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CJS009/2020-0000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2 16:12:20 | |||||||||||||||||||||||||||||||||||||||||||||
名 称 | 昌吉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19 农作物 秸秆 综合利用 试点 项目实施 实施方案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昌吉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 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地点: 昌 吉 州 昌 吉 市 实施单位: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 李 月 珍 (签字) 联系电话: 13519967052 (手机)
编制日期: 2019年8月20日
目. .录 昌吉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一览表 16 昌吉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依据:新疆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内容:主要实施秸秆收储运供体系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肥料化利用建设、燃料化利用建设及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和台账建立。 (四)建设地点:覆盖全部农牧区,即昌吉市三工镇、榆树沟镇、大西渠镇、六工镇、硫磺沟镇、二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阿什里乡、庙尔沟乡10个乡镇。 (五)建设期:2019年8月-12月 (六)资金概算:项目总投入资金600万元,其中:秸秆收储运供体系建设概算资金200万元;秸秆饲料化利用建预留资金100万元;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概算资金20万元;秸秆燃料化利用建设预留276万元;秸秆基料化利用建设预留1万元;秸秆原料化利用建设预留1万元;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和台账建立及宣传培训2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对保护我市生态环境、促进农牧民增收、提升耕地质量意义重大,是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具有多用途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用则利,弃则害”。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燃料结构、劳动力结构的改变,秸秆随意抛弃现象日趋严重,引发环境污染、火灾、交通事故,破坏土壤结构,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迫在眉睫。农作物秸秆富含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是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近年来,随着化学肥料的大量施用、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和各类替代原料的应用,出现了区域性、季节性、结构性的秸秆过剩,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建成资源友好节约型社会的有效措施,有效缓解农区、牧区饲料、肥料紧张状况,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因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对我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位导向,以试点项目为抓手,提升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使农业走上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可行性论证 一是具有较大耕地面积和丰富秸秆资源。昌吉市2019年度农作物种植面积74.8万亩,其中小麦、玉米、棉花种植面积54万亩,占总面积的72%。小麦6万亩,平均单产按430公斤/亩计算,可产生秸秆总量约2.316万吨;玉米13万亩,平均单产按830公斤/亩计算,可产生秸秆总量约13.936万吨;棉花35万亩,平均单产按400公斤/亩计算,可产生秸秆总量约44.17万吨。因此,大力提升小麦、玉米、棉花秸秆的综合利用是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二是我市作为畜牧养殖大县,年需饲草料约54.95万吨,小麦、玉米作为我市主要饲草原料,也是主要秸秆来源,已形成收获、捡拾、打捆、青贮等饲料化利用体系,在综合利用水平上还有待提高。坚持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三是市委、市政府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保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书记为副组长,财政、发改、生态环境、科技等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昌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格局,为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政策支持体系保驾护航。已制定印发《昌吉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昌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昌吉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工作方案》,为规范农村产业发展和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现状情况及工作基础 (一)昌吉市基本简介 昌吉市位于天山北麓、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处东经86°24′~87°37′,北纬43°06′~45°20′。东邻乌鲁木齐市,西毗呼图壁县,南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相接,北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接壤。南北长260公里,东西宽30公里,全市总面积8215平方公里。昌吉市是昌吉回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是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的卫星城。市辖8镇2乡6个街道办事处。境内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师部及所辖101团、103团、军户农场、共青团农场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驻市单位150多个。 昌吉市主要农作物有棉花、玉米、小麦、加工番茄、裸仁南瓜、西甜瓜、蔬菜、甜菜等。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级杂家玉米制种基地等。2019年,农作物正播面积74.78万亩,其中小麦6.01万亩、棉花34.95万亩、玉米13.11万亩、裸仁南瓜7.72万亩、加工番茄4.59万亩、西甜瓜3.29万亩、蔬菜1.83万亩、甜菜1.02万亩,其他作物2.26万亩。 (二)工作基础及秸秆利用现状 昌吉市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有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3种途径,以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为主。 1、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有效途径,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鼓励养殖户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生产。积极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农作物饲料化利用上的对接服务,开展专用青贮玉米种植及粮饲轮作种植试点示范,支持种植养殖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饲料化的商品化生产,提高秸秆饲料化应用比例。目前,我市秸秆饲料化主要是通过氨化、青贮等处理技术,较长时间保持秸秆饲料的营养完善和口感。我市秸秆饲料化利用率约占利用总量的50%。 2、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及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我市以玉米、小麦、棉花等秸秆为主,相比其它利用方式,实施秸秆机械化就地还田,是现阶段秸秆综合利用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联合收割机加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着力推广秸秆切(粉)碎还田。