
0.3348 |
0.0000 |
现状用水节水水平。“十三五”期间,随着节水力度加大,全市用水效率不断提高。2019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101.35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93.77m3;亩均综合灌溉用水量425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70。2019年主要用水指标见表1-4-2。
昌吉市2015年~2019年用水水平相关指标表
表1-4-2
年份 |
分区 |
人均用水量(m3) |
万元GDP用水量(m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 |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亩均综合灌溉水量(m3) |
2015年 |
昌吉市 |
1577.42 |
163.85 |
586.15 |
0.57 |
465.00 |
2016年 |
昌吉市 |
1497.07 |
132.90 |
482.86 |
0.68 |
442.00 |
2017年 |
昌吉市 |
1271.52 |
124.75 |
563.64 |
0.69 |
418.00 |
2018年 |
昌吉市 |
1292.78 |
124.55 |
560.72 |
0.69 |
440.00 |
2019年 |
昌吉市 |
1191.84 |
101.35 |
893.77 |
0.70 |
425.00 |
从各项节水指标比较看,全市节水水平总体还不高,这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自然特征、地理区划、水资源禀赋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节水尚有较大潜力,节水任重道远。
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我公司完成《新疆昌吉市2019年用水水平现状调查报告》,为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提供了较为直接、合理可行可靠的依据。
根据昌吉市2019年水资源公报水量资料,2019年昌吉市实际总用水量4.33亿m3,其中第一产业实际用水35815万m3,占比82.7%;第二产业实际用水量1795万m3,占比4.1%;第三产业实际用水量3138万m3,占比7.2%;生态及环境实际补水量2541万m3,占比5.9%。2019年昌吉市水资源公报水量资料和昌吉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对比表见表1-1-6。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中,第一产业控制用水指标38327万m3,占比81%;第二产业控制用水指标3603万m3,占比7.6%;第三产业控制用水指标5382万m3,占比11.4%。
总体分析,昌吉市实际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占比偏高,二产、三产用水占比偏低。现状年工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低,用水结构不合理,工业发展优势不足,用水量占比远远低于“三条红线”中控制指标。建议昌吉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各产业用水方向,优先配置三产、二产的用水量,并进一步加快昌吉市工业化进程。
昌吉市2019年三产业用水量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对比表 |
||||
表1-4-3 |
|
|
|
单位:万m3 |
产业/指标 |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
水资源公报用水量 |
||
水量指标 |
占比(%) |
水量指标 |
占比(%) |
|
第一产业 |
38327 |
81 |
35815 |
82.7 |
第二产业 |
3603 |
7.6 |
1795 |
4.1 |
第三产业 |
5382 |
11.4 |
3138 |
7.2 |
生态用水量 |
|
|
2541 |
5.9 |
合计 |
47312 |
100 |
43289 |
100 |
1.4.2 节水型社会的创建
节水型社会的创建:2017年,昌吉市作为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以生活、生产、生态三水融合为主线,以节水载体建设为抓手,以节水宣传为基础,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初步实现了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过度使用向主动节约的“三转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昌吉市牢固树立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理念,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在全市形成了“管水、用水、节水、护水”的水资源管理环境。
节水“三同时”管理稳步推进。制定了《昌吉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和《昌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办理流程》,切实抓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对涉及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审查。对各用水单位加强监管,使其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1.4.3 水资源供需分析
1.4.3.1 用水总量控制方案
根据《新疆昌吉州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新疆昌吉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6月)可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昌吉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昌吉州实际情况,对昌吉州各行政单位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最终确定昌吉市2025年用水总量指标是24.26亿m3,其中地表水16.06亿m3、地下水7.64亿m3、其他水源0.53亿m3,各县市不同水平年用水总量指标详见下。
昌吉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表
表1-4-4 单位:万 m3
行政单位 |
用水总量控制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水源 |
||||
2019 年 |
2025年 年 |
2019年 |
2025年 |
2019 年 |
2025年 |
2019年 |
2025年 |
|
玛纳斯县 |
51990 |
49845 |
41787 |
39170 |
9635 |
9635 |
568 |
1040 |
呼图壁县 |
46768 |
39935 |
21040 |
23907 |
25327 |
15258 |
401 |
770 |
昌吉市 |
47312 |
39341 |
24519 |
25816 |
21938 |
12446 |
855 |
1079 |
阜康市 |
26976 |
22094 |
12737 |
14535 |
13838 |
7027 |
401 |
532 |
吉木萨尔县 |
28891 |
25270 |
17491 |
17793 |
10946 |
6862 |
454 |
615 |
奇台县 |
59767 |
49988 |
29819 |
30459 |
29388 |
18490 |
560 |
1039 |
木垒县 |
10185 |
10287 |
5477 |
6083 |
4579 |
4003 |
129 |
201 |
国家农业科技园 |
7888 |
5822 |
2615 |
3135 |
5273 |
2687 |
0 |
0 |
昌吉州合计 |
279777 |
242582 |
155485 |
160898 |
120924 |
76408 |
3368 |
5276 |
1.4.3.2 需水量预测
目前,全国均按最严格水资源政策在实施,且按照制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指标进行考核,在本次工作中直接采用《昌吉州用水总控控制方案》中的分析成果,则昌吉州2019年总需水量为279777万m3,到2025年降低到242581万m3。
各单位各行业需水量详见下表。
各单位各水平各行业需水量
表1-4-5 单位:万 m3
行政单位 |
2019 年 |
2025 年 |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小计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小计 |
|
玛纳斯县 |
46494 |
3353 |
2143 |
51990 |
43365 |
3820 |
2660 |
49845 |
呼图壁县 |
43289 |
1012 |
2467 |
46768 |
35526 |
1864 |
2545 |
39935 |
昌吉市 |
38328 |
3568 |
5416 |
47312 |
28758 |
4295 |
6288 |
39341 |
阜康市 |
22176 |
3300 |
1500 |
26976 |
17094 |
3400 |
1600 |
22094 |
吉木萨尔县 |
22176 |
3300 |
1500 |
26976 |
21904 |
2161 |
1202 |
25267 |
奇台县 |
55644 |
1692 |
2431 |
59767 |
45011 |
2086 |
2891 |
49988 |
木垒县 |
25844 |
1890 |
1158 |
28892 |
9124 |
400 |
763 |
10287 |
农业开发区 |
7678 |
150 |
60 |
7888 |
5400 |
322 |
100 |
5822 |
全州 |
248699 |
15415 |
15663 |
279777 |
206385 |
18148 |
18048 |
242581 |
1.4.3.3 水资源配置方案
目前全国均按最严格水资源政策在实施,且按照制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指标进行考核,因此在供水总量不变的情况,各县市只能通过内部节水,即减少需水量来解决缺水问题。
在该方案中,水资源配置严格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方案”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控制,则规划水年昌吉州用水总量242581万m3,各县市各产业用水量详见表1-4-5。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方案”中确定的农业灌溉定额345m3/亩,计算出2025年昌吉州可保灌面积为598.49万亩,各县市灌溉面积详见表3.3-2。从表中可以看出,各县市具有初始水权的灌溉面积466.89万亩是可以保证的,二轮土地承包的面积397.63万亩也是可以满足的。
2025年各产业用水量统计表
表 1-4-5 单位:万 m3
行政单位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小计 |
玛纳斯县 |
43365 |
3820 |
2660 |
49845 |
呼图壁县 |
35526 |
1864 |
2545 |
39935 |
昌吉市 |
28758 |
4295 |
6288 |
39341 |
阜康市 |
17094 |
3400 |
1600 |
22094 |
吉木萨尔县 |
21904 |
2161 |
1202 |
25267 |
奇台县 |
45011 |
2086 |
2891 |
49988 |
木垒县 |
9124 |
400 |
763 |
10287 |
农业开发区 |
5400 |
322 |
100 |
5822 |
全州 |
206385 |
18148 |
18048 |
242581 |
2025 年灌溉面积表
表1-4-6 单位:万 m3
行政单位 |
灌溉面积 (万亩) |
灌溉定额 (m3/亩) |
具有初始水权 灌溉面积(万亩) |
二轮承包 土地面积(万亩) |
玛纳斯县 |
113.76 |
381 |
67.6 |
64.4 |
呼图壁县 |
104.16 |
341 |
96.22 |
80 |
昌吉市 |
83.84 |
343 |
54.59 |
49.65 |
阜康市 |
50.28 |
340 |
50.19 |
36.04 |
吉木萨尔县 |
65.84 |
336 |
67.01 |
52.74 |
奇台县 |
129.88 |
347 |
102.1 |
88.72 |
木垒县 |
34.67 |
263 |
29.18 |
26.08 |
农业开发区 |
16.06 |
336 |
|
|
全州 |
598.49 |
345 |
466.89 |
397.63 |
1.4.4 节水潜力分析
1.4.4.1 农业节水潜力分析
昌吉市现状水平年有效灌溉面积108.33万亩。通过一些列节水措施到2025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3.84万亩。全年可节水4839万m3。
1.4.4.2 工业节水潜力分析
2019年工业用水总量为1635万m3,万元增加值用水量101.35m3/万元,到2025年现实用水量定额425m3/万元后,估算工业节水727万m3。
1.4.4.3 城镇生活节水潜力分析
2019年城市市区节水器具普及率为40%,到2025年可达100%,按照每人每天节省11L计算,全市城区年可节水96.72万m3。
1.4.4.4 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潜力分析
昌吉市非常规水源主要是指各种污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可利用的中水。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及提升改造,使园林绿化单位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源中水。到2025年中水可利用量达到1200万m3。
1.4.4.5 综合节水潜力分析
昌吉市综合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节水潜力分析,到2025年昌吉市年可节水水量达到6862.72万m3,见表1-4-4。
昌吉市2025年综合节水预测表
表1-4-4 单位:万m3
农业 |
工业 |
城镇生活 |
非常规水 |
合计 |
4839 |
727 |
96.72 |
1200 |
6862.72 |
1.5 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现状
昌吉市牢固树立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理念,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在全市形成了“管水、用水、节水、护水”的水资源管理环境。
(一)领导重视,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创建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局、统计局等十多个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按照实施细则逐项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节水型社会创建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工作体制。制定印发《2017-2020年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昌吉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昌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昌吉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为节水创建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督查考核。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后,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顺利开展。
(二)运用杠杆,建立水价机制,规范节水行为。一是制定节水相关政策。印发了《关于调整昌吉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昌吉市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水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昌吉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及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修订了《昌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用水计划申报和审批程序、计划用水使用管理要求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对规范行政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加强对节水器具推广指导,邀请节水型创建专家对昌吉市辖区内纳入管理用水单位和列入水平衡测试计划的24家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时组织参与创建,推动社会节水,发挥节水标杆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在严格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通过节水制度建设,以管理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的轨道,逐步形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转变思想,优化水资源配置,建设节约型社会。一是推广农业节水,目前全市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5%以上。农业用水总量由2017年的4.1亿m3降低到2019年的3.81亿m3。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7年的0.67提高到2019年的0.7。二是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投资22.1亿元,完成了东、西干渠两大引水枢纽工程改造和自动闸控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干、支渠142km,灌区241km,骨干渠道防渗率达100%。新建斗、农渠116公里,改造斗、农渠342km,斗、农渠防渗率达90%。三是积极推进退地减水。自2017年至今,昌吉市采取退地减水措施,依法关停了北部荒漠的243眼机电井,以生态奖补的方式对170家家庭农场的20万亩耕地进行了退减工作,并种植了各类荒漠植被,由护林员进行管理。如今,地下水位逐年上升,生态环保效益日益凸显。四是推行工业节水。积极利用工业节水新技术,推行工业节水和中水利用,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2019年华电新疆发电有限昌吉热电厂挽回地下水水量85.64万吨,2019年新疆笑厨有限责任公司全年节约用水6393m3。
(四)破解难题,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形成良好的节水意识。一是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对昌吉市辖区1861户用水单位进行地毯式摸查,用3年时间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在册率全面提升至100%。二是强化地下水管控,全面推行“井电双控”。严格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原则,建立机电井“身份证”,摸清全市机电井底数2267眼“家底子”。发放1948眼合法机电井取水许可证,发放率达100%;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关停禁采区机电井317眼,压减地下水1.35亿方,填埋非法机电井39眼,取缔非法排污口17个,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位下降趋势有效减缓,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三是强化生活节水。投资14.31亿元实施昌吉市努尔加城镇供水工程,新建供水管线70公里,工程已于2018年6月30日通水运行;投资3.1亿元实施昌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主配水管网320公里,受益人口7.8万余人;改造32公里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有效消除了“跑、冒、滴、漏”现象,老式机械水表统一更换为智能远传水表,为居民创造便捷智能的生活空间。
1.6 节水成效
1.6.1 节水主要成效及指标完成情况
1.6.1.1节水主要成效
(一)生态环境逐步恢复。2018年1月,在昌吉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决定把北部荒漠退耕还林工程作为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义务植树、自然恢复、划定禁采区、关停取水井等措施恢复生态环境。由市政府出资3亿元对北部荒漠国有农用地进行征收回购,对北部荒漠20万亩区域实施生态恢复。
(二)水源置换工程成效显著。2016年实施努尔加城镇供水(第三水厂)工程。于2018年6月开始运行,截止2020年,完成地表水置换水量9790万m3,实现了城市地下水源与地表水源的成功置换;2017-2018年,实施了昌吉市榆树沟镇地表水置换工程、北部荒漠地表水置换工程及三工镇、二六工镇水源置换工程,保证了禁采区机井关停后的生产生活用水;2019年实施的昌吉市滨湖河水源置换工程,已将滨湖河景观带井水水源置换为河水水源,极大减少了地下水开采。
(三)行业示范作用有效发挥。着力打造中国人民银行、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节水优先”示范标杆单位。利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绿化采用滴灌与微灌、中水回用等措施,达到行业节水先进水平。
(四)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打造良好的水环境,我市努尔加水库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已完工运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调试并运行,污水处理后通过泵站已置换城区绿化用水;六工镇污水处理改造设施项目已完工试运行;城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完成。建成区处理率达100%,有效提升了我市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城乡水域水体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实现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严控用水总量,用水计量实现全覆盖。2017年实际用水量4.8亿m3,占指标90.56%;农业用水量4.1亿m3,占指标89%;2018年用水量4.82亿m3,占指标96.15%;农业用水量4.08亿m3,占指标99%。2019年用水量4.30亿m3,占指标90.90%;农业用水量3.81亿m3,占指标99.5%,用水总量控制在指标以内;对全市936家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100%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农业、工业用水计量率均达到100%。
2、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一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二轮承包地水价执行成本水价的70%(0.124元/m3),超定额二轮承包地和非二轮承包地用水执行成本水价的2倍(0.354元/m3)。二是大力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昌吉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2018年12月20日起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0元/m3调整为2.0元/m3。三是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制定出台了《昌吉市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商业、特种行业、公共绿化、消防用水在现行水价基础上翻一倍,饮服业基建用水由现行的3.1元/m3调整为5.2元/m3。四是全面完成水资源费征缴工作,2017-2019年,共征收水资源费1.1亿元。
3、节水“三同时”管理稳步推进。制定了《昌吉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和《昌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办理流程》,切实抓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对涉及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审查。对各用水单位加强监管,使其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4、节水载体建设有序,节水意识普遍增强。我市坚持以节水示范单位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创建。2020年建成节水型企业17家,建成率55%,节水型单位(公共机构)48家,建成率64%,节水小区50个,建成率20%。鼓励创建的部门更换节水水龙头800个,节水淋浴器等设施100台,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取得显著成绩。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组织宣传活动13场、覆盖3万人次。自主完成6期《昌吉市节水信息》,积极引导全市市民养成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习惯。
5、供水管网漏损得到控制,再生水利用率显著提高。我市加快对使用年限久、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和爆管等情况的发生,着力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由2017年12%降至2019年10.9%,力争2020年降至10%。将中水作为城市用水的“第二水源”,年中水量达850万方,主要由华电充分利用,达400万方左右,占比47%,降低了城市自来水用水量,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
1.6.1.2 节水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昌吉市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节水意识,健全节水政策,提升设施能力,促进技术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全社会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6-1。
“十三五”期间昌吉市主要节水指标完成情况
表1-6-1
分类 |
指标 |
2015年 |
2019年 |
2020年 (规划指标) |
总量控制 |
用水总量(亿m³) |
5.8832 |
4.7312 |
4.1588 |
万元GDP用水量(m³/万元) |
163.88 |
101.35 |
|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
18.63 |
|
|
农业节水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62 |
0.70 |
0.70 |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比例(%) |
67.50 |
91.00 |
|
|
农业用水计量率(%) |
/ |
80.00 |
100 |
|
工业节水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³/万元) |
4.30 |
32.93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5.04 |
|
|
工业用水计量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80.00 |
85.00 |
|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
