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索 引 号 | CJS016/2021-00018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7 11:01:17 |
名 称 | 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智慧 城市 十四五 规划 2021 2025 | |
来 源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目录
一、 规划背景
(一) 基本现状
(二) 存在问题
1、 政务信息化方面
2、 公共数据方面
3、 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 当前机遇
1、 外部形势
2、 内在需求
3、 技术进步
二、 基本原则
(一)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二) 注重应用、平衡发展
(三) 统一底图、统一标准
(四) 统一规划、分布实施
(五) 依托专网、资源整合
(六) 共同建设,协同应用
(七) 整体分散、适度集中
(八)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三、 实施策略
(一)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二) 充分继承,按需先行
(三) 一数一源,一源一主
(四) 业务协同,共建共享
(五) 先易后难,夯实基础
四、 发展目标
(一) 总体目标
(二) 阶段目标
(三) 相互关系
1、 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2、 与全省信息化的关系
3、 与行业垂直系统的关系
4、 与已有信息化成果的关系
5、 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关系
6、 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五、 重点任务
(一)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1、智慧城市专网
2、政务云计算中心
3、公共数据中心
4、城市GIS公共服务平台
(二) 智慧安全防控
1、平安城市
2、智慧应急
(三) 智慧民生服务
1、智慧城市体验馆
2、智慧医疗
3、智慧社区
4、智慧文化旅游
5、智慧追溯
(四) 智慧城市管理与运行
1、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2、智慧管网综合监管平台
3、智慧交通
4、智慧环保
5、智慧环卫一体化管理云平台
(五) 智慧产业
1、智慧农业
2、智慧物流
3、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六) 建设愿景
六、 建设计划
(一) 2020—2021年计划
(二) 2021—2022年计划
(三) 2022—2023年计划
(四) 2023—2024年计划
(五) 2024—2025年计划
七、 实施路径
(一) 总体实施路径
(二) 总体实施计划
八、 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领导
(二)投资与管理
(三)人才与培训
(四)运行与维护
(五)风险与控制
(六)分建与统合
(七)监督与考核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现状
2015年昌吉市已顺利通过住建部与科技部审批,成为第三批智慧城市国家试点城市,标志着昌吉市正式跨入智慧城市建设时代。根据住建部与科技部2014年审批通过的第三批智慧城市国家试点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昌吉市委、市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并要求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为科学指导、引领信息化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为提升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引领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把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列入了2020年发展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
2014年8月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交通部八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推进。在《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大幅提升,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指导方针,是我国各级政府管理长期的基本遵循,特别是提出新时期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变化,主要表现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因此政府要更加重视民生、普惠和均等的服务。同时强调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各地党口工作的信息化提到重要日程,包括党管媒体、大党建、区域化党建、基层党建信息化成为热点。十九大以后进一步提出了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建设,从重点关注城市设施的“智慧城市”转向重点关注人的需求(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社会”,内涵更加丰富。
2018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发布,对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原则和内容进行了基本规范。所有这些政策和要求,对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01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对部门联合执法提出了新要求;自然资源部重新编制的《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技术大纲(2019年版)》出台,对2017版做了许多修订,明确了七大重点应用领域。
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了“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根本保证、根本目的和根本依靠力量,要牢牢贯穿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能开好局、起好步。要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存在问题
1、政务信息化方面