对购买使用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铡草机、捡拾压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进行国家标准补贴。目前,昌吉市秸秆肥料化利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约占利用总量的47%。我市通过作物机械收获后粉碎直接还田,既加快了棉花、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腐熟分解速度,又降低投入成本,实现接本增效的目的。 3、秸秆原料化利用。秸秆工业原料化是农作物秸秆高值利用的重要途径,在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中占很小比例,目前主要是水稻秸秆作编织品等,原料化利用约占利用总量的0.35%。 4、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主要途径是食用菌培养料生产。我市秸秆基料化利用率约占利用总量的0.05%。 5、秸秆燃料化利用。农作物的秸秆直接用作薪柴燃料化,目前燃料化利用率低。 四、项目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建设目标: 项目实施后,将杜绝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避免资源闲置浪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5%以上,或比上年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利用率不断提升。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供”体系,率先起到全疆示范作用;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重点任务: 1、重点补助秸秆收储运供体系建设。对农机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收储企业、种养殖大户秸秆打捆设备购置、搂草机、秸秆粉碎机、秸秆码垛机、秸秆还田及残膜回收联合机及配套厂区设备等,按照实际购置情况予以补助。 2、重点支持企业新建、改扩建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购置收储运机械、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设备及物资,提高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实际购置情况予以补助。 3、重点对新建堆沤池、农作物秸秆翻埋还田、碎混还田和覆盖还田等耕作技术推广面积进行补助,提高秸秆肥料化综合利用水平。 4、重点补助企业秸秆固化(颗粒)成型机械、秸秆粉碎机以及提升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的改造工程、设备等,主要收购棉花秸秆加工后制作生物质颗粒,作清洁能源,主要供农业大棚供热项目应用。提高秸秆燃料化综合利用水平。 5、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基料,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开展食用菌示范种植。对新建秸秆基料食用菌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设备进行补贴,提高秸秆基料化综合利用水平。 6、扶持企业利用秸秆生产板材、制作工艺品、秸秆生产活性炭等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设备,提高秸秆原料化综合利用水平。 7、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和台账建立。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确保昌吉市秸秆资源数据平台搭建。 五、具体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地点 结合昌吉市秸秆资源实际情况重点做好棉花、玉米、小麦秸秆的综合利用,以招标到位的企业、合作社为中心,辐射全市10个乡镇,即:三工镇、榆树沟镇、大西渠镇、六工镇、硫磺沟镇、二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阿什里乡、庙尔沟乡。 (二)实施内容 1、秸秆收储运供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收储企业等。对农机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收储企业、种养殖大户秸秆打捆设备购置、搂草机、秸秆粉碎机、秸秆码垛机、秸秆还田及残膜回收联合机及配套厂区设备等,按照实际购置情况予以补助。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与农机服务组织、收储企业等签订作业协议;农机服务组织、收储企业等与村委会或农户签订协议。资金概算为200万元。 2、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通过公开指标企业,积极推广氨化、微贮、膨化等技术,全面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对新建、改扩建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购置收储运机械、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设备及物资,新建秸秆氨化池、青贮池的农民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按实际购置情况和新建氨化池、青贮池个数予以补助。预留资金100万元。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燃料化利用建设补助。 3、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翻埋还田、碎混还田和覆盖还田等耕作技术,建造堆沤池1个,促进肥料化利用。对棉花、玉米等秸秆直接全量还田作业示范点和堆沤池进行补助。共计补助20万元。 4、秸秆燃料化利用建设。通过公开招标落户1家企业,主要收购棉花秸秆加工后制作生物质颗粒,作清洁能源,主要供农业大棚供热项目应用。重点补助秸秆固化(颗粒)成型机械、秸秆粉碎机以及提升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的改造工程、设备等。预留资金276万元。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收储运供体系建设补助。 5、秸秆基料化利用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基料,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开展食用菌示范种植。对新建秸秆基料食用菌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设备进行补贴。预留资金1万元。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补助。 6、秸秆原料化利用建设。扶持企业利用秸秆生产板材、制作工艺品、秸秆生产活性炭等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设备。预留资金1万元。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补助。 7、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和台账建立。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要求,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确保昌吉市秸秆资源数据平台搭建。年内完成120户农户分散利用量抽样调查,完成秸秆“五化”利用的市场化主体普查。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共计2万元。 (三)资金使用 1、秸秆收储运供体系建设资金概算为200万元,每台秸秆农机具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后剩余部分比例(约70%)予以补助。 2、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预留资金100万元,按实际购置情况和新建氨化池、青贮池个数予以补助。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燃料化利用建设补助。 3、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共计补助20万元,其中对堆沤池、示范点提高补助金额。 4、秸秆燃料化利用建设,预留资金276万元。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收储运供体系建设补助。 5、秸秆基料化利用建设,预留资金1万元。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补助。 6、秸秆原料化利用建设,预留资金1万元。如补助方向不成功,此项资金用作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补助。 7、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和台账建立、宣传培训,共计2万元。 (四)实施进度 1、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8-11月):出台实施方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建设内容落实。深入项目示范区和镇村通过发放技术宣传资料、举办技术培训班、面对面授课、解惑答疑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重大意义。