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改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CJS001/2017-00014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8-31 14:35:56 |
名 称 | 《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改情况的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三个 五年规划 规划纲要 情况的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昌吉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贯彻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昌吉州代表... |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昌吉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贯彻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昌吉州代表团讨论时提出“建设宜居活力的美丽昌吉,把昌吉建设成像‘花儿’一样令人羡慕的地方”的重要指示,结合今年以来中央、自治区颁布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昌吉州《“花儿昌吉”建设行动纲要》《“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国共产党昌吉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精神,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线,以充分体现建设“花儿昌吉”为原则,在原有《纲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对《纲要》中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思路等进行了提升,对产业发展方式、局部工作措施和项目谋划建设等进行了调整,并对《纲要》整体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例如,在指导思想、战略定位中,添加了“全力打造活力创新、宜居宜业的‘花儿昌吉’”和“以‘绿色+’理念为引领,实施水资源、生态、能源三大‘置换工程’,将昌吉市打造成为水净气清、城景交融、绿色低碳的洁净新疆‘昌吉样本’”等内容;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强调“以‘乌昌+’为抓手,加强与乌鲁木齐及周边区域规划衔接,实现互动发展”,将空间布局提升为“东联、西拓、南进、北优、城市有机更新”,新增加“‘电化昌吉’‘气化昌吉’和清新空气、清洁水系、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绿化美化行动”等内容;在产业发展中,明确了全市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战略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要发挥昌吉国家高新区新型工业化主战场作用,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科技三大产业,加快培育智能制造、生物医疗、通用航空、检测认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民生事业发展中,添加了“以积极打造全国健康城市为目标,增加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等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供给”;在项目谋划打造中,实施“一城两园三河一链”工程,添加了三屯河康养示范城、头屯河景观提升、北部湿地“碧玉链”、G312生态廊道等重大建设项目。此次修改,将“花儿昌吉”建设充分融入“十三五”《纲要》,更加突出五大发展理念,更加突出持续推进民生改善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更加突出以民生为根本,充分体现“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
修改后的《纲要》共十一篇,五十七章,四十六节,66000余字,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报告完毕。
附件
《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具体修改内容
1.P8。指导思想第五行增加“按照‘守望相助,稳中有为’要求”的内容。将段末“把昌吉市建设成为活力创新和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修改为“全力打造活力创新、宜居宜业的‘花儿昌吉’”。
2.P9。坚持绿色发展第一行增加“以“绿色+”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第四行,增加“实施水资源、生态、能源三大“置换工程”,着力打造水净气清、城景交融、绿色低碳的洁净新疆‘昌吉样本’”。
3.P10。战略定位中,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撑点;天山北坡经济带核心区;引领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修改为“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撑点、天山北坡经济带、天山北坡城市群的璀璨明珠,引领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思路的第五行,将“美食文化之都、宜居创业之城”修改为“以活力创新、宜居宜业的‘花儿昌吉’作为城市发展定位”。
4.P12。第二行,增加“率先在全疆实现户户过万元,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第二段,将“乌昌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昌吉市与周边区域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修改为“以‘乌昌+’为抓手,加强与乌鲁木齐及周边区域的规划衔接,实现互动发展”。
5.P15。将“第三篇 稳定发展 夯实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的第三章“着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调整至第一章。本章第二段,第一行,增加“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巩固自治区‘优秀平安市’创建成果。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深化‘访惠聚’活动,打牢维稳群众基础”。
6.P25。第四篇,第二章,第一节,第三行,将“按照‘东优、西拓、南进、北扩、老城有机更新’的发展方向,以城乡规划为先导,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功能布局”修改为“按照‘东联、西拓、南进、北优、城市有机更新’的发展方向,以城乡规划为先导,加快多规合一进程,构建中心城区—特色乡镇—中心村统筹协调的发展体系”。
7.P26。第二节,第三行,增加“树立‘乌昌+’理念,完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天山北坡城市群建设”。