随着昌吉市各行业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是避免重复投资、提升信息化效益和价值、推动智慧昌吉建设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近年来,在昌吉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昌吉市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信息化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信息基础设施初具规模,电子政务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智慧昌吉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信息化建设仍然处于初期阶段。昌吉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中,数据资源共享建设还相对落后。数据不仅分散在各部门,而且整合、共建与共享机制不全,致使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具体表现如下:
(1)政务数据分散,数据内容不全
智慧城市所需的基础地理数据、人口数据、法人单位数据、宏观经济数据等均分散在政府各部门,数据格式不统一,现势性不一致,并且只满足各部门内部需求的数据具有部分专业性,数据内容不够全面。
(2)数据共建共享机制不全
因数据的分散性,导致各部门各自建和更新各部门数据的成本加大。另外,由于数据的异构性,导致从其它部门获取的数据无法与本部门数据结合使用。
(3)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
各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不同的部门间数据沟通困难。而有些部门只需要简单的政务信息,若单独进行信息化建设,成本高,不实用。这些均阻碍了城市整体信息化进程。
(4)与新技术脱节
目前,政务信息化与云计算技术已紧密结合;发达城市通过无线网络技术,建立了无线城市;且部分城市已开始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城市”。结合昌吉市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从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共建和共用角度出发,开始建立统一权威的智慧昌吉公共信息平台及其示范应用。
截至目前,已建立昌吉市的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示范应用建设(公众移动应用APP、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市政设施管理信息系统)仍需加速推进。因此,还需要在后期加大建设力度,继续完善智慧昌吉公共信息平台及其示范应用项目的建设。
2、公共数据方面
地理信息数据: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有2011年更新的覆盖建成区1:500的地形图和地籍图,两种图形结合起来主要用于土地登记发证。
昌吉市住建局有建成区约30平方公里1:500的二维矢量地图。
昌吉市房管局有二维电子地图,精度分别为1:1的分丘图和分户图。
人口数据:
昌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目前建有昌吉市全员人口计生云服务应用平台,2011年投入使用,但目前尚未与其他部门对接,需要公安局、民政局这些人口信息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实时交流。
法人数据: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各自的法人数据,并有相应的系统进行管理,但彼此之间没有进行充分的共享和数据交流。
建筑物与房屋信息:
昌吉市房管局有权属交易管理系统。
宏观经济信息:
昌吉市统计局有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但尚未充分应用于产业经济的指导方面。
由此可见,目前昌吉现有的地理信息数据、人口数据、法人数据、宏观经济数据、建筑物与房屋数据信息分散在各个部门,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整体,造成了数据信息不全面、重复建设采购、数据交换共享难等问题。
按照住建部关于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相关要求,必须建立昌吉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实现市内政务部门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系统数据的共享交换。通过数据的采集、加工整合,建立公共基础数据库,更好的支撑昌吉市的各个智慧应用;通过推进可公开的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实现信息惠民、利民、便民。
3、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昌吉市在城市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支柱产业规模小,传统产业比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城市带动力弱,外向型经济发展缓慢,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人力资源状况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制约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快速提升。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城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滞后于社会期望,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快速聚集,使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和就业压力加大。产业快速聚集,企业能耗、污染物减排进展缓慢,水资源约束增大,能源、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乌昌经济一体化向纵深推进,区域格局加速调整,周边县市竞相加快发展的势头更猛,昌吉市拓展市场空间的难度加大。特别是地域、资源等条件的高度相似,使得昌吉市与乌鲁木齐市的竞争加剧。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经济融合、贸易往来、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一系列新课题,昌吉市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更高。
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昌吉市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应该看到,昌吉市的信息化建设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着明显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昌吉市政府在信息化方面的总体投入不足。尽管年信息化建设资金不断增加,但从整体来看,依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各单位信息化工作推进的实际需求。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也是数额少且分散,无法支撑重大项目的启动和建设。目前信息化资金投入偏重于信息网络建设和办公硬件等基础设备购置的投入,对数据库建设和应用软件系统的投入偏少。60%以上的部门将近年来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放在了基础硬件设施上,而自动化办公软件和业务平台的投入很少,有些部门甚至从未有过这方面的投入。