82.00 |
85.00 |
90.00 |
|
分类 |
指标 |
2015年 |
2019年 |
2020年 (规划指标) |
城镇节水 |
城镇用水计量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25 |
11.72 |
10.00 |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32.00 |
40.00 |
100 |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7.45 |
96.75 |
城市90 |
|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12.89 |
16.17 |
其他20 |
注:数据来源于2020年《昌吉州水资源公报》。
1.6.2 “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6.2.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理考核
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构建起覆盖市直部门、乡镇及用水单位的责任分工体系,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综合考核。
节水设施建设农业节水工程安装井电双控设施1770眼(2眼由于信号传输问题安装机械水表);水资源监测工程中超采区增设地下水监测井9眼(州控),对剩余禁采区机电井按计划填埋。
1.6.2.2 建立健全制度,严控用水总量
印发《昌吉市年度用水量总分配通知》、《昌吉市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及《昌吉市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编制《三屯河生态基流及最低生态水位报告》、《昌吉市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昌吉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管理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公布了超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范围,出台《昌吉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昌吉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全面落实超采区治理工作,关停禁采区机电井317眼,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位下降趋势有效减缓,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指标为4.73亿m3,地下水用水量指标为2.19亿m3。截至目前,实际落实用水总量4.30亿m3,其中:地下水用水总量1.91亿m3,地表水用水总量2.36亿m3;农业用水量3.48亿m3。农业用水量较上年度下降12%。压减地下水量3411万m3,退减灌溉面积3.02万亩。
1.6.2.3 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地下水管控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原则,建立机电井“身份证”。摸清全市机电井底数2267眼“家底子”(经州级确认我市合法机电井1973眼)。开展‘一井一清单、一证一许可”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所有合法机井信息已建立台账,全部录入国家取水许可子系统;二是做到机电井“在线监测”全覆盖。投资1711万元对全市2267眼机电井计量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强机井计量设施使用情况巡查监管,打击破坏计量设施取水行为,用水高峰期设备上线率达到平均90%以上;三是退地减水成效显著。制定出台《昌吉市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落实退地减水工作,2015年来累计退地11.46万亩,累计减水1.35亿方;四是实现三屯河、头屯河、“500”西延干渠三条水系联通、四水统调。2016年完成三工渠渠道工程建设,实现了头屯河流域向三屯河跨流域调水。截至目前已累计调水326万m3。“500”客水工程2006年7月正式通水运行,截至目前我市已引“500”客水1.19亿m3,实现了跨区域调水,在有效压减地下水取用量的同时,为第三水厂安全运行提供水资源保障。2015年1月21日努尔加水库正式蓄水实现三屯河水库、努尔加水库两库联调,水库调节能力由原来的季调节达到完全年调节,从根本上解决灌区阶段性缺水问题,为城市生活供水和工业用水水源由地下水向地表水转换奠定了工程基础。
1.6.2.4 加强工程建设,实现水源置换
2016年总投资14.31亿元,启动昌吉市努尔加城镇供水工程建设,2018年6月正式运行,实现了城镇供水水源由地下水向地表水的转换,建立了“地表水供应为主、地下水后备应急”供水保障格局,截至目前累计供水达5571万m3。
2017~2019年总投资5051万元,实施了昌吉市榆树沟镇地表水置换工程、北部荒漠地表水置换工程、三工镇、二六工镇水源置换工程,保证了禁采区机井关停的生产生活用水。
1.6.3“十三五”期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
2015年以来,昌吉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显著。
1、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昌古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办法》。确定“产权到位、权贵明确、保障经费、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改革目标;二是明晰工程产权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发“两证一书”1018套;三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在工程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制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建立了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管护模式,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进行有效探索;四是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2015年至2019年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社25个,明确了配水管理、工程管护、水费收缴、机电井管理、高效节水设施管理等11项管理职能。以末级渠系维护费、政府奖补资金、土地经营者自筹的方式,落实了经费来源,有效解决了农村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加快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工作
一是开展农业初始水权的确权登记。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坚持一次性分配农业初始水权和保障二轮土地用水权益的原则。通过水权改革,实现了农业用水“两个转变飞两个降低飞两个提高。即用水观念的转变和用水方式的转变。用水户对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水商品”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观念转变。用水方式由分散、粗放式向规模、集成式转变。全市高效节水面积72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1%;全市高效节水面积72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1%;农业用水总量降低到2019年的3.99亿m3,到2025年农业用水总量3.42亿m3。农业综合灌溉定额由425m3/亩降至365m3/亩。灌溉用水效率由2015年的0.58提高到2019年的0.7,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2015年的0.68提高到2019年的0.74。
二是节水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节水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推进农业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持续推进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2.0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1%;对高耗水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节水型器具普及率提高;非常规水利用力度不断加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污水再生回用率提高。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节水责任不断增强。结合《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及《自治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明确了水资源总量控制及强度双控管理目标,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四是强化节水示范和宣传,全民节水意识不断提升。全面启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水效领跑者、节水型高校等节水载体建设,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结合“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大涉水节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节水大使”、节水法律法规及节水形势的公益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人人节水行动,推动全社会节水、惜水、爱水的良好氛围,各族人民群众的节水意识不断增强和提升。
1.7 形势与存在的问题
尽管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仍存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控制灌溉面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加大高效节水面积占比受经济结构等因素影响,2019年昌吉市水资源利用特点之一是农业用水比重过高,约占总用水量的82.7%,其它各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17.3%。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灌溉面积过大。用水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多年来,虽然一直在坚持开展农业高效节水建设,农业用水比重有所下降,但由于灌溉面积过大,用水总量仍居高不下。大量的农业灌溉用水挤占城市二、三产业用水以及生态用水,用水结构的合理化程度需进一步改善。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用水矛盾突出,不能满足昌吉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经济发展要求,农业灌溉用水比重过大,导致用水效率低下。
2、防洪减灾任务与工程体系不完善的矛盾依然存在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日益增多,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的频次、强度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水旱灾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威胁。虽然我们实施了一系列防洪减灾工程,基本完成了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部分河道防洪堤建设,但大多数河道仍然处于天然状态,根据昌吉市防洪规划,没有防护堤岸,仍存在险工险段,洪水灾害威胁依然很大。
3、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格局尚未完全建立
我国虽然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步入市场经济体制,但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还是以行政手段为主配置、管理水资源,水行政与水服务职能基本未分开,还保留着计划经济的基本架构,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与现代水利发展要求不适应。水资源以区域为单元分割管理,地方与兵团各自片面地强调各自用水利益和水资源管理权限,过度、无序开采地下水,地下水超采严重,进一步激化了地区及行业之间的用水矛盾。
各行业还没有建立、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制度。即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等。水资源的利用没有相应指标体系约束,难于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管理。
4、水资源综合管理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水资源综合管理是以公平的、不损害重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的方式促进水、土及相关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管理从而使经济和社会财富最大化的过程。
目前,昌吉市水资源行政区域分割管理的旧模式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除,水资源管理工作还受到行政区域分割的影响,从而带来许多弊病,诸如学科研究上的片面性、管理职能上的重复交叉以及一些优先性问题容易被忽略等;对城乡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水能开发、污水处理及再利用、地下水回灌等涉水事务尚未实行统一管理;地下水超采严重,供水管理没有做到以供定需;在水资源研究、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管理立法等方面缺乏有机的联系,减弱了对水资源管理的力度,效率不高;水价长期偏低,尚未形成水权市场,水利工程不能做到以水养水;缺乏对水资源管理的研究,管理手段落后;公共节水意识与公民私人意识存在矛盾,公民节水不自觉,生活用水浪费严重;水资源实时监控和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力度不足,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差距较大。
5、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科学制定用水计划
工业企业、服务业用水严格执行行业先进用水定额标准。实现计划用水信息化网上管理模式,做到计划用水行政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实现节水工作全覆盖及全流程管理根据昌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实施配套延伸调水输水工程,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矛盾。提升中水回用率,实现水资源综合配置,加快实施县域水系连通工程。实施人工降雨,增加降雨量,涵养地下水、修复水生态。建立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6、节水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水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水资源调控能力不足,水资源配置主体框架还未完全形成,空间上难以实现水资源有效管理和配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尚不完善,工程设施老化,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依然重大,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滞后。城镇供排水一体化体系尚未全部建成,部分地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老化较为严重;城镇公共供水节水器具普及率依然较低;公共机构节水设施质量良莠不齐,部分用水器具存在浪费水现象,尤其是卫生间冲水器具等;目前城镇污水,再生水管网建设存在明显制约。
7、水资源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节水管理机构不健全,基层节水管理队伍人员匮乏,水资源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用水计量和监控设施不完善,取用水计量与监控能力不足,水资源监测体系不完善;水利建设信息化基础薄弱,自动化监测设施缺乏,水资源智能化管理水平低。
8、节水意识有待加强
节水型社会建设尚未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依靠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推动,离全方位、全过程节水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部门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尚未完全转变,重开源轻节约的惯性做法尚未根本转变;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机制还不健全;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经验还需要进一步总结、宣传和推广,试点对周边地区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分发挥。强力推动再生水利用,实施再生水管网、再生水储水设施等规划和建设,景观美化、道路喷洒、园林绿化、公厕冲洗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巡湖制度、加快市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河湖生态补水工程,消灭建成区黑臭水体。
在节水宣传活动中提供贴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内容,形成节水舆论环境;在节水财政资金中安排节水器具购置经费,向老旧居民小区、经济适用房居民小区免费发放;在节水载体创建中实行节水奖励,对节水成效显著的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和个人依规给于奖励。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还有长期、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将以此次达标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创新节水宣传,增强公民节水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水资源承载空间,为改善恢复生态环境节留水源保障空间,以有限水资源有效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8 新时期对节水的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昌吉市节水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昌吉市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因地表水过度引用和地下水超采进一步加剧了荒漠生态环境的退化。为了缓解水危机、保护水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我国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必须坚持“节水优先”“生态优先”,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消耗强度,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是水资源短缺的基本水情决定昌吉市必须走节水之路。目前昌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依然较高,水资源总体上还是处于过度开发利用状态。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是制约昌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和关键因素,也决定了昌吉水利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节水之路,以节水扩大发展空间。
三是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对节水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时期,节水工作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牢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好节水、蓄水、调水文章,蓄水是基础,调水是补充,节水是关键;发展节水型产业,培育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适应新时期治水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着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力度,强化重点领域节水,充分挖掘现有工程节水潜力。
四是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节水提供了新的引擎。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水利部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昌吉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昌吉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今后昌吉市节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引擎。另外,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深入实施,也有利于全面提升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加快建立现代化节水治理体系。节水发展的“政策叠加”优势进一步凸显,将进一步完善昌吉市治水管水体系,促进节水管理水平和行业能力现代化。
2 总则与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水利“蓄水是基础、节水是关键、调水是补充”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水安全意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统筹蓄水节水调水、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围绕昌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优化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务实治水基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成果,为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务实水利基础。
2.2 编制原则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结构节水、源头节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和深化各行各业节约用水;严格用水总量强度控制,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科学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实效,合理确定节水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以农业节水为重点,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水利建设,补齐节水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节水机制制度建设,强化节水监管能力。
制度创新、科技引领。完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和政府两手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强化科技支撑,创新节水技术研发与应用,培育高科技含量节水产业。
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加强政府对节水的引导和规制作用,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和节水督查考核制度,强化节水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
2.3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2、规范性文件
(1)《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8】25号);
(2)《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19年4月15日);
(3)《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5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号);
(5)《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13】268号);
(6)《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7)《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
(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科【2006】100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通知》;
(10)《水利部关于印发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11)《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05号);
(12)《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函》(新水函【2018】6号);
(13)《昌吉州用水总量控制方案》(2018年2月,昌吉州水利局);
(14)昌吉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3、技术标准及规范
(1)《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 51083-2015);
(2)《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
(4)《农业灌溉用水定额》(DB 65/3611-2014);
(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6)《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7)《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GB/T28284-2012);
(8)《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
(9)《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
(10)《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