使合作机手全面掌握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机具的操作、使用、调整、维修、保养技术,确保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得到全面应用。公开招标确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企业,购置设备、机具、建设堆沤池等,并做好各项数据、资料的采集收录工作。 2、自查自验阶段(2019年11月):形成年度主推技术、典型模式。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组成验收组,对项目建设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做好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准备。 3、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进行总体绩效考评验收。 六、资金概算、用途和筹措 项目总投入资金600万元,均为自治区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给具体实施的乡镇、农民合作社、农机合作社、企业。 七、项目预期效益 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的实施,促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领域大大拓宽,将会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一)经济效益: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工程,粉碎还田秸秆腐烂后,在同等地力水平、耕作管理条件下,可以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氮磷钾等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促使粮食增产增收;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可为种植户节约12元/亩,全市35万亩棉花将节约420万元;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可增加种植户25元/亩收入,全市13万亩玉米可增加收入325万元;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可增加种植户28元/亩收入,全市6万亩小麦可增加收入168万元。农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通过补助金资金节约成本,增加收入。 (二)社会效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生产效益提高,农业生产力得到发展;二是秸秆的商品化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秸秆捡拾增加机手收入,收储运体系建成减轻劳动强度、节约劳动力;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止了秸秆焚烧,杜绝乱堆乱放,改善人居环境;四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增强,提高土地投入产出率,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三)生态效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地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和扬沙起尘,避免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优化生态环境。实施秸秆还田,有效地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年均增加土壤有机质0.01-0.03%,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财政、发改、生态环境、科技、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监管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昌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宏宇 昌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月珍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铁 军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慧媛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晓君 昌吉市科技局副局长 陶发喜 昌吉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惠忠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涉农办事处分管农业副镇长、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月珍兼任,副主任由铁军兼任。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起草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文件、制定措施、出台实施方案。 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和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建设。负责完成我市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的实施。 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及监管工作,制定完善相关资金保障办法及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工作推进。 发改委: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发展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的申报。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积极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协调开展全市秸秆禁烧巡查执法工作。 科技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宣传工作,通过讲座、专栏等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打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群众基础。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力度和群众工作。负责完成市下达各乡镇的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做好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推广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资金一律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并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培肥地力和改良土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引导多元投入。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和种养植大户等投入秸秆综合利用,并自主安排相关扶持资金与国家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统筹利用好耕地质量提升、农机购置补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综合施策,形成推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技术指导。加大与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力度,共同组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建立服务体系,特别是在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等方面加强指导,确保各项综合性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六)严格绩效评价。农业农村局要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单位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 附件:昌吉市201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内容一览表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 昌吉市201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 项目实施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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