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告发布的合规提示
索 引 号 | CJS034/2025-0000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1 17:20:10 |
名 称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告发布的合规提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广告 发布 合规 提示 | |
来 源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位经营主体:
为助力广告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广告合规助企”行动为抓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广告发布过程中重点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严肃政治议题等开展商业营销炒作以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二、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引证内容须表明出处,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不规范、不完整中国地图;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军队、部队、“特供”“专供”等内容;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四、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五、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六、发布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七、发布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虚构或者夸大其具有保健养生等功效。不得发布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内容的广告。
八、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含有以“新赛道”“新技能”为噱头发布“包工作”“快速致富”等广告。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中小学生学习专用的 APP或者小程序内投放教育培训广告的行为。
九、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不得对未来收益作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十、金融投资类广告应当与金融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载明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广告中所涉及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必须按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应当明示相关风险及责任承担,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得“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
十一、房地产广告须遵循真实准确的原则,房源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应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号,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十二、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十三、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及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十四、旅游服务广告中宣传的旅游项目、旅游线路、住宿酒店、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以“零团费”“免费游”“零元购”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广告监管监测力度,依法规范和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