(11)《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指导技术细则》。
4、相关规划及资料
1)《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
3)《昌吉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20】72号);
4)《昌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昌吉市政办发[2021]14号);
5)《昌吉市用水总量控制方案(2018年—2030年)》;
6)昌吉市水利局《昌吉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昌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7)昌吉市发改委、昌吉市农业农村局《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8)昌吉市住建局《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9)《2019年昌吉州水资源公报》;
10)《昌吉市灌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测定报告》;
1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分解到昌吉市、农业园区的控制指标;
12)昌吉市及农业园区再生用水水平规划及相关规划;
13)昌吉市及农业园区水厂、污水厂建设相关内容。
本次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报告根据昌吉市用水水平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以现状大量实际调查资料为基础,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认真总结历年节水型社会经验以及分析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现状调查报告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确定以事实为依据、尊重现实的原则进行用水水平评价,提出了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报告的指导思路、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为昌吉市节水规划提供可靠、可行、可操作性的依据。
由于规划报告涵盖的行业范围较广,涉及的用水单位遍及一、二、三产各行业,其用水水平情况关系极其复杂,资料的收集难度较大,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所引发的水资源浪费问题,现状调查及规划报告的工作难度较大、耗时较长。限于技术水平有限、时间紧迫,虽竭尽全力,报告中仍难免有许多错误和不足之处,望专家给予批评、指正。
本次工作自始至终得到了昌吉州人民政府、州水利局、州水管总站、昌吉市人民政府、昌吉市水利局、昌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处(昌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市高新区、昌吉市住建局、昌吉市农业农村局、昌吉市工信局、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市环保局等等各部门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再次特别感谢昌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处(昌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在此表示诚挚感谢!
2.4 规划范围
本次《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范围下辖8镇2乡6街道,辖区内有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2.5 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2.6 目标确定
积极培育水市场,初步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和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以强制性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形成在水资源的管理上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在生产上建立起清洁型、循环型的工业,广泛采用节水灌溉新技术、低耗水、高产出的农业和普及节水型器具,大量利用再生水资源的服务业;生活上达到供水保证率高、用水效率高;生态上使区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井有明显改善。水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城乡一体,以水定产,配置优化,用水高效,污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水权明晰,水价合理,宣传普及”的目标。
2021年昌吉市各行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1139万m3,其中地表水用水总量为25508万m3(水量计量点为支渠出口);地下水用水总量为14582万m3(水量计量点为井口);其他水源(中水)1049万m3。农业用水总量为31822万m3(地表水20008万m3、地下水11654万m3、中水160万m3);工业、生活用水总量为9317万m3(地表水5500万立方米、地下水2928万m3、中水889万m3)。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推进非常规水利用,逐步调整用水结构,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0700万m3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以上。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昌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实施,节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明显改善,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分配指标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分别达到全州平均降幅10%、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0以上,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95%,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5年地下水水位变化趋于稳定,到2030年,实现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实现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飞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格局。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7094万m3以内,农业用水量控制在29200万m3以内,地下水用量控制在9700万m3以内,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全面巩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2025年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验准备工作。
昌吉市“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体系
表2-5-1
序号 |
类别 |
分类 |
任务内容 |
节点要求 |
标准 |
备注 |
|
数量 |
单位 |
||||||
1 |
总量强度双控 |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
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工业企业、服务业用水严格执行自治区和行业先进用水定额标准。 |
持续推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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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昌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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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二、三产业用水比例调整至70.75%、12.5%、17.2%,全市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 |
2030年 |
一、二、三产业用水比例调整至70.75%、12.5%、1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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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
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编制昌吉市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 |
持续推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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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完善县、乡两级工业企业、大型服务业企业、公共机构和城市管网供水企业、农业灌区重点用水户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的用水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执行计划用水。 |
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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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动年用水量20万m3以上企业开展管网漏损自查,对漏损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
持续推进 |
年用水量20万m3以上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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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
在验收达标基础上每年递增20%各类载体创建达标。到2025年,全市各类载体达标创建基本完成。 |
2025年 |
每年递增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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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分类 |
任务内容 |
节点要求 |
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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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
||||||
8 |
农业节水增效 |
优化农业种植结构 |
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加快种植结构调整,通过选育推广耐旱品种,推广抗旱保墙技术,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耐旱作物种植比例等综合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亩均灌溉定额,提高亩均收入,创建一批旱作农业示范区。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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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市农业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在365方/亩以内 |
2021年 |
365 |
方/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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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市农业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在345方/亩以内 |
2025年 |
345 |
方/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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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市农业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在337方/亩以内 |
2030年 |
337 |
方/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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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
对大型灌区骨干渠道、各类渠系建筑物、水源及渠首工程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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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田间节水工程的提升改造,田间节水(滴灌工程)由“规模扩张”转向“提标升级”。实施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 |
持续推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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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全市斗(农)渠渠道水利利用率和田间水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
2025年 |
达到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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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高效节水面积达100%,普及大首部、推广示范低压小流量灌溉、磁化水增产技术、智能化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 |
2021年-2030年 |
高效节水面积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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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分类 |
任务内容 |
节点要求 |
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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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
||||||
16 |
农业节水增效 |
推广畜禽渔业节水技术 |
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水产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清粪、渔业水体高效增氧等技术和工艺,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利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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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绿色高效养殖模式等技术,到2022年,建设一批畜牧、渔业节水示范工程。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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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发挥灌溉农业优势,大力支持农业、渔业、水利协调、融合发展,提高养殖尾水灌溉利用率。加强渔业环境生态调度保障,落实渔业用水计量收费制度,强化节水渔业政策扶持。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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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
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推动计量收费。力争改造后,村级管网的漏损率不高于10%。 |
持续推进 |
村级管网的漏损率不高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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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农村改厕技术支持及培训,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4%,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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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排污管网建设,完成示范村、具备条件的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占比达到35%以上,全市独立建制乡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 |
2021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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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全市行政村每年30%比例重点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带动全市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建设一批较高标准的美丽宜居乡村。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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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分类 |
任务内容 |
节点要求 |
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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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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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工业节水减排 |
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 |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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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推动高耗水兴业节水增效 |
建立工业用水企业名录,推进企业实施全方位节水技术改造,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开展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年实际用水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30%以上,必须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指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
2021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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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善工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至2025年,30%以上市重点用水企业耗水总量实现在线采集,至2035年,市重点用水企业水耗总量全部实现在线采集。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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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工业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园区集中,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再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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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
按照每年递增20%各类载体创建达标指标,完成全市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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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积极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 |
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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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落实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要求,组织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及自治区水效领跑者,推动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到2022年全市重点行业建成不少于2家节水标杆企业。 |
2022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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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分类 |
任务内容 |
节点要求 |
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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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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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城乡节水减损 |
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措施落实到城市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编制2021-2025年昌吉市城镇供水及节水实施计划。 |
2021年-2025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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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雪)水资源利用水平,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鼓励支持政策,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自2021年起,具备再生水替换条件的城市杂用水要全部使用再生水,符合利用条件的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林业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2年,城市杂用水要基本完成再生水替代工作。 |
2021年-2022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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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
制定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和“爆管”等情况的发生。加强新建居民小区二次管网的监督管理,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县(市)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供水管网减损制度和管控体系,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通过“合同节水”等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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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完善计量设施校验及轮换制度,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到2022年,城市供水管网远程自动化监测管理实施范围至少达到城区供水服务范围的50%。 |
2022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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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
