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索 引 号 | CJS022/2023-00007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3-09-20 12:07:50 |
名 称 | 昌吉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公安局 优化 环境 服务承诺 承诺书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昌吉市公安局开展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调整和放宽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取消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限制;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学历型、技能型、创业型、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政策;鼓励本市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简化大学生回迁落户和退伍转业军人落户程序。 2、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放开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条件:一是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人的随迁亲属由直系亲属放宽至同户近亲属。二是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申请人由房屋所有人及直系亲属放宽至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非房屋所有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及随迁同户近亲属。三是单位产权的住房分配给职工使用的,经房屋所有权单位同意,职工本人及同户近亲属可申请落户该房屋。四是在租赁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城镇私人租赁房屋,经租赁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人属于本市内人口的,可以申请其本人及随迁同户近亲属落户租赁居住的住房内。承租人户籍属于本市以外的,可以凭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本人及随迁同户近亲属落户租赁居住的住房内。 3、昌吉市公安户政部门在简化户口迁移手续,为来我市创业就业人员提供落户便利的基础上,推出实行“三项服务”,即预约办理、延时办理、网上办理。开辟人才落户快速通道,全面落实人才落户“零门槛”,实现当场办结;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疆内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 取消户籍业务申报材料复印件,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4、畅通“户政政务服务渠道”,群众可以网上咨询、申请、预约办理户籍业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新疆公安APP”,统筹为居民提供户籍、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等业务在线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反馈投诉等服务,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5、提供居民身份证费用扫码支付服务,减少群众携带现金不便的麻烦。提供办证快递到手服务,群众办理完身份证24小时内可通过扫码申请“邮政直通车”服务,提供证件照片多拍优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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