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昌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0-0000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昌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做好 第七 人口 普查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0〕4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12:16:09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20〕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我市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等方面趋势特征,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昌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并协调解决人口普查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
(二)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三)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和实施人口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选调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保证普查机构与人员的稳定。充分发挥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次次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2020年4月5日前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市党政综合楼001室)。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监督并收集领导小组名单。
(二)严格落实普查经费。为切实保证人口普查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要参照以往普查经费支出的经验,按照精打细算、勤俭普查的原则,及时编制人口普查经费预算,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三)选优配强“两员”。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优先选聘责任心强、有普查经验、能熟练使用普查设备的人员。同时,可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社会购买服务,与各大高校联系,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参与到普查活动中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谎报、瞒报、拒报。对于拒绝提供普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普查资料的,由市级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会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六)提升信息化水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普查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乡镇街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普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昌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昌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 洪 军户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崔赴勇 共青团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
陈宏宇 副市长
晁风兰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曾红伟 共青团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邹 新 军户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潘多强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 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盛永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买买提·亚森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丽霞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齐敦云 市司法局局长
李 晶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安志林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汤果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秀萍 市卫健委副主任
马晓奇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福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陶发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健 市住建局副局长
徐智琴 市人社局副局长
古丽娜尔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吉俊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春华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王 萍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孙成杰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白钢山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局长
贾建伟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局长
周俊峰 延安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 涛 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斯拉吉丁 宁边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艾尼瓦尔 中山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田 靖 绿洲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肖南 建国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高一豪 六工镇副书记
齐文强 庙尔沟乡党委副书记
安 康 三工镇副镇长
王建伟 榆树沟镇副镇长
杨 晶 大西渠镇副镇长
赵松林 硫磺沟镇副镇长
安晓亮 二六工镇副镇长
耿海波 滨湖镇副镇长
杨 磊 佃坝镇副镇长
加乐哈斯 阿什里乡副乡长
唐晓玲 共青团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杨 飞 军户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昌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晁风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孙成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