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建立和完善绿化用水计量管理、定额管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全建筑中水设施,鼓励引导居民小区利用中水。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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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鼓励对生活节水用具主动进行水效标识。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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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到2022年,昌吉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达标率建设全部完成。 |
2021年-2024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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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50%。 |
2021年-2022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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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将节水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树立节水理念,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年用水量超过20万立方米的学校全部创建节水型校园。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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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分类 |
任务内容 |
节点要求 |
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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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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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城乡节水减损 |
严格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加强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要求其使用节水器具和产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在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优先利用再生水。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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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建立完善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户名录,在全州率先开展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控制,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体制,带动全市高耗水服务业节水。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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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 |
强制推动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为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再新增取水许可。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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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提高污水再生水利用建设和改造,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建立独立的再生水供水管网,新建工业企业优先利用中水,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优先使用中水。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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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政策制度推动 |
建立节水制度体系 |
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节水标准,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推动各行业向高标准对标,向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加大节水标准贯彻落实力度,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做好农业、工业、城镇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的转化工作。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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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
规范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落实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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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加强水利部门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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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地表水取水计量管理、地下水“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监测,全市用水总量和农业灌溉用水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对全市地表水国有计量点、河流入河口测量断面,制定明渠计量智能监测管理技术规范并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地表水精确计量和监测控制。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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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完成全市地下水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建立州、市两级统一监管平台,加强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分析能力,确保地下水高效利用和精准管理,强化农村饮水安全计量管理,对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厂、供水节点、管道和用户计量表进行普查,纳入水利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千吨万人”农村水厂的市级监管,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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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分类 |
任务内容 |
节点要求 |
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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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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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创新市场机制 |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 |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建立“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定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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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严格落实水资源税政策 |
协调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政策措施,确保水资源税差别化税(费)率政策贯彻执行,充分利用税收杠杆,发挥税收杠杆,发挥税收刚性作用,加强水资源税(费)征管。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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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工程。2022年,试点建成1家“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到2025年,建成3家“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 |
2021年-2025年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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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加强党委(组)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统筹推动节水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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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各乡镇、街道是节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机构,制定乡镇、街道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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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保障资金投入 |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撑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标准修订、节水宣传教育等,落实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融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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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实施综合考核 |
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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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建立市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问题为导向,以问责为抓手,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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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提升节水意识 |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推广使用节水产品。将节约用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校教育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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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重要指示,“十四五”期间,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等五个方面部署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为:
(一)提升节水意识。
1、加大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节水公益性宣传力度,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绿色消费。建设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实践。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做好用水主体工作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节水培训。
2、推进载体建设。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绩,2025年底前,各项载体建设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建设节水型灌区、园区、企业、社区、公共机构,示范带动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机关、高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发挥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广节水型机关建设先进经验、模式和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在用水产品、用水行业、大中型灌区和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
(二)强化刚性约束。
3、坚持以水定需。结合区域发展战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开展水资源论证,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4、健全约束指标体系。完善用水定额体系,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地表和地下水源。推进水量分配,明确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量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制订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5、严格全过程监管。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切实从源头把好节水关。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严格自备井管理,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制定年度用水计划,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加强用水计量监测。
(三)补齐设施短板。
6、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开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渠首工程和骨干工程体系,加固改造或衬砌干支渠道,有条件的灌区推广管道输水。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和农田集雨设施建设。
7、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供水管网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供漏损率,未达到一级评定标准的区域要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一级评定标准以内。
8、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坚持集中与分布相结合,合理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结合组团式城市发展,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新建城区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调蓄设施、人工湿地净化设施等,有序开展建设。
9、配齐计量监测设施。完善农业农村用水计量体系,推进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农田水利设施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实施城市用户智能水表替代,提高高校、宾馆等公共场所智能计量水平。推进城市河湖湿地新鲜水生态补水全面监测计量。推动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配全三级水计量设备,推广重点取用水企业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
(四)强化科技支撑。
10、加强重大技术研发。将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围绕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节水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加强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深度融合。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加强节水领域高水平、高层次科技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高校节水相关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储备。加强合作交流,促进节水技术“引进来”、“走出去”。
11、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机制,加大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力度。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推动在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遴选先进适用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节水科技引领与示范。
(五)健全市场机制。
12、完善水价机制。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补偿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以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新增大中型灌排工程、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适度拉大阶梯价格级差。科学制定用水定额,有序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放开再生水,推进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生态环境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
13、推广第三方节水服务。探索节水、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技术改造、水平衡测试和用水绩效评价。规范明晰区域、取用水户的初始水权,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规范水权市场管理,促进水权规范流转。在具备条的地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推进水权交易机制。创新水权交易模式,探索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取得的节水量纳入水权交易。
构建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体系。严格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优化用水结构,大力推进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建立健全节水行为规范体系,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构建“政府、市场、公众”协同发展的节水体系,切实推动转变用水方式,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构建与现代化相适应的节水工程体系。对标现代化标准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工程体系建设。加强节水型现代化灌区建设,大力推广田间节水工程和技术,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企业节水改造,推行工业园区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传统高耗水行业转型升级。实施城镇节水降损减耗,有效控制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完善数字治水体系,强化监测计量等节水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全面深化节水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节水定额标准体系、节水监督管理体系和节水工程技术体系,完善节水考核评价体系和节约用水奖励机制。深化水权水价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水市场机制,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水务经理制度,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构建利于节水事业发展的保障体系。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建立统筹协调的节水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主体工作责任;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发挥政府财政和社会资本作用,制定完善节水领域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水,保障节水资金有效投入。严格节水考核,加强用水监督,推动节水目标落地。
3 农业节水提效
坚持以水定地和适水种植,严禁无序开垦,严控灌溉规模,优化种植结构,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为主攻方向,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为抓手,积极推广农业成套综合节水技术,全面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建设,实现传统农业灌溉向集约型现代灌溉农业转变。
3.1 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
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棉、强种、扩畜、精果、增饲草、兴特色”的总体思路,根据自治州“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要求,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加快种植结构调整。通过选育推广耐旱品种,推广抗旱保埔技术,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耐旱作物种植比例等综合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亩均灌溉定额,提高亩均收入。到2025年,全市农业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在345m3/亩以内,2030年控制在337m3/亩以内,创建昌吉市三屯河灌区节水型灌区。
优化提升粮棉产业。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调整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工程,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到2025年,小麦、玉米(含制种玉米)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5万亩和15万亩以上。优化发展棉花产业,控制棉花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和品质,建设棉花收储流通基地。到2025年,全市棉花种植面积调整到28万亩左右,棉花从播种、田间管理到摘全程机械化率达到100%。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昌吉市杂交玉米种子、西甜瓜、蔬菜等种业的市场竞争力。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良品种,打造高标准万亩玉米制种基地、千亩瓜菜制种基地。依托畜牧产业园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优质奶牛、肉牛等动物育种。推动建设种子资源保护实验室,打造一批种子品牌强化种子流通信息化体系建设基础,建设国家级现代制种基地和全疆乃至全国种子培育研发基地和销售推广中心。到2025年,制种面积达15万亩,育繁推种子企业达到5家,自治区级育繁推种子企业达到20家。
大力发展蔬菜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和蔬菜标准园。加强冬储类蔬菜的储存能力,扩大仓储能力和经营规模,提高对果蔬的精选、包装、保鲜等采后处理水平。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综合技术组装集成。到2025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其中露地蔬菜种植面积1.5万亩以上。
