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昌吉市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个人部分的公示
索 引 号 | CJS013/2023-0000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1 17:59:18 |
名 称 | 关于发放昌吉市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个人部分的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1 高校毕业生 社保 个人部分 | |
来 源 | 昌吉市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昌吉市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个人部分的审核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昌吉市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个人部分社保补贴... |
昌吉市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个人部分的审核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昌吉市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个人部分社保补贴共计522人符合补贴政策条件,现需拨付补贴共计1785652.45元。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社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
监督电话:0994-2346210附件:
1.昌吉市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个人部分汇总表.xls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