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索 引 号 | CJS022/2023-00007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3-09-20 12:02:59 |
名 称 | 昌吉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民政局 优化 环境 服务承诺 承诺书 | |
来 源 | 昌吉市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梳理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梳理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坚决执行区、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基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创新便民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
2.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有关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
3.强化优质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在民政服务窗口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向全社会公开。
4.落实扶持政策。依法简化优化养老服务流程,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5.强化监督。加大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开办事程序,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的现象。
6.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意识,树立良好的永济民政形象,以一流的服务,高、精、准的办事效率,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