提质发展林果业。加快发展酿酒葡萄、鲜食葡萄、种苗花卉,加强原产地保护,建设规模化林果基地,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积极发展林果+文化旅游,提升文化品牌内涵,到2025年,争取优质林果面积达到8.5万亩,果品精深加工率达到20%以上,绿色果品率达到50%以上。
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合理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青贮玉米、苜蓿、巨菌草等优质饲草料,推动建立草料基地,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发展的产业结构,统筹畜禽协同发展,推进肉、奶产业发展,提高良种率,打造健康型、安全型、生态型、创新型“四型”畜牧业,在全疆率先建成现代畜牧业强市。到2025年,肉、奶、蛋产量分别达到2.5万吨,4万吨,0.25万吨,奶牛、肉牛肉羊、生猪家禽规模化比重分别达到90%、80%、85%以上。
培育发展科技智慧农业。强化科技支撑引领,深化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建设,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农业物联网、数字农业建设试点示范。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和物资储备,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抓好农药化肥双减示范点。全面推进高毒农药销售备案管理。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建设现代化植保体系,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积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优化农业空间,构建“一心两片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大力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物流等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冷链运输等新业态,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建设休闲畜牧业示范基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发展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多元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草畜联营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社助农职能,为本地企业、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农业与物流商贸、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品牌建设等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价值链水平。
3.2 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十四五”期间昌吉市规划新建黎明二库工程。新建黎明二库工程:新建水库总库容400万m³,工程规模为小(1)型,新建坝体、放水涵洞、库盘防渗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黎明二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生态及生活供水的注入式Ⅳ等小(1)型平原水库。黎明二库主要灌溉控制行政区为西延干渠以北的庙儿沟乡和谐一村、和谐二村和阿什里乡,灌溉面积6.0万亩;其次为西延干渠以北的六工、滨湖、佃坝、庙尔沟乡的农村居民生活供水。该水库工程等别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级别5级。正常蓄水位:483.00m,总库容:400万m3,兴利库容:399.5万m3,死水位:479.05m,死库容:5万m3。
黎明二库工程规划总投资19333.23万元(此投资包含在昌吉市城北生态引调水工程中),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四五”期间,昌吉市完成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屯河水库1970年开始兴建,1987年完成完成主体工程,但建设都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1991年除险加固立项,至2001年除险加固验收完成。水库原总库容为3500万m3,正常水位1032.94m,相应库容2600万m3,设计洪水位1035.00m,相应库容3355万m3,校核洪水位1036.00m,相应库容3500万m3。三屯河水库主要任务是拦蓄三屯河水,解除该流域的洪水、干旱双重灾害。三屯河水库自2001年除险加固完成后蓄水运行以来,存在管理设施简陋,无观测设施,启闭设备开启困难,部分建筑物结构不满足安全运行需求等问题,因此需要除险加固。
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是针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鉴定结论进行相应的加固处理。除险加固内容主要如下:新建泄洪排砂洞;对原放水洞和大坝进行加固;拆除溢洪道,按现有规模重建溢洪道;重新设计水库自动化监测内容,考虑与州水利局自动化系统相连,完善并恢复现有的水情测报系统,为工程预警提供数据支持;更换各建筑闸门。
“十四五”期间规划对三屯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计划投资12542.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十四五”期间大、中型灌区规划项目见附表1。
3.2.2 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
继续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推进列入全国规划内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加强农业灌溉可持续支撑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面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
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屯河大型灌区规划中的45.6km渠道的防渗改建。完成五个中型灌区的33.18km渠道防渗、渠系建筑物及量水设施配套、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总投资36067.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十四五”期间大、中型灌区规划项目见附表1。
“十四五”期间,拟完成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1)大型灌区改造项目
新疆昌吉市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新建总干渠7.17km,改造骨干渠道26.4km,完善管理设施提升(警示牌、护栏、救生、试验站)。灌区骨干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及水雨情测报系统,建设闸门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水利信息化软件综合平台建设等,灌区骨干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及水雨情测报系统,建设闸门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水利信息化软件综合平台建设等。工程计划投资28967.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2)中型灌区改造项目
昌吉市500华兴闸中型灌区:改造渠道8.7km,配套渠系建筑物10座。工程计划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昌吉市500高丰闸中型灌区:改造渠道5.5km,新建渠系建筑物2座,改造建筑物5座。工程计划投资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昌吉市六工中型灌区:改造渠道8.18km,新建渠系建筑物5座,改造建筑物10座。工程计划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昌吉市滨湖中型灌区:改造渠道8.5km,新建渠系建筑物5座,改造建筑物22座。工程计划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昌吉市黎明中型灌区:新建渠道0.5km,改造渠道1.8km,新建渠系建筑物5座,改造建筑物2座。工程计划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根据昌吉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围绕高效利用,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优化配置工程布局,合理配置和科学调度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的原则。“十四五”期间昌吉市拟完成5项引调水、供水工程,分别如下:
(1)昌吉市城北生态引调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黎明二库、新建黎明二库进出库管道,管道总长度25km、新建黎明二库联通工程,总长度3.2km。工程总投资40000万元,
(2)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引调水工程,此项目包含5项内容:
①努尔加水库配套设施工程;②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建设项目;③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配套工程;④努尔加水库提水工程;⑤努尔加水库周边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2818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3)头屯河至三屯河水系(昌吉市三工渠系改扩建)连通工程
修建头屯河至三屯河水系连通渠系16.3km,拟对原有渠道改造,新建渠道并配套渠系建筑物。工程总投资387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4)昌吉市生态引水二期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骨干渠道衬砌改造工程、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源置换工程、城北引调水工程(二十四户水库除险加固、二十四户泵站、六工滨湖泵站等)、努尔加水库配套工程、昌吉市农村渠道衬砌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工程、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项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等。工程总投资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
(5)昌吉市阿什里乡灌区综合供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取水建筑物、供水管道及附属建筑物,给示范园38.5万头(东区21.5万亩、西区17万头)牲畜供水,给示范园4.27万亩饲草料地、0.73万亩道路绿化灌溉供水。工程总投资26017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十四五”期间大、中型灌区规划项目见附表1。
“十四五”期间,为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昌吉市拟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四率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管网413km,配套计量设备、水质化验室、自动化监控系统。工程计划投资323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3.3 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田间节水工程的提升改造,田间节水(滴灌工程)由“规模扩张”转向“提标升级”。实施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到2025年,全市斗(农)渠渠道水利用率和田间水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高效节水面积达100%,普及大首部、推广示范低压小流量灌溉、磁化水增产技术、智能化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
2015年以来,昌吉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显著。
1、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昌古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办法》。确定“产权到位、权限明确、保障经费、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改革目标;二是明晰工程产权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发“两证一书”1018套;三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在工程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制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建立了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管护模式,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进行有效探索;四是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2015年至2019年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社25个,明确了配水管理、工程管护、水费收缴、机电井管理、高效节水设施管理等11项管理职能。以末级渠系维护费、政府奖补资金、土地经营者自筹的方式,落实了经费来源,有效解决了农村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加快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工作:一是开展农业初始水权的确权登记。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坚持一次性分配农业初始水权和保障二轮土地用水权益的原则。通过水权改革,实现了农业用水“两个转变飞两个降低飞两个提高。即用水观念的转变和用水方式的转变。用水户对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水商品”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观念转变。用水方式由分散、粗放式向规模、集成式转变。全市高效节水面积72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1%;农业用水总量降低到2019年的3.99亿m3,到2025年农业用水总量3.42亿m3。农业综合灌溉定额由425m3/亩降至365m3/亩。灌溉用水效率由2015年的0.58提高到2019年的0.7,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2015年的0.68提高到2019年的0.74。
3.4 推广畜牧渔节水方式
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水产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清粪、渔业水体高效增氧等技术和工艺,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利用。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技术、绿色高效养殖模式技术等。到2022年,建设一批畜牧、渔业节水示范养殖场。发挥灌溉农业优势,大力支持农业、渔业、水利协调、融合发展,提高养殖尾水灌溉利用率。加强渔业环境生态调度保障,落实渔业用水计量收费制度,强化节水渔业政策扶持。
3.5 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推动计量收费,力争改造后,村级管网的漏损率不高于10%。将漏损率纳入运行单位和乡镇年终考核,将乡镇、村公共管网维护、维修纳入所在乡镇年终考核等。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农村改厕技术支持与培训,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4%,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排污管网建设,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水平,确保达标排放。
4 工业节水减污
以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以节水工艺改造、水循环利用、废水和非常规水处理回用为主攻方向,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节水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和企业。严格管控高耗水产业发展,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工业园区废水实现“近零排放”。创新工业用水管理方式,加快推动工业节水减排增效、绿色发展。
4.1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推进企业实施全方位节水技术改造,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年实际用水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30%以上的,必须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完善工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到2025年,30%以上市重点用水企业水耗,总量实现在线采集,到2035年,市重点用水企业水耗总量全部实现在线采集。“十四五”工业节水减排工程规划项目见附表2。
4.2 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工业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园区集中,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到2025年,在验收达标基础上按照每年递增20%各类载体创建达标指标,市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十四五”工业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规划项目见附表2。
4.3 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落实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要求,组织工业企业积极申报水效领跑者,推动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到2022年全市重点行业建成不少于2家节水标杆企业。
5 城镇节水降损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将节水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和污水、雨水资源化利用力度,建立管网漏损智能探测管控体系,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大力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产品,深入开展节水型学校、单位、公共机构、服务业等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不断提升城镇节水水平。
5.1 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措施落实到城市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编制2021-2025年昌吉市城镇供水及节水实施计划,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雪)水资源利用水平,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鼓励支持政策,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具备再生水替换条件的城市杂用水要全部使用再生水,符合利用条件的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林业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2年,城市杂用水要基本完成再生水替代工作。
5.2 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制定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和“爆管”等情况的发生。加强新建居民小区二次管网的监督管理,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市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供水管网减损制度和管控体系,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通过“合同节水”等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完善计量设施校验及轮换制度,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到2022年城市供水管网远程自动化监测管理实施范围至少达到城区供水服务范围的50%。
5.3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1)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建立和完善绿化用水计量管理、科学管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建筑中水设施,鼓励引导居民小区中水利用。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鼓励对生活节水用具主动进行水效标识。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开展“节水六进”行动,即“节水行动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到2022年,昌吉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达标率建设全部完成。
(2)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50%。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将节水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树立节水理念,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年用水量超过20万立方米的学校全部创建节水型校园。
5.4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加强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要求其使用节水器具和产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优先利用再生水。建立完善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户名录,开展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控制,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体制,带动全市高耗水服务业节水。
5.5 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
(1)强制推动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2)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和改造,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建立独立的再生水供水管网,再生水管网,建议编制完成城镇再生水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划逐年建设完成再生水供水管网。并与其它城市配套设施同设计、同实施,新建工业企业优先利用中水,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优先使用中水,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再新增取水许可。
6 开源增供保障
加强非常规水源科学利用,统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污水处理与利用效能,加大矿井疏干水回用力度,加强雨养农业区降水蓄积和就地拦蓄利用,适度利用苦咸水、微咸水农业灌溉,全面提升非常规水源利用水平。
6.1 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加快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有条件地区加大再生水、微咸水、集蓄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拓宽非常规水源利用途径和利用方式,根据不同水质合理确定非常规水源用途,结合区域(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推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比例。
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监督管理,再生水优先供应工业园区、企业,其次为城市景观补水、生态用水和市政杂用,实现分级、分质用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或核减其年计划用水总量。工业园区再生水直接配置园区工业用水、绿化用水和其他杂用水,基本实现零排放。城市再生水主要配置城市周边工业用水、生态用水、城市杂用水、绿化用水和灌溉用水。在满足工业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处理措施将再生水水质提高到地表Ⅳ类水质标准,补充湖泊生态用水。到2025年,城市废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6.2 加强再生水利用
加强再生水回用规划与设施建设。对全市污水处理排放未达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推进城镇、工业污(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应同步设计和建设再生水供水管网。在城市再生水管网未覆盖区域,重点对高等院校、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宾馆等用水量较大的用户,建设分布式节水治污回用工程,实现再生水就地回用。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
6.3 加大集蓄雨(雪)水利用
深入开展雨水利用调查研究,制订出台城乡雨水资源化利用行动计划,建设降水积蓄工程,充分利用自然洼地、生态湿地、水保工程等,综合采取“导、蓄、滞、渗、净、用、排”等措施,收集、贮存、处理、使用降水。
6.4 科学利用灌区微咸水
加大浅层地下水利用,科学推广浅层地下微咸水灌溉模式。综合土壤盐渍化的防治、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因素,大力推进地下水灌溉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相结合的灌溉模式,在水资源稀缺区,微咸水矿化度较低时直接灌溉,矿化度较高时通过补灌、冬灌洗盐以实现土壤水盐平衡;水资源充沛区,实施咸淡水混灌和咸淡水轮灌,防治土壤盐碱化。探求基于水资源高效利用、土壤盐渍化防治的适宜井渠结合灌溉模式,确定适宜的地下微咸水灌溉水量、比例、模式。