信息化专业人才不足。目前昌吉市信息化专业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信息技术领域人才严重匮乏,缺乏既有专业技能又有科学管理和综合领导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也缺少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能主持项目运作的技术骨干,特别是从事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的企业、各行业的信息技术管理与应用人才等较为匮乏。
统筹规划不足,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加强。政府各部门在积极的兴建信息化系统,但由于在建设上的“各自为政”、管理上的条块式机制,造成各个业务系统不能互通,数据不能共享,形成“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差,开发利用能力不足,服务功能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全市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利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重复建设现象时有发生,各系统分散布局。缺乏统一合理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保障措施,各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缺乏全局意识,加上部门、企业和社会的需求不一,导致重复建设现象时有发生,各系统分散布局,相互间数据难于共享使用,维护成本高,使得信息技术在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优势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同时,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差别较大,各部门、各单位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还需大力推进和加强。
信息管理纵强横弱,信息化水平发展不平衡。昌吉市的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各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和能力普遍较弱。大多数部门仅仅只是具有了自己的部门网站,而部门内部的应用系统都还没有着手建设或者只是建立了一些简单的系统,而拥有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单位则很少。此外,部门和乡镇间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从部门的角度来看,公安、国土、税务等信息化建设现状相对较好,其他职能部门只是初步建立了部门网站,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层次还比较低,大部分仍停留在单机办公阶段。从基层乡镇看,榆树沟镇、六工镇等乡镇的信息化综合应用水平相对较好,但也只是进行了初步的基础网络建设,各项信息化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
昌吉市的信息化工作呈现“点”上突出,“面”上薄弱。所谓“点”上突出,是指在农村与农牧业信息化、政府网站群建设、公文传输等方面成效比较突出,走出了一条符合昌吉市现状的信息化之路,信息化水平走在全疆乃至全国前列。所谓“面”上薄弱,一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二是信息化投入和发展不均衡;三是信息化建设内容上基础设施投入的多,公共基础性共享平台项目投入的少,难以从根本上避免重复投入的问题,不利于信息化的长期发展和整体推进。
政务服务部门化。社会公众与企业团体所要求的政务服务,按政务机关的职责分工,被切割成了各个政务机关的部门服务,办理政务事项必须从一个部门到另一个部门所在地去申请,政务机关一项又一项地分别审批。
部门间缺乏协同。政务机关内部信息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机关内部协同问题,但没有解决政务机关间的相互协同问题。政务机关各自进行的信息化建设,画地为牢严重,数据大量重复、严重不一致,已成为实现政务机关业务协同的主要障碍。
信息化服务重点错位。政务机关内部信息化的主要目标,是为机关内部提供工作方便,部分或全部忽视了政务服务对象的需求,也未能兼顾其它政务机关对本单位业务进行协同的要求,信息化服务重点错位严重。
信息化发展不平衡。由于信息化投入不同,政务机关(城乡)间信息化存在差异,服务效率因此高低不一,发展较慢的已成为政务服务整体质量与效率提高的短板。
(三)当前机遇
1、外部形势
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84个,扩大试点城市13个,另有41个项目为国家智慧城市专项试点。试点城市将经过3-5年的创建期,住建部将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8月发布了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在区域范围内启动智慧城市试点工作。2018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发布,对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原则和内容进行了基本规范。
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促进城市高度信息化、网络化的重大举措和综合性措施。
推动智能城市的模式分为全面推进或重点突破,大致区分为五类:中国已有上百个地区提出建设智慧城市,上海、天津、重庆、无锡、深圳、沈阳、武汉、成都等主要都市建立了RFID产业园区,期望能率先发展物联网产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走在国内前列。
2、内在需求
昌吉市已顺利通过住建部与科技部审批,成为第三批智慧城市国家试点城市,标志着昌吉市正式跨入智慧城市建设时代。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时,提出了“智慧社会”的概念。从重点关注城市设施的“智慧城市”转向重点关注人的需求(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社会”。
“智慧社会”概念是对“智慧城市”概念的发展,建设智慧社会对于深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社会信息化指明了方向,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优化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指导地级以上城市整合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强城市管理综合统筹能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