8.P27。第三行,增加“以绿色低碳循环为路径,推动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夯实‘花儿昌吉’建设的物质基础”。第二段,第八行,增加“推进‘质量兴市’工作,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9.P31。第五篇,第一章,第一行,增加“以贯彻《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为引领”。第五行,将“加强产业协作与配套,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实现以优势产业支撑转型,以新兴产业促进转型,以园区集聚承载转型,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修改为“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强产业之间协作配套,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引导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10.P36。第二段,将“昌吉国家高新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科技三大产业”修改为“昌吉国家高新区发挥新型工业化主战场作用,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科技三大产业,加快培育智能制造、生物医疗、通用航空、检测认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11.P37。第二章,第一段,第一行,增加“把发展服务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战略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12.P38。第四段,第一行,增加“打造农业农村经济示范点,以发展农村休闲旅游业为突破,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实施‘湿地碧玉链’工程,布局休闲观光、乡村度假等产业,促进六工、滨湖、佃坝、庙尔沟等乡镇发展,打造集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保护、旅游产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产业发展带”。
13.P62。第二段,增加“依托头屯河景观提升工程打造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重点实施‘一湖、两带、七节点’工程,形成蓝绿交织的立体生态互动链。依托三屯河景观提升工程打造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按照立足乌昌、辐射全疆、面向中西亚的目标,围绕医养和游养两大功能,建设‘四大功能区’,发展多种产业,构建产业要素齐全、公共服务完善的生态休闲康养服务体系,把生态康养示范城打造成践行‘健康中国’,建设‘花儿昌吉’的示范工程”。
14.P62—63。第二段,第三段根据《“花儿昌吉”建设行动纲要》,增加“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的小节。
15.P71。第三段,第二行,增加“在市域主要路段建设公交专用线1—2条”。第八行,将“新增出租车225辆,出租车规模达到1562辆”修改为“加快‘网络出租’建设步伐,促进网络出租车与现有实体出租车的和谐发展”。
16.P78。第六篇,第五行,将“用生态理念引领工业经济发展,着力培育具有可持续发展优势的新兴产业,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打造城景交融、水净气清、城乡融合、宜居宜业、绿色低碳的‘美丽昌吉’”修改为“坚持绿色惠民,始终把绿色生态作为最基本的底色,推动‘绿色+’行动计划,实施水资源、生态、能源三大‘置换工程’,着力打造水净气清、城景交融、绿色低碳的洁净新疆‘昌吉样本’,让各民族群众生活在青山碧水间、蓝天白云下”。第一章,第一段,第七行,增加“加快‘电化昌吉’‘气化昌吉’行动,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力争到2018年全面完成市域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市乡及乡村道等适宜绿化部分的道路绿化,保证新建道路与绿化工程同步实施”。
17.P79。第二段,第四行,将“中部要全力做好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修改为“中部要全力做好头屯河、三屯河生态廊道建设和景观提升工程”。第三段,第七行,增加“实施街景提升工程,对临街建筑风格进行整体设计,形成整洁、美观、有序、富有地域特色和现代气息的街道景观”。
18.P80。最后一行,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修改为“创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
19.P81。第二章,第二段,第一行,增加“加快建设‘洁净昌吉’,以‘清新空气’行动、‘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做好‘四清理、两淘汰、一关停、两加快’,实现环境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第七行,增加“实施重点企业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全面推进餐饮业污染防治,严格餐饮业准入制度”。
20.P83。第三章,第二段,第二行,将“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修改为“健全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21.P84。第五行,增加“努力申报国家级‘低碳城市’”。第二段,第二行,将“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修改为“开展‘清洁水系’行动,做好‘保水、治水、节水、活水’四大文章,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实施水资源‘置换工程’,科学配置一二三产业用水,推动城乡水务一体化”。
22.P93。第八篇,第三章,第二行,将“积极打造健康城市”修改为“以积极打造全国健康城市为目标,增加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等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供给”。段末将“共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修改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
23.P104。第九篇,第二段,第七行,增加“设立昌吉市‘花儿昌吉’建设投资基金,争取债券融资,重点用于城乡公共服务、环境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和美丽社区建设、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投资”。
24.P107。将“第十篇 凝聚人心 打造对口援疆升级版”标题修改为“第十篇 凝聚人心 对口援疆工作再上新台阶”。第一行,将“围绕民生之本,不断巩固经济、干部、人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援疆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修改为“围绕民生之本,不断巩固经济、文化、干部、人才、教育、科技、卫生等相结合的援疆工作格局”。
25.P108,第五段,第二行,将“尤其是少数民族家庭在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每年资助200人”修改为“尤其是少数民族家庭在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资助160人”。
26.P116—117。在名词解释中增加一城两园三河一链、两清两美一绿等内容。
27.根据最新的项目库,对专栏5—1(P32)、5—2(P34)、5—3(P40)、5—4(P44)、5—5(P52)、5—9(P71)、5—10(P72)、5—11(P76)、6—1(P81)、6—2(P85)、8—3(P96)、8—4(P97)、8—5(P99)、10—1(P111)的项目进行了调整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