7 强化节水监管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全过程监管。以稳步压减农业生产用水为重点,加强取用水监管力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应用,加强节水评价和计划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7.1 实施总量强度双控
深入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区域、行业用水总量和效率及灌区地下水管控红线。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各业用水,重点保障贫困地区水资源供给,维持重点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强化多水源联合配置能力,统筹配置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严格实行区域、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健全取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实现双控指标全覆盖。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制定取用水总量管控措施,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过程控制。
构建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体系。在水资源监控网络建设基础上,重点从监测、评价、预警、管控体系方面,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搭建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平台,制定水资源承载力预警及响应管理办法,建立长效预警体系。以市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划定水资源超载地区、临界超载地区和不超载地区。依据不同的水资源承载状况结果,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对于水资源开发利用处于临界状态的地区进行预警,采取书面通知、约谈等形式进行预警提醒,督促转变发展方式,削减用水总量,降低水资源压力。对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对临界超载地区暂停审批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
严格地下水管控。加强地下水的保护,制定全市地下水“水量+水位”管控指标。地下水超采区严禁新增取用地下水,按照“近期严格控制、中期基本治理、远期完全达标”的治理要求,坚持以节水为核心,重点实施退灌减水、水源置换、非常规水源利用、水源涵养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严格控制超采区地下水开采,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区,严格控制新增取水;地下水有开发利用潜力地区,根据需求与水资源配置方案,适当增加地下水取用水量;深层承压水严禁用于日常开采,只能作为战略储备水源或应急水源,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现禁采。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水井,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严格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坚决拆除非法取水设施。
7.2 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健全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强化用水定额的约束作用,科学核定下达用水计划。严格对定额标准执行的监管。对能在线监管的,积极推进在线监管;对难以在线监管的,强化年度节水效率考核。通过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根据用水效率,对用水户实行奖惩,提高监管有效性。
严格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突出节水优先地位,对新增取用水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把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和取水许可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节水评价未通过的实行决策“一票否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产品不符合产业用水定额标准的,禁批取水许可。对标同类先进用水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促使规划和建设项目提高用水效率。
7.3 加强用水计量监测
健全用水统计制度。建立节水工作台账,建立分行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节水成效台账。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加快推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加强灌区等重点取用水户计量监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实现计量设施全覆盖,在干渠和排水干沟的县区界上设立监测断面,严格监控引、用、耗水量。加强大中型灌区实时在线监测。
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积极推广智能水表,鼓励重点取用水企业建立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系统。对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全覆盖统计监测。
7.4 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低的产品。制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强化用水器具水效标识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到2025年,完善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工业、农业、公共机构、城市等领域创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水效领跑者。
8 完善制度体系
推进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节水评价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监督考核制度,深化节水制度改革,按照“重创新、建机制、激活力”的思路,不断完善有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度体系。
8.1 政策制度推动
8.1.1 建立节水制度体系
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节水标准,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推动各行业向高标准对标,向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力口大节水标准贯彻落实力度,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做好农业、工业、城镇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的转化工作。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8.1.2 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规范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落实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8.1.3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加强水利部门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2021年,地表水取水计量管理、地下水“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监测,全市用水总量和农业灌溉用水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对全市地表水国有计量点、河流入河口测量断面,制定明渠计量智能监测管理技术规范并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地表水精确计量和监测控制。到2022年完成全市地下水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建立监管平台,加强地下水位、水质监测分析能力,确保地下水高效利用和精准管理。强化农村供水计量管理,对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厂、供水节点、管道和用户计量表进行普查,纳入水利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千吨万人”农村水厂的市级监管,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
昌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用水计量,按量收费,计量到户,收费到户。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由供水单位进行管理,千人以下工程由各村自行管理。昌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成本水价为1.0~2.43元/m3,运行成本水价为1.0~1.92元/m3,现状执行水价1.0~2.0元/m3,水费回收率95%,抄表到户率90~100%,执行水价约占运行成本水价的79.01%左右。完成农村供水管网改造413km,安装农村生活用水计量设施3.3万处。
8.2 创新市场机制
8.2.1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建立“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8.2.2 严格落实水资源税政策
协调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政策措施,确保水资源税差别化税(费)率政策贯彻执行,充分利用税收杠杆,发挥税收刚性作用,加强水资源税(费)征管。
8.2.3 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工程。2022年,试点建成1家“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到2025年,建成3家“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
9 节水设施建设
9.1 重点工程
根据《昌吉市节水行动方案》,结合本次规划目标任务要求,整理规划项目六大类项目,见表9-1-1。
1、农业节水工程。牵头单位为昌吉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规划实施三屯河昌吉市灌区:配套改造渠道 33.57 公里,头屯河昌吉市灌区:配套改造渠道17.6公里,昌吉市生态引水工程等项目。饲草料地建设 20 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5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灌溉 20 万亩,农艺措施节水灌溉5万亩。
2、工业节水工程。牵头单位为昌吉市水利局,配合单位昌吉市市工信局。创建1家节水标杆园区,完成企业节水改造 10 家,安装工业用水计量设施 10 处,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15家;完成自治区重点耗水企业水耗总量在线采集1家。
昌吉市高新区2021年至2025年完成企业节水改造 8 家,安装工业用水计量设施 69 处,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 8 家;完成重点耗水企业水耗总量在线采集 4 家。
3、城镇节水工程。牵头单位为昌吉市住建局。完成供水管网改造 6 km,安装计量设施 200 余处;到2025年,地(州、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持续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水效领跑者和节水型高校。
在全市主要河流规模以上地表水取水口安装在线计量监测设施,修建农村卫生厕所 1.2 万个,形成 1 万m3/d,农村污水处理能力。
4、开源增供工程。牵头单位为昌吉市住建局、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1 处,新增再生水利用量 1000 万m3。
(1)道路绿化再生水利用管线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城南道路绿地绿化供水管网长 240 km、新建城北道路绿地绿化供水管网 170 km、建设DN160的管道检查井 450 座、DN400管道检查井 32 座、配套取水设施 10 座、配套道路用小型中水处理站 7 座、新建加压泵站(1600方/小时) 6 座。
(2)公园再生水利用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人民公园新建绿化供水管网 26050 m、检查井 34 座、配套公园小型再生水处理站3座、电缆设施改造 5000 m。
(3)滨湖河景观带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滨湖河景观带绿化供水管网长 45.5 km、检查井170座。
(4)采购中水专用车辆、清淤车、生产用车共25辆。
(5)釆购电焊机、发电机等10台。
5、科技创新工程。牵头单位为昌吉市工信局、水利局。规划统一的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构建集中管理、安全可靠的水利大数据存储和服务支撑体系,创建灌区水利工程数字化信息平台。
6、水资源监测工程。牵头单位为昌吉市环保局、水利局。规划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搭建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平台,制定水资源承载力预警及响应管理办法,建立长效预警体系。完善地(州、市)地下水监测网络,超采区增设地下水监测井9眼(州级监测点),对剩余禁采区机电井按计划填埋。
9.2 投资估算
通过收集灌区续建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布式节水治污专项规划等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成果,昌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39.95亿元,其中:农业节水工程投资25.27亿元,工业节水工程投资0.6252亿元,城镇节水工程投资7.935亿元,开源增供工程投资5.45亿元,科技创新工程投资0.67亿元。详见表9-1-1。
表9-1-1
序号 |
项目类别 |
行政区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万元) |
一 |
农业节水 |
|
|
252695.08 |
(一) |
蓄水工程(2项) |
|
|
56148.23 |
1 |
新建黎明二库 |
昌吉市 |
新建水库总库容400万m³,工程规模为小(1)型,新建坝体、放水涵洞、库盘防渗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 |
19333.23 |
2 |
昌吉市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昌吉市 |
大坝基础处理、溢洪道改造、改建放水隧洞结构形式,更新闸门及启闭设施、完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完善管理设施、水库周边水土保持及生态。 |
12915 |
3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老龙河调蓄池工程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新建550万m³蓄水池1座,配套供水泵站及管网、新建601.7万调蓄池m³一座 |
23900 |
(二) |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6项,大型1项,中型5项) |
|
|
36067.08 |
(1) |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项) |
|
|
28967.08 |
1 |
昌吉市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昌吉市 |
新建总干渠7.17km,改造骨干渠道26.4km,完善管理设施提升(警示牌、护栏、救生、试验站)。 |
28967.08 |
(2) |
中型灌区项目(5项) |
|
|
7100 |
1 |
昌吉市“500”华兴闸中型灌区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灌溉渠道8.7公里,渠道建筑物10座 |
1500 |
2 |
昌吉市“500”高丰闸中型灌区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灌溉渠道5.5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2座,改造5座 |
1400 |
3 |
昌吉市六工中型灌区 |
昌吉市 |
灌溉渠道8.18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5座,改造10座 |
1500 |
4 |
昌吉市滨湖中型灌区 |
昌吉市 |
灌溉渠道8.5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5座,改造22座 |
1500 |
5 |
昌吉市黎明中型灌区 |
昌吉市 |
灌溉渠道新建0.5公里,1.8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5座,改造2座 |
1200 |
(三) |
引调水工程(5项) |
|
|
133079 |
1 |
昌吉市城北生态引调水工程 |
昌吉市 |
新建黎明二库、配套管线25km,新建黎明水库和黎明二库联通工程。新建水库投资另计 |
20666.77 |
2 |
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引调水工程 |
昌吉市 |
①努尔加水库配套设施工程;②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建设项目;③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配套工程;④努尔加水库提水工程;⑤努尔加水库周边绿化工程。 |
28185 |
3 |
头屯河至三屯河水系(昌吉市三工渠系改扩建)连通工程 |
昌吉市 |
头屯河至三屯河水系连通渠系16.3km,拟建设加高、加宽、加长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
3877 |
4 |
昌吉市生态引水二期工程 |
昌吉市 |
骨干渠道衬砌改造工程、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源置换工程、城北引调水工程(二十四户泵站、六工滨湖泵站等)、努尔加水库配套工程、昌吉市农村渠道衬砌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工程、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项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等。 |
35000 |
5 |
昌吉市阿什里乡灌区综合供水工程 |
昌吉市 |
建设取水建筑物、供水管道及附属建(构)筑物,给38.5万头(东区21.5万亩、西区17 万头)牲畜供水,给示范园 4.27 万亩饲草料地和 0.73万亩道路绿化灌溉供水。 |
26017 |
(四) |
农村供水工程(1项) |
|
|
32334 |
1 |
昌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昌吉市 |
新建管网413km,配套水质净化及消毒设备、计量设备、水质化验室、自动化监控系统 |
32334 |
(五) |
水利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项) |
|
|
6400 |
1 |
昌吉市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灌区骨干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及水雨情测报系统,建设闸门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水利信息化软件综合平台建设等。(根据昌吉州水利信息化平台中“统一部署,分级应用”的建设原则、平台总体架构设计及8大业务系统要求,对各监测系统数据进行资源整合,对数据格式进行统一,实现与州级综合平台对接。) |
6000 |
2 |
昌吉市河道及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新建雨量站2个,视频站1个,水位站2个;三屯河河道监控点位7个;头屯河河道监控点位8个。对损坏、老化的设备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化培训,将培训工作纳入山洪预警系统工作常态。 |
400 |
(六) |
种植结构调整 |
昌吉市 |
到2025年,小麦、玉米(含制种玉米)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5万亩和15万亩以上。到2025年,全市棉花种植面积调整到28万亩左右 |
4000 |
(七) |
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 |
昌吉市 |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沉砂池、首部、地下管网;青储玉米 |
2000 |
(八)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 |
昌吉市 |
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 |
2000 |
二 |
工业节水 |
|
|
6252.00 |
(1) |
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
|
|
|
1 |
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改造 |
昌吉市 |
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 |
40 |
2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华电三期) |
5300 |
||
3 |
益海(昌吉) 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30 |
||
4 |
中粮(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100 |
||
5 |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糖业分公司 |
480 |
||
6 |
中粮屯河昌吉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180 |
||
7 |
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 |
122 |
||
8 |
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改造 |
高新产业技术园区 |
2021年至2025年完成企业节水改造8家 |
|
(2) |
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管理 |
|
|
|
1 |
高新产业技术园区 |
高新产业技术园区 |
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8家 |
|
三 |
城镇节水 |
|
|
79345.00 |
1 |
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新建5万m3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110万m3蓄水池一座,25万m3应急池一座,退水管线25.5km |
72000 |
2 |
昌吉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新建日提升量3.6万m3提升泵站一座,中水管线13km |
4000 |
3 |
老旧管网改造 |
昌吉市 |
2022-2023年实施老旧管网改造3km,2024-2025年实施老旧管网改造3km |
2000 |
4 |
安装设施计量 |
昌吉市 |
对供水管网进行DMA分区建设,对未计量的用水点进行计量设施安装 |
1000 |
5 |
安装设施计量 |
高新产业技术园区 |
安装工业用水计量设施 |
345 |
四 |
开源增供(再生水利用) |
|
|
54500.00 |
1 |
道路绿化再生水利用管线配套设施建设 |
昌吉市 |
新建城南道路绿地绿化供水管网长240km、新建城北道路绿地绿化供水管网170km、建设DN160的管道检查井450座、DN400管道检查井32座、配套取水设施10座、配套道路用小型中水处理站7座、新建加压泵站(1600方/小时)6座。 |
54500 |
2 |
公园再生水利用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昌吉市 |
人民公园新建绿化供水管网26050m、检查井34座、配套公园小型再生水处理站3座、电缆设施改造5000m。 |
|
3 |
滨湖河景观带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
昌吉市 |
滨湖河景观带绿化供水管网长45.5km、检查井170座。 |
|
五 |
科技创新 |
|
|
6706 |
1 |
昌吉市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灌区骨干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及水雨情测报系统,建设闸门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水利信息化软件综合平台建设等。(根据昌吉州水利信息化平台中“统一部署,分级应用”的建设原则、平台总体架构设计及8大业务系统要求,对各监测系统数据进行资源整合,对数据格式进行统一,实现与州级综合平台对接。) |
6000 |
2 |
昌吉市地下水自动化监测项目 |
昌吉市 |
根据《昌吉州地下水监测井站网规划与布设方案》,昌吉市共需新建26眼地下水监测井,对6眼关停井进行升级改造,对15眼井进行保护装置和高程标识升级改造。 |
706 |
合计 |
399498.08 |
9.3 年度实施计划
各项分类任务措施投资及年度实施计划情况详见下表:
分类任务措施投资及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行政区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万元) |
已完成投资(万元) |
分年度投资(万元) |
责任部门 |
备注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一 |
农业节水 |
|
|
272028.31 |
|
|
|
|
|
|
|
|
(一) |
蓄水工程(2项) |
|
|
56148.23 |
|
7800 |
2000 |
2000 |
1115 |
|
|
|
1 |
新建黎明二库 |
昌吉市 |
新建水库总库容400万m³,工程规模为小(1)型,新建坝体、放水涵洞、库盘防渗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 |
19333.23 |
|
|
|
|
|
|
三屯河 |
投资包含在昌吉市城北生态引调水工程中 |
2 |
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 |
昌吉市 |
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12915 |
|
7800 |
2000 |
2000 |
1115 |
|
三屯河 |
|
3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老龙河调蓄池工程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新建550万m³蓄水池1座,配套供水泵站及管网、新建601.7万调蓄池m³一座 |
23900 |
|
|
13900 |
