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 金发放情况公告
索 引 号 | CJS021/2024-0000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9 11:57:32 |
名 称 | 昌吉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 金发放情况公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水库移民 情况 | |
来 源 | 昌吉市水利局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
二、补贴政策及标准
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新财企〔2013〕144号)等相关要求,昌吉市水库移民人口实行一年一核定,扶持期限自确定扶持对象之日起,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补助标准,连续扶持 20年。
三、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4年全市享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实发共计252人,发放直补资金15.12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由昌吉市水利局通过农商银行,3月30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四、下列人员不能享受直发直补政策。
自治区对已核定为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农村移民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移民人口应予核减,核减后的移民不再享受后期扶持政策,核减时间从次年1月1日开始: (一)已死亡的。
(二)户口临时转出的劳改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回原籍后可重新登记,其扶持年限应扣除服刑年限)。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的。
(四)现役(含武警)军人提干的。
(五)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五、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举报。
1.昌吉市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吴 军 联系电话:2341946
经 办 人:杨晓东 联系电话:2346757
2.昌吉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靳晓莉 联系电话:2528366
经 办 人:王多强 联系电话:2528506
3.昌吉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行长或主任) 联系电话:2237354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223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