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就业资金使用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3/2021-0001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3 15:29:09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就业资金使用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吉州 就业 资金使用 管理 实施细则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州政府网 | ||
内容概述 |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切实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 |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切实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和《昌吉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昌州政办发〔2018〕65号)等促进就业文件精神和规定,我们制定了《昌吉州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州财政局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