10000 |
|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
(二) |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6项,大型1项,中型5项) |
|
|
36067.08 |
0 |
19500 |
6961.78 |
3708.64 |
3144.22 |
2752.44 |
|
|
(1) |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项) |
|
|
28967.08 |
0 |
18000 |
5461.78 |
2508.64 |
1644.22 |
1352.44 |
|
|
1 |
昌吉市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昌吉市 |
新建总干渠7.17km,改造骨干渠道26.4km,完善管理设施提升(警示牌、护栏、救生、试验站)。 |
28967.08 |
|
18000 |
5461.78 |
2508.64 |
1644.22 |
1352.44 |
三屯河 |
|
(2) |
中型灌区项目(5项) |
|
|
7100 |
|
1500 |
1500 |
1200 |
1500 |
1400 |
|
|
1 |
昌吉市“500”华兴闸中型灌区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灌溉渠道8.7公里,渠道建筑物10座 |
1500 |
|
|
|
|
1500 |
|
三屯河 |
|
2 |
昌吉市“500”高丰闸中型灌区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灌溉渠道5.5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2座,改造5座 |
1400 |
|
|
|
|
|
1400 |
三屯河 |
|
3 |
昌吉市六工中型灌区 |
昌吉市 |
灌溉渠道8.18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5座,改造10座 |
1500 |
|
1500 |
|
|
|
|
三屯河 |
|
4 |
昌吉市滨湖中型灌区 |
昌吉市 |
灌溉渠道8.5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5座,改造22座 |
1500 |
|
|
1500 |
|
|
|
三屯河 |
|
5 |
昌吉市黎明中型灌区 |
昌吉市 |
灌溉渠道新建0.5公里,1.8公里,渠道建筑物新建5座,改造2座 |
1200 |
|
|
|
1200 |
|
|
三屯河 |
|
(三) |
引调水工程(5项) |
|
|
21972 |
13877 |
24314 |
23648 |
17968 |
11968 |
21972 |
|
|
1 |
昌吉市城北生态引调水工程 |
昌吉市 |
新建黎明二库、配套管线25km,新建黎明水库和黎明二库联通工程。新建水库总库容400万m³,工程规模为小(1)型,新建坝体、放水涵洞、库盘防渗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 |
20666.77 |
|
2000 |
6666.77 |
6000.00 |
6000.00 |
|
三屯河 |
|
2 |
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引调水工程 |
昌吉市 |
①努尔加水库配套设施工程;②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建设项目;③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配套工程;④努尔加水库提水工程;⑤努尔加水库周边绿化工程。 |
28185 |
8825 |
8000 |
5680 |
5680 |
|
|
三屯河 |
|
3 |
头屯河至三屯河水系(昌吉市三工渠系改扩建)连通工程 |
昌吉市 |
头屯河至三屯河水系连通渠系16.3km,拟建设加高、加宽、加长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
3877 |
|
3877 |
|
|
|
|
三屯河 |
|
4 |
昌吉市生态引水二期工程 |
昌吉市 |
骨干渠道衬砌改造工程、三屯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源置换工程、城北引调水工程(二十四户泵站、六工滨湖泵站等)、努尔加水库配套工程、昌吉市农村渠道衬砌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工程、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项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等。 |
35000 |
|
|
8750 |
8750 |
8750 |
8750 |
三屯河 |
|
5 |
昌吉市阿什里乡灌区综合供水工程 |
昌吉市 |
建设取水建筑物、供水管道及附属建(构)筑物,给38.5 万头(东区 21.5 万亩、西区 17 万头)牲畜供水,给示范园 4.27 万亩饲草料地和 0.73万亩道路绿化灌溉供水。 |
26017 |
13147 |
|
3217.5 |
3217.5 |
3217.5 |
3217.5 |
水利局 |
|
(四) |
农村供水工程(1项) |
|
|
32334 |
|
5000 |
13174 |
3500 |
4000 |
6660 |
|
|
1 |
昌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昌吉市 |
新建管网413km,配套水质净化及消毒设备、计量设备、水质化验室、自动化监控系统 |
32334 |
|
5000 |
13174 |
3500 |
4000 |
6660 |
供水中心 |
|
(五) |
水利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项) |
|
|
6400 |
|
1600 |
2100 |
1100 |
1100 |
500 |
|
|
1 |
昌吉市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灌区骨干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及水雨情测报系统,建设闸门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水利信息化软件综合平台建设等。(根据昌吉州水利信息化平台中“统一部署,分级应用”的建设原则、平台总体架构设计及8大业务系统要求,对各监测系统数据进行资源整合,对数据格式进行统一,实现与州级综合平台对接。) |
6000 |
|
1500 |
2000 |
1000 |
1000 |
500 |
三屯河 |
|
2 |
昌吉市河道及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新建雨量站2个,视频站1个,水位站2个;三屯河河道监控点位7个;头屯河河道监控点位8个。对损坏、老化的设备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化培训,将培训工作纳入山洪预警系统工作常态。 |
400 |
|
100 |
100 |
100 |
100 |
|
水利局防办 |
|
(六) |
种植结构调整 |
昌吉市 |
到2025年,小麦、玉米(含制种玉米)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5万亩和15万亩以上。到2025年,全市棉花种植面积调整到28万亩左右 |
4000 |
|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农业农村局 |
|
(七) |
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 |
昌吉市 |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沉砂池、首部、地下管网;青储玉米 |
2000 |
|
|
500 |
500 |
500 |
500 |
农业农村局 |
|
(八)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 |
昌吉市 |
新建管网413km,配套水质净化及消毒设备、计量设备、水质化验室、自动化监控系统 |
2000 |
|
|
500 |
500 |
500 |
500 |
农业农村局 |
|
二 |
工业节水 |
|
|
6252 |
|
|
|
|
|
|
|
|
(1) |
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
|
|
|
|
|
|
|
|
|
|
|
1 |
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改造 |
昌吉市 |
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 |
40 |
|
40 |
|
|
|
|
|
|
2 |
昌吉市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华电三期) |
5300 |
|
13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工信局 |
|
|
3 |
昌吉市 |
益海(昌吉) 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30 |
|
|
30 |
|
|
|
工信局 |
|
|
4 |
昌吉市 |
中粮(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100 |
|
|
50 |
|
|
|
工信局 |
|
|
5 |
昌吉市 |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糖业分公司 |
480 |
|
|
120 |
120 |
120 |
120 |
工信局 |
|
|
6 |
昌吉市 |
中粮屯河昌吉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180 |
|
|
60 |
120 |
|
|
工信局 |
|
|
7 |
昌吉市 |
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 |
122 |
|
|
61 |
61 |
|
|
工信局 |
|
|
三 |
城镇节水 |
|
|
79345 |
|
|
|
|
|
|
|
|
1 |
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新建5万m3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110万m3蓄水池一座,25万m3应急池一座,退水管线25.5km |
72000 |
|
|
18000 |
18000 |
18000 |
18000 |
住建局 |
|
2 |
昌吉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新建日提升量3.6万m3提升泵站一座,中水管线13km |
4000 |
|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住建局 |
|
3 |
老旧管网改造 |
昌吉市 |
2022-2023年实施老旧管网改造3km,2024-2025年实施老旧管网改造3km |
2000 |
|
|
500 |
500 |
500 |
500 |
住建局 |
|
4 |
安装设施计量 |
昌吉市 |
对供水管网进行DMA分区建设,对未计量的用水点进行计量设施安装 |
1000 |
|
|
250 |
250 |
250 |
250 |
住建局 |
|
5 |
高新产业技术园区 |
安装工业用水计量设施 |
345 |
|
|
345 |
|
|
|
高新产业技术园区 |
|
|
四 |
开源增供(再生水利用) |
|
|
54500 |
|
|
54500 |
|
||||
1 |
道路绿化再生水利用管线配套设施建设 |
昌吉市 |
新建城南道路绿地绿化供水管网长240km、新建城北道路绿地绿化供水管网170km、建设DN160的管道检查井450座、DN400管道检查井32座、配套取水设施10座、配套道路用小型中水处理站7座、新建加压泵站(1600方/小时)6座。 |
54500 |
|
|
4500 |
3000 |
3000 |
4000 |
城市管理局 |
|
2 |
公园再生水利用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昌吉市 |
人民公园新建绿化供水管网26050m、检查井34座、配套公园小型再生水处理站3座、电缆设施改造5000m。 |
|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城市管理局 |
|
|
3 |
滨湖河景观带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
昌吉市 |
滨湖河景观带绿化供水管网长45.5km、检查井170座。 |
|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城市管理局 |
|
|
五 |
科技创新 |
|
|
6706 |
|
|
6706 |
|
||||
1 |
昌吉市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昌吉市 |
灌区骨干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大坝安全监测及水雨情测报系统,建设闸门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水利信息化软件综合平台建设等。(根据昌吉州水利信息化平台中“统一部署,分级应用”的建设原则、平台总体架构设计及8大业务系统要求,对各监测系统数据进行资源整合,对数据格式进行统一,实现与州级综合平台对接。) |
6000 |
|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水利局 |
|
2 |
昌吉市地下水自动化监测项目 |
昌吉市 |
根据《昌吉州地下水监测井站网规划与布设方案》,昌吉市共需新建26眼地下水监测井,对6眼关停井进行升级改造,对15眼井进行保护装置和高程标识升级改造。 |
706 |
|
|
176 |
180 |
180 |
170 |
水利局 |
|
六 |
节水能力建设项目 |
|
|
1345 |
|
|
340 |
335 |
335 |
335 |
|
|
1 |
昌吉市 |
昌吉市 |
对供水管网进行DMA分区建设,对未计量的用水点进行计量设施安装 |
1000 |
|
|
250 |
250 |
250 |
250 |
住建局 |
|
2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
|
|
|
|
|
|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
3 |
高新技术创业园区 |
高新技术创业园区 |
用水点进行计量设施安装 |
345 |
|
|
90 |
85 |
85 |
85 |
高新技术创业园区 |
|
合计 |
399498.08 |
|
|
|
|
|
|
|
|
10 保障措施
10.1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根据昌吉市实际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小组成员,地方政府发布正式文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各单位的责任和考核目标,包括组织协调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重大问题决策、审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年度工作检查、开展工作考评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吉市水利局,实际开展工作由昌吉市水利局二级局昌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简称节水办),负责计划用水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由昌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牵头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节水办有编制,有专职人员负责且有良好的办公条件。
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理顺节水管理体制,提高水资源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岗位责任制、人员专业培训制度,确保机构能力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相适应、相匹配。
加强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统筹推动节水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昌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0.2 考核评估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新水函〔2018〕71号,将统筹安排、逐年实施。昌吉市2020年已通过自治区节水型社会验收,到2025年按达标建设验收标准要求复验后,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向水利部报备,水利部将再组织进行复验。考核验收工作要求如下:
(1)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政府重要工作之一,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必须由人民政府,或由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部门组织开展,达标建设相关方案、总结、报告必须以人民政府名义出具。
(2)考核验收工作应严格按考核验收标准据实评分,验收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作为“县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合格县市,报昌吉州节约用水办公室审核后,报自治区复验。节水型社会赋分见表10.2-1。
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表10.2-1
序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8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1分,扣完为止 |
8 |
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
所占比例达到100%,得10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北方地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南方地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 |
||||
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5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本项得0分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16 |
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
水资源费征缴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得4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表10.2-1续
序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5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北方地区: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8 |
南方地区: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 |
北方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
南方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各地区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对10%的评价值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值进行评分),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表10.2-1续
序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8分;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
8 |
9 |
再生水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
北方地区:再生水利用率≥20%,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南方地区:再生水利用率≥15%,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
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4分;未开展,得0分 |
8 |
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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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分项 |
节水标杆示范 |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分 |
3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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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北方地区高效节水灌溉率≥40%,南方地区高效节水灌溉率≥30%,加3分 |
3 |
(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已纳入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中。
(4)在做好达标建设考核验收的同时,完善达标建设验收档案。档案应包括创建工作方案和总结、评价标准打分情况、验收总结、申请复核报告和其它证明材料。
市人民政府对责任部门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严格问责制,切实保障责任落实到位,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建立市级水资源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问题为导向,以问贵为抓手,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10.3 资金来源及使用
依据开展的工作内容,估算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要的资金,明确各项工作年逐年度的资金来源,使节水型社会建设有资金来保障实施。分析年度节水资金投入占地区财政支出的比例。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落实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融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10.4 提升科技引领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节水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加强节水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不断提升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顶层设计,针对节水重大科技问题和重大基础问题,组织实施科技计划进行重点攻关突破。破解科技推广政策性壁垒,加强高效节水灌溉等先进实用节水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10.5 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推广使用节水产品。将节约用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校教育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围绕昌吉市在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复杂问题,从关键技术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要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计划,鼓励组织先进、适用、成熟的水资源保护、节约和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
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节约用水,引导全社会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对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简要列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期间宣传教育计划。
11 年度实施计划效果评价
11.1 实施安排原则
根据昌吉市的实际情况,对“重点任务”中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及工作内容,逐一分解到2020-2025年度。
根据本地政府组成部门责任分工和具体项目运作方式,将各项工作内容按照类别分解落实到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行业部门和乡镇责任分解上,要逐项明确到责任部门和参加部门。节水型社会各部门责任分工见表11-1-1。
实施计划应包括资金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对于已经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十四五”规划、或投资责任主体明确的工作内容,不进行投资估算和编制资金筹措方案。
节水型社会昌吉市各部门责任分工表
表11-1-1
序号 |
重点 领域 |
责任 |
职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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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职责 |
单位 |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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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 和制 度建 设 |
落实并完善 相关制度 |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落实并完善相关制度 |
所有相关单位 |
各部门负责配合落 实并完善相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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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
水利局 |
县域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
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
自然资源局负责清退非二轮承包土地、无水权的土地。发改委负责项目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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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管理 |
水利局 |
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管理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工信局负责配合工业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农村农业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管理,住建局负责城镇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源地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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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水资源规划管理 |