3、技术进步
随着组织架构、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化和社会化等技术发展,保持机构与业务基本不变,通过技术实现服务重组,实现纵向条块与横向部门间的“服务统一、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和环境有序”,通过建设智慧城市实现政府服务转型已完全可能。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应该由政府主导和投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只有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基础性的框架建设才能顺利完成。只有昌吉市人民政府的统筹协调,才能保证所建的智慧城市在昌吉市具有权威性、唯一性,也才能保证其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更新与维护。
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由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实施,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部门较多、所需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政府进行统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同时需要全市各有关委、办、局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相关专业部门信息化优势及高科技研发和人才优势,共同推进以智慧城市为基础的信息资源共享及高速信息网络建设。
(二)注重应用、平衡发展
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昌吉市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提供科学的手段和支撑,是为了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的需要。
在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在建好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从城市管理的实际出发,选择需求迫切的部门,以满足部门管理与业务工作需要为目标,开展部门典型应用示范系统建设。
(三)统一底图、统一标准
将“全市共用同一张图”的建设理念贯穿始终,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将公共基础数据作为统一底图,支撑各项应用系统的开发。遵循国家《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标准要求和省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昌吉市各部门具体数据格式和技术特征,构建具有良好的灵活扩展性和标准化的接口,以保证各业务系统之间数据无障碍地共享交换,同时技术上实现与国家和省级相关项目的安全衔接。
(四)统一规划、分布实施
2018年6月国家标准《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发布,对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原则和内容进行了基本规范。故建议对我市2017年12月完成的《昌吉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进行修编。
智慧昌吉建设必须在统一规划指导下,统一确立各阶段重点,明确分工,合理利用资金分步实施,避免系统陷入相互不兼容或者前期投资浪费的情况。
(五)依托专网、资源整合
依托昌吉市政务网,实现全市党政部门网络互联互通,网络资源统一管理。坚持“以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为主,以主城区为主、其它地区为辅”的思路组织数据资源,必须充分利用、改造和提高现有的条件与资源,减少投资,避免重复建设。
(六)共同建设,协同应用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自承担原则,建设专业系统和更新维护数据,促进跨部门的审批无缝对接以及政务协同。
(七)整体分散、适度集中
将基础性强、需求范围广、使用频率高的数据集中管理,构建面向政务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集中共享数据与各部门数据库同步更新。
(八)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在统一标准和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必须遵循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保证系统的标准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实用性。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效益。要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三、实施策略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政府投资先行建立和完善一些基础系统(如公共信息平台、公共数据中心等),逐步从市一级推广到基层、企业和个人,通过价值发现,吸引社会投资,逐步分离成为商业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不断丰富和日益完善。
(二)充分继承,按需先行
充分继承已有成果,改造孤立数据与局部应用,形成协同数据库与全局应用库,实现共同平台上的依权共享。根据《规划》,将部分数据、应用、接口、平台及基础设施(不重复地)组成为不同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分别立项,按需依力(财力),分项实施,分步建设。
(三)一数一源,一源一主
全市共同的协同数据库,将按国家“一数一源”原则建设,并按“一源一主”(主管机关)原则进行管理。主管机关确定一种业务(数源业务)创立、变更、发布、管理和销毁特定数据,其它政务业务调用或验证这种数据。按“逻辑集中、物理分散”原则,由各政务机关共建共享、协同维护。
各政务机关现有独立数据库,通过整理和关联改造成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协同数据库,确保数据由权威部门发布,并负权威责任,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报表数据库”和独立数据库。
(四)业务协同,共建共享
兼顾多政务机关、多种行业、多个岗位业务的横向协同。对外满足政务服务需求,对内在业务流程中更新和维护数据,确保数据与信息在流动中的多源智慧融合,实现协同数据库基础上的智慧服务,实现政务机关共建共享。
(五)先易后难,夯实基础
