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各类裸露地块环境整治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1-0002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各类裸露地块环境整治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建成 乡镇 街道 各类 地块 环境整治 分解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1〕27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11:15:59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各类裸露地块环境整治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1日
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各类裸露地块环境整治责任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各类裸露地块环境整治工作责任,打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范围内在建、待建建筑工地地块、政府储备地块、闲置土地地块、房屋征收地块、城市空闲地地块及城市公共部位的各类裸露地块环境整治适用本方案。
建成区范围为东西南北外环以内区域,近郊裸露地块指建成区范围外的市人民政府已征收土地区域范围。
二、工作任务
(一)裸露土地综合整治。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范围内的裸露地块,应通过绿化等方式开展整治,对于因无水源达不到绿化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将裸土整治经费纳入政府投资类环保整治项目预算(村集体及相关业主所属裸露土地除外),确定牵头单位,组织招投标后由第三方实施裸土整治工作。
(二)裸露土地围挡。昌吉市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范围内的裸露地块需要设置围档的,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分配给本单位的裸露土地整治任务,将地块位置、预算等基本情况报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付城投公司或经投公司,由其进行围档设置。
(三)强化管理监督。裸露土地综合整治及围挡任务完成后由主责单位进行常态化管理,定期巡查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三、责任分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成区空闲地、棚户区、堆场料场、停车场等裸露土地综合整治。负责城区工程围挡设置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围挡设置责任主体单位应当设置围挡而未设置的或不按要求设置的,由市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设置,逾期未设置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负责依法查处各种毁绿占绿行为,对建筑工地带泥尘上路的车辆进行查处。负责市区绿化带内零星裸露土地的整治,落实建成区内无主、无责任单位管理地块、政府储备地块、已批已征未供地块内裸露土地整治后的巡查检查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本系统所承担的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街头游园、公交站台、道路平交口的冰雪清除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对建筑工地及征收拆迁时扬尘执法巡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成区已供闲置裸露土地综合整治。对已完成围档设置的地块招拍挂的,负责协调核实围档设置时垫付的资金。负责落实已供闲置裸露土地整治后的巡查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区房屋征收拆迁地块内部的树木进行养护。
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头屯河、三屯河等建设项目裸露土地综合整治。负责城区工程围挡设置审核,围挡设置主体经市住建局验收后方可开工。负责监管城区其他建设工程围挡设置管护、安全及设置更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围挡设置管护及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既有建筑物改(扩)建或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围挡设置管护及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土地经挂牌出让后待建地块围挡设置管护及安全,由建设单位负责。负责督促在建工程各方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督促各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内的裸露地绿化任务;督促各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裸露土地和暂时闲置的开发建设用地绿化工作。按照规划,负责对归属无法确认的裸露土地及城市公共部位的裸露土地新建绿地、游园。负责城区房屋征收拆迁时的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正在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地块内裸露土地整治后的巡查检查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工地内部卫生、建筑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管落实工作,负责督促完成市区建筑工地的冰雪清除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征收拆迁地块内部的树木完整度保护,杜绝拆迁时出现树木损伤、死亡现象。
三工镇、大西渠镇、六工镇、二六工镇、滨湖镇、各街道:负责近郊裸露土地综合整治及围挡,实施建成区以外各自辖区内的国有裸露土地综合整治及围挡,督促村(社区)实施村集体裸露土地综合整治及围挡。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裸露土地所属性质进行整治任务分解并督促实施,制定各类裸露土地整治标准,联合市整改办等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乡镇(街道)裸露土地治理及围挡进行验收。
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所有围挡的宣传标语内容。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裸露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环境卫生整治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牵头督导检查建成区及近郊乡镇、街道相关裸露地块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分工协作,落实各阶段工作进度。
市城投公司、经投公司:负责先行支付围挡设置时所需的资金,在完成围挡设置的地块招拍挂后,与市自然资源局协调落实围档设置时支付的资金。负责按照政府批准的围挡设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围档设置标准,按照相关部门统一要求的具体时间、批次完成围档的设置任务。负责严格履行招投标、审计等流程后再进行围档施工。负责承担所设置围档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参照昌吉市责任分解方案,落实辖区管辖范围内各类地块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立足实际,建立落实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考核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及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科室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抓好舆论导向,各责任单位要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围挡设置、裸露土地整治、建筑垃圾清运对改善城市形象、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协调联动,源头管控。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尽快选定定点建筑(装修)垃圾填埋场,并制定建筑(装修)垃圾源头管控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