水利局 |
落实水资源规划管理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分别负责工业、农业、城镇、饮用水源地落实水资源管理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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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证制度 |
水利局 |
水资源论证制度 |
工信局、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分别负责工业、农业、城镇、饮用水源地落实水资源管理规划 |
|
||
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水利局 |
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工信局、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分别负责工业、农业、城镇、饮用水源地的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
||
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
水利局 |
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工信局负责配合加强工业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农村农业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住建局负责城镇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源地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
|
||
强化水资源配置和统一调度 |
水利局 |
强化水资源配置和统一调度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分别负责工业、农业、城镇、饮用水源地的强化水资源配置和统一调度 |
|
||
加强计划用水管理 |
水利局 |
加强计划用水管理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分别负责工业、农业、城镇、饮用水源地的加强计划用水管理 |
|
||
积极推动水价改革 |
水利局 |
积极推动水价改革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草原局 |
各部门分别负责工业、农业、城镇、饮用水源地的积极推动水价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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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
水利局 |
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分别负责工业、农业、城镇、饮用水源地的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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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区域节水评估制度 |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建立区域节水评估制度 |
水利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配合建立区域各主管领域节水评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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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非常规水利用 |
住建局 |
鼓励非常规水(中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污水处理回用)利用 |
水利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配合各主管领域鼓励非常规水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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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重要水功能区管理 |
水利局 |
严格重要水功能区管理 |
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
各部门配合各主管领域严格重要水功能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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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入河排污口协作管理机制 |
生态环境局 |
建立入河排污口协作管理机制 |
水利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各部门配合各主管领域建立入河排污口协作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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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 节水 |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
农业农村局 |
根据本地水土资源情况、农业种植结构和发展规划,按照“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提出“节水型社会”实施期间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方向,分析其节水效果 |
水利局、林草局 |
各部门配合各主管领域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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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管理技术 |
农业农村局 |
针对当地农业种植特点和耕地土壤性质,提出拟推广应用的高效节水灌溉管理技术、以及目标规模等。 |
水利局、林草局 |
各部门配合各主管领域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管理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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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工程建设 |
农业农村局 |
制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灌区续(新)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工作计划。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包括喷滴灌、微灌和管道灌溉等内容;灌区续(新)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包括山塘水库整治加固(或新建)、骨干渠道和渠系建筑物节水改造(或新建)、田间工程改造(或新建)、河道整治等内容。 |
水利局、林草局 |
水利局负责配合灌区续(新)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包括山塘水库整治加固(或新建)、骨干渠道和渠系建筑物节水改造(或新建)、河道整治等节水工程建设;林草局负责配合主管领域节水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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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灌区 |
农业农村局 |
根据当地灌区实际,选择本地区典型性、代表性的灌区,进行节水型灌区建设,提出节水型灌区建设数量及名录。 |
水利局、林草局 |
各部门配合各主管领域节水型灌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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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 节水 |
促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 |
发改委 |
根据本地区水资源禀赋条件和水资源供需状况,提出完善工业布局的工作思路。对高耗水、高污染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鼓励低耗水产业发展,实行新建项目准入制度。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
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处理达标;水利局负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有效控制用水量的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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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节水改造) |
工业和 信息化局 |
分析本地区工业产业结构与特点,提出本地区典型性(或代表性)工业企业和高耗水工业企业名录。制定“节水型社会”实施期间拟节水改造的工业企业名录,明确其节水工艺、用水目标和节水目标。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
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处理达标;水利局负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有效控制用水量的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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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建设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针对本地区典型性(或代表性)和高耗水工业企业(或园区),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建设,提出节水型工业企业(园区)建设数量及名录。“节水型社会”实施期间,至少应建设3个节水型工业企业(园区),节水型工业企业(园区)在本地区应具有代表性。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
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处理达标;水利局负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有效控制用水量的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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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平衡测试工作 |
工业和 信息化局 |
根据工业用水情况,明确“节水型社会”实施期间开展水平衡测试的重点工业企业名录,对这些企业应开展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分析要求。其中,年用水量超过10万方的企业须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要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
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处理达标;水利局负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有效控制用水量的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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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镇 公共 节水 |
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分析当前供水管网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划,提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规模、改造范围等工作计划。重点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灰口铸铁管、石棉水泥管等落后管材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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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节水器具使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节水器具普及率目标,提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服务业等节水器具推广计划,包括更新数量、范围、时间计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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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当前城乡供水工程状况,针对城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的工作计划。 |
水利局 |
水利局负责配合主管领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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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服务业水平衡测试工作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用水情况,提出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业单位名录。其中,年用水量超过10万方的服务业单位(校园)须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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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服务业单位(校园)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明确的节水型服务业建设目标,提出节水型服务业单位(校园)建设数量及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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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生 态与 环境 的保 护和 治理 |
重要水功能区环境整治 |
生态 环境局 |
提出”节水型社会”实施期间重要水功能区环境治理、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等工作计划。 |
工信局、水利局 |
配合完成重要水功能区环境治理、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等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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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
生态环境局 |
根据当前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提出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名录,制定饮用水水源地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预警体系建设的名录,提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作计划。 |
水利局 |
配合完成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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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保护 |
水利局 |
落实水域保护规划,严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河、湖(库)等水域。确需占用水域的,应落实占用水域评估制度,实现占补平衡,维持区域基本水面率。建立水域占用情况通报制度。 |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
配合完成水域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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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生态环境局 |
有条件地区,积极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河流健康评估等试点,研究河湖健康评估技术方法和指标体系,鼓励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工作,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 |
水利局、住建局 |
配合完成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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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常 规水 利用 |
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清源水务 |
根据本地区非常规水利用基本情况,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十三五”规划、本地区或县行业主管部门“十三五”规划,以及本地区相关专项规划等,提出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的建设内容,包括中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污水处理回用等。 |
水利局 |
配合完成中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污水处理回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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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资 源监 控体 系建 设 |
重点取用水单位 |
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清源水务 |
公共制水企业、自备取水大户和限额以上的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户实行强制性取水在线监控。年取水量超过10万方的非农业取水户纳入水资源实时监控体系。 |
水利局 |
配合完成主管领域重点取用水单位的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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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水功能区 |
水利局 |
列入区市考核评价水功能区名录的,以及本地区确定的重要水功能区,实现水量、水质监测全覆盖。 |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
配合完成主管领域重点水功能区的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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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界河流交接断面 |
交界属地水利局、交界属地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根据本地区提出的断面名录,建立水质自动监测或联合定期监测制度。 |
交界属地的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
配合完成主管领域县界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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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饮用水源地 |
住建局、水利局 |
列入自治区饮用水源地名录的,以及对当地生活供水影响较大的水源地,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
生态环境局 |
配合完成主管领域重要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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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
水利局 |
配合自治区级部门,将本地区水资源信息数据库接入自治区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 |
住建局、水利局 |
配合完成主管领域的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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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报统计工作 |
统计局 |
对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公报、通报等,建立合理的统计体系,保证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数据上报的及时性、数据发布的规范性 |
所有相关单位 |
配合完成加强公报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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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实施效果评价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方案实施后可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与环境效益进行分析。对于各类指标,要说明现状、2019-2025年的情况,并进行列表对比分析。
经济效益包括节水及减污两方面。社会效益包括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节水意识提高等方面的影响。生态与环境效益包括通过减少取水量、排污量以及建设治污工程等对改善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对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影响。
(1)2021年-2022年完成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日处理能力5万m3污水处理厂一座;完成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退水管线及蓄水池建设项目,新建110万m3蓄水池一座,25万m3应急池一座,退水管线25.5km。年新增中水回用量约800万m3。
(2)2021年-2022年完成昌吉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新建日提升量3.6万m3提升泵站一座,中水管线13km,年新增中水回用量月200万m3。
(3)2021年全面加强居民阶梯水价及非居民累进加价,2022-2023年实施老旧管网改造3km,2024-2025年实施老旧管网改造3km,并同步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设施的建设。
针对漏损率较大管网进行侧漏维修,同步进行老旧计量设施改造,计划在2025年前完成剩余约13万块老旧水表的更换工作,改造老旧管网同时加大新建管网的管理,确保降低管网漏损率达到节水目标。
本规划主要包括农业节水工程、工业节水工程、城镇节水工程、开源增供工程、科技创新工程、水资源监测工程等建设内容,其直接效益主要有节水效益、环境效益及其他综合效益。
1、节水效益
农业是用水大户,按照节约生产用水思路,规划通过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信息化建设、提升灌区灌溉管理水平。饲草料地建设2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5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灌溉20万亩,农艺措施节水灌溉5万亩。通过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优化水资源利用,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70,实现年节水量0.25亿m³。
规划通过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大企业、居民生活、矿井疏干水的处理回用,年新增中水回用量约1200万m3。中水可用工业、企业于内部水循环利用及厂区绿化,居民生活中水可用于绿化及冲厕等用水,替换优质水量。
2、环境效益
节水规划的实施,提高了农业用水效率,有效减少灌溉水的浪费,且可将地下水位控制在合理区间,有效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提高耕地质量;工业园区实现近零排放,工业企业中水回用大大减少污水排放,保护水系、水网、水源地的水质,提高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各市镇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分布式节水治污回用工程,加大雨水、矿井水、微咸水利用,有效提升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量,实现供水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提高生态用水,实现生态与资源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3、其他效益
规划期内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规划实施可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生产、生活用水保证率,有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确保粮食增产、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繁荣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