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索 引 号 | CJS022/2023-00007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3-09-20 12:07:18 |
名 称 | 昌吉市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发改委 优化 环境 服务承诺 承诺书 | |
来 源 | 昌吉市发改委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营造开放投资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非禁即入、非限即可”原则,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平等进入各行业、各领域。聚焦企业普遍关心的投资问题,及时精准推送经济政策解读、国家重点投向等,落实好产业扶持政策,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2.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非涉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企业申报的权限内审批投资项目只要符合产业政策,并且信息填报准确、内容完整、符合备案要求,我委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专班推进、台账管理,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协调会,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4.树立公正廉洁良好形象。主动公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