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名参加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3/2021-0001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05 13:58:20 |
名 称 | 关于组织报名参加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组织 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 人员培训 考核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州政府网 | ||
内容概述 |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新人社鉴字〔2019〕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将于2019年分批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班。... |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新人社鉴字〔2019〕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将于2019年分批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班。根据昌吉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报名、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已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相关职业(工种)相应等级和技术职务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工作满1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工作年限10年并取得初级工资格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工作年限15年并取得中级工资格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工作年限18年并取得高级工资格满3年且具有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可申报技师职务;工作年限21年并取得技师技术职务满3年且具有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技师。(说明:工作年限计算到年,取得资格证年限计算到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不再受理县(市)个人申报材料。县(市)申报人员由所在县(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并严格把关,统一上报。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人事部门(县市人社部门)逐级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中级工的技术工人需提供初级工技术等级批准文件复印件,申报高级工的技术工人需提供中级工技术等级批准文件复印件,申报技师的技术工人需提供高级工技术等级批准文件复印件,申报高级技师技术职务的需提供技师技术职务等级批准文件复印件。另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还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能证明高中和高中以上学历的招工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本县(市)申报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报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电子版一并报送)。
4、认真填写昌吉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承诺书。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表中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正楷填写;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处由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未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2.申报人员名册中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处如有空白,视为无效。
3.申报表及申报人员名册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办)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越级申报。
4.各县(市)申报表及申报人员名册由县(市)(工考办)自行审核;州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申报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三)严格审核把关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申报表填写内容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严肃处理。对填写虚假信息的个人,全州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培训考核。
四、收费标准
1、培训、考核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1646号文件规定收取。
2、教材资料费按实价另收。
3、培训班为全脱产学习,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勤岗位职数结构情况,统筹安排、推荐培训人员。培训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如本单位无空缺岗位职数,不予聘任。
2、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的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并在初审合格人员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县市人社部门)印章。未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县市人社部门)印章的材料均视为无效。
六、申报办法
各县(市)申报人员根据隶属关系向本县(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各县(市)人社部门将审核合格人员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州工考办;州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直接向州工考办申报。
(一)审核时间
1、2019年3月25日—4月15日
审核工种:汽车驾驶员、筑路机械操作工、电工、钳工、焊工、计算机操作员、电子计算机调试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管员、护理员、防疫员、药剂员、卫生检验员、医用电子仪器调配工、锅炉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管工。
2、2019年7月15日—8月5日
审核工种:公路养护工、绿化工、花卉工、育苗工、林木种苗工、护林员、农机修理工、农艺工、灌排工程工、渠道维护工、闸门运行工、文秘资料员、计统财会员、保安员。
以上审核工种中未列入的,或各工种等级人数不足20人不具备开班条件的,请各县(市)认真做好工勤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并于3月30日前提交《培训需求统计表》(附件3),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3、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各单位务必按照工种、等级进行相应分类,将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及汇总名册在规定时间内报昌吉州工考办,逾期概不受理。
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昌吉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薛银联系电话:0994-2342204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申报表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申报人员名册
3.培训需求统计表
4.昌吉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承诺书
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