既照顾政务机关的当前需求,同时确定包括服务对象、基础地理信息、基本地址、建设项目在内的全局重点,选定全生命周期维护数据的业务与应用,做简化设计、贯通实现和验证协助,在简单协同基础上逐步建立信任,在各方受益前提下夯实协同基础。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智慧社会”指引下,通过持续的智慧城市建设,用信息化技术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缓解社会问题,通过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通过昌吉市智慧城市来建立管网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将管网监管纳入城市管理监管体系,实现居民供热、供水管网服务质量的实时监测,并支持对各行业主管单位、各企业的监督考评与统计分析;通过昌吉市智慧城市来建立昌吉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平台,建设标准应用系统及综合数据展示决策系统,包含业务指导、指挥协调、公众服务、数据汇聚、数据交换系统等;通过昌吉市智慧城市来建立智慧交通系统,实现外场基础交通信息的全面感知、智能调控和多元服务,强化各交通职能部门的管控手段;通过昌吉市智慧城市来建设昌吉市智慧城市体验馆,展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和在昌吉市民生服务、城市运行管理、经济产业发展、城市安全等方面的应用成果、相关产品;通过昌吉市智慧城市来建立昌吉市智慧社区,通过网站、热线、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渠道,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加强社区安全监管,提供远程医疗、快递代收、自助健康体检等服务。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
通过智慧昌吉的建设,来促进昌吉“四化”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增加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城镇布局优化。该工程将提高政府的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市民幸福感,从而创建“生态、宜居、和谐”的转型示范城、新型旅游城、生态宜居城、和谐幸福城市,打造平安昌吉、美丽昌吉、智慧昌吉,全面推动昌吉成为新疆智慧城市最佳示范城市。
(二)阶段目标
力争通过几年试点期的努力,到2023年末,昌吉的信息化水平进入全疆领先行列,完成公共基础数据库与公共信息平台等智慧昌吉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好智慧城市发展的基础。形成政务、产业、民生三大领域智慧应用的框架,打造一批重点示范工程,营造出良好的示范效应,全力推动昌吉现代服务业的大力发展,逐步走出具有昌吉特色的智慧城市发展之路。
——建立智慧城市保障体系。探索并制订智慧城市相关政策法规,从标准、组织、资金、技术、人才、运行管理等六个方面建立完善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保障体系。
——建设先进的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继续完善无线城市和三网融合的建设,保证建设水平走在全疆前列。
——建成先进的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继续完善包括基础空间数据库、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建筑物与房屋基础数据库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并建立数据汇集、更新、访问机制。
——建成先进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继续完善能对城市的各类公共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交换的信息平台,满足城市各类业务和行业发展对公共信息交换和服务的需求,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大的进展,初步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目前平台已建设完成71%,将继续完善剩余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建设几个智慧应用的重大项目,让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在民生改善与公共服务方面建设几个智慧应用的重大项目,使得市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在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建设几个智慧应用的重大项目,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融合发展,优化现代产业结构。
争取到2025年末,将昌吉建设成为领先的新疆智慧应用的标杆城市,在全国进入示范性智慧城市行列。信息通信网络进一步完善,城市信息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服务已经成熟,智慧型城市管理、服务和民生保障性应用能够取得重大进展,城市民生质量明显提升;云计算产业服务稳步增长并形成服务规模,为昌吉周边等地的各级政府、银行、教育等单位及各类企业提供云计算及存储服务。全面助推实现“天山北坡”重要增长极、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城市战略定位。主要如下:
——在试点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智慧城市保障体系。制订智慧城市相关政策法规,从标准、组织、资金、技术、人才、运行管理等六个方面建立完善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保障体系。
——在试点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无线城市和三网融合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在试点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的数据汇集、更新、访问机制。
——在试点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不断满足城市各类业务和行业发展对公共信息交换和服务的需求,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将网信办已有的监测平台接入公共信息平台,为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提供可靠和有效的保障。
——在试点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建设并完善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智慧应用(包括智慧管网综合监管平台、智慧园林、智慧环卫)。依托智慧应用体系,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服务手段更加丰富,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工作效率和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通过公共信息平台与公共基础数据库等建设,让政府决策水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其中,公共信息平台接入的工作车辆GPS数据对清雪工作的指挥调度等城市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企业和居民将享受到电子政务带来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服务。
