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 CJS001/2019-0003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11-02 16:42:05 |
名 称 | 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交通运输局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机构名称: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州政务中心东配楼二楼 办公时间:5月... |
机构名称: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州政务中心东配楼二楼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10月1日至4月30日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4-2267919
书 记:何开春 0994-2267878
局 长:翟 羽 0994-2267879
机构职责:
一、党政办公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工作;
2、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
4、负责负责内外宣传、信息、协调办公、计算机网络、政府网站工作;
5、负责行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纠风、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7、负责督查、绩效考评、人事考核工作;
8、负责各项制度的“废、改、立”以及执行监督工作;
9、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修志;
10、负责机关财务、人事、编制、工资、职工福利工作;
11、负责会议组织、后勤、安全保卫、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12、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综合治理工作;
13、负责“访惠聚”及包联企业、社区、扶贫帮困等工作;
1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1、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昌吉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
2、负责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立项、审查等工作;
3、负责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及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及项目前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的审核工作,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一般农村公路招投标工作及项目合同管理;配合州交通局做好重要农村公路的前期设计外业验收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审核工作,会同质监站、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工作。
5、负责工程计量支付的审核工作。
6、负责维护昌吉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行业指导、市场准入、市场监督管理。
7、负责昌吉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期间的合同履约、进度,开工前协调和驻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统计局及发改委项目进度报表,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进度报表(州交通运输局及交通运输厅)。
9、负责固定资产、申拨资金、招商引资及统计上报工作;
10、负责(重要)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协助质监站做好交工验收前的质量认证工作;配合养护站做好小修养护工程量审核工作。
11、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执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项目开工、复工报告,变更请示、各结构层报验请示,项目执行办公室上下文件处理)
12、负责农村公路专项调查及电子地图更新工作。
13、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各类报告、请示、汇报的起草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输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我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2、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3、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4、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指导道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农村客运站、招呼站建设工作。
6、参与拟订道路运输、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做好档案归类整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交通战备办公室
1、按照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交通战备工作;
2、遇有重大活动或重点工作、主要人员调整,成员单位应当及时通报自治州交通战备办公室及有关单位;
3、成员单位兼职领导应当参加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的联席会议和重要的工作会议;
4、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发生,应当采取专职、兼职领导集体办公的方式,及时研究处置措施;
5、设有交通战备部门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年初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五、法制科
1、负责法制建设和法制教育,指导交通局交通行业法制工作;
2、负责普法教育暨行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交通法规实施及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3、负责公路赔补偿数额复核工作及局机关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4、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工作;
5、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和交通标志车辆证件及其装备的管理、发放和审验工作;
6、负责交通行业规范性文件、合同的法律审核备案工作;
7、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依据;
8、负责法制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编辑、整理工作;
9、负责信访工作;
10、负责依法治理(“六五”普法 )工作;
11、负责人大、政协批评、意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六、质监站
1、负责项目进场人员、机械、驻地建设、安全、实验室建设、原材、各种配合比的检查。
2、负责项目建设中的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质量监督工作。
3、协调上级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检测工作。
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5、协助州局对重要农村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认证工作。
6、负责一般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申请,组织一般农村公路的质量认证、配合公路科进行交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监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对监理在工程中的旁站工作、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8、负责监理单位费用支付和审核工作。
9、配合综合业务科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核审计工作。
10负责养护单位的原材、各种配合比的检查,及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1、对昌吉市辖区从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信用等级情况进行评价工作。
12、负责做好档案归类整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七、养护站
1、贯彻执行“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公路工作方针。
2、遵守执行《公路小修养护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坚持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公路服务水平。
3、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公路养护工作任务。
4、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改善公路路况,保持公路及其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障道路安全、舒适、畅通。
5、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公路水毁预防和抢修工作,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减少损失。
6、积极实施GBM工程和创建文明样板路,确保公路畅、洁、绿、美。
7、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及抗震减灾工作;
8、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养护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道路安全生产无事故。
9、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养护机械的选型配套,提高机械车辆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10、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养护资金管理和使用。
11、积极使用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养护手段,提高养护水平和质量。
12、负责做好档案归类整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路政稽查站
1、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
2、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巡查,严格执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3、按要求检查督促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4、依法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
5、负责路政许可项目审批前的踏勘、定位和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6、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及时提出维护、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7、查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凭证。
8、负责本站路政执法人员及乡镇、办事处路管员、协管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
9、负责做好路政案卷整理工作。
10、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电力线杆、通信设施等地面附着物的征迁协调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治超站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公路超限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路面治超工作计划。
2、负责本站辖区内公路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工作,保护公路路产,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公路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3、负责对查扣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及卸载的货物妥善保管,不出现损坏丢失现象。
4、负责对非法超限运输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建立执法文书档案。
5、负责公路治超现场交通秩序的维护,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负责本站队治超检测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公共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7、做好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和信访稳定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