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2年1月-4月企业吸纳疆内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补助
索 引 号 | CJS013/2022-0001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21 12:03:31 |
名 称 | 昌吉市2022年1月-4月企业吸纳疆内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补助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2 劳动力转移 就业 | |
来 源 | 昌吉市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2022年1-4月企业吸纳疆内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补助的审核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昌吉州企业吸纳南疆和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岗补助暂行办法》(昌州人社发〔2019〕30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稳岗补助共计210人次符合政策补贴条件,补助金... |
2022年1-4月企业吸纳疆内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补助的审核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昌吉州企业吸纳南疆和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岗补助暂行办法》(昌州人社发〔2019〕30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稳岗补助共计210人次符合政策补贴条件,补助金额共计140800元,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社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8日
监督电话:0994-2280151
附件:1.昌吉市2022年1月-4月企业吸纳疆内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补助发放名单.xls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