——通过智慧应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使得城市功能设施和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完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功能设施建设速度,扩大覆盖范围,以现代信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使居民可以享受到安全、高质的市政服务。增强节能措施,强化环境保护,完善垃圾、污水、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处理设施和制度,加强监控、治理力度和手段,力争建成设施完善、生态优美的宜居新城。目前,已经完成接入的昌吉市空气质量网格化检测系统,能够准确地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为环保部门的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科学依据。
——在试点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建设并完善智慧民生的建设与管理,从而让市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教育、就业、就医、文体娱乐社会服务和保障等民生工程信息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普遍提高。
——在试点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建设并完善智慧产业方面的建设与管理,在经济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的孵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通过智慧城市建设,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得到提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融合程度进一步提高,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形成。
——智慧应用系统和智慧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十大有示范效果的智慧应用系统。实现智慧城市的创新商业模式,力争有一个至几个领域赢得市场认可,具有引领发展能力。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大力度继续完善公共信息平台示范应用建设,形成标准的应用系统。
(三)相互关系
1、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智慧城市建设是我市经济与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泛借助经济与社会信息化提高政务机关整体服务能力、行政能力、亲合能力的同时,通过政务服务创新带动经济与社会更加全面和协调发展。
2、与全省信息化的关系
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是自治区政务信息化的组成部份,是自治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在昌吉的具体实施。在实现城市级“服务对象统一、政务业务协同、行政资源整合、公共环境有序”的同时,在全区统一规划下实现全区“统一、协同、整合和有序”。
3、与行业垂直系统的关系
市级政务机关需求更多的是市内横向协同与相互支援。市级政务机关首先在市内实现“统一、协同、整合和有序”,努力满足上级机关在资源调查与统计、业务指挥与调度、政策执行与反馈方面的全部需求,逐步做到与国家行业信息化实现“统一、协同、整合和有序”。
4、与已有信息化成果的关系
全面继承政务机关内部信息化成果,进一步充实数据、关联应用、协同功能,将现有成果进一步完善和扩展成为全市智慧城市平台的一部分。保持各政务机关机构与组织、业务与流程、职责与权利相对稳定,从现有系统整体输入输出的大颗粒服务,逐步过渡到专项应用、专项功能和专项数据的精细服务,过渡到在公共平台上对政务机关业务应用的协同重组。
5、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关系
《规划》从总体上描述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根据需要将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组合成为不同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根据财力及发展策略进行分期建设。使不同项目之间完全不重复,使每个后建项目都是先建项目的继续和发展。
6、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明确政务信息化的数据与信息,首先应客观反映存在与现实,为政务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基础和支撑。
五、重点任务
(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1、智慧城市专网
智慧城市专网采用下一代的光传送网络(OTN),按需汇聚昌吉市政务内网、外网、专网、广电天山云、三大运营商宽带、WLAN等网络资源,规范到昌吉州、自治区的网络出口,实现智慧昌吉市区、乡、镇相关应用部门的智慧城市专网光纤全覆盖。扩展和完善现有昌吉市光缆网,完善WLAN覆盖范围,满足区内智慧昌吉各项应用包括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安全防控、智慧民生服务、智慧城市管理与运行、智慧产业等对传送网络系统建设需求,满足市内电子政务网络互通需求。
建设内容:智慧城市光缆专网敷设、网络机房建设、无线传输网、其他网络接入等。
2、政务云计算中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高速宽带、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可扩展性强的云计算基础设施。
依托虚拟化技术和相关云计算技术,在云服务提供商的云计算资源基础上为昌吉市搭建一个功能齐全、运行高效、使用灵活、维护方便、易于扩展、投资省、高安全可靠的、全市的政务云计算中心,实现政务云计算中心基础设施的动态、弹性的、资源化管理,形成机制健全、基础均衡、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全昌吉市一体化的智慧城市云计算服务体系。为各部门、各行业应用提供统一的、按需服务的云计算服务,并逐步推进全市服务业、民生、政务领域信息化向云平台转移,实现智慧昌吉的集约化建设,推进各政府部门利用云平台来降低成本、提高建设效率与建设水平。
3、公共数据中心
昌吉市公共数据中心的建设可以有效促进昌吉市各级各类智慧城市应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实现对信息资源的集中存储、备份和统一管理,为昌吉市公共数据库应用提供安全的存储环境和数据管理环境,实现统一的数据采集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及其稳定的运行环境,为昌吉市城市管理、领导决策、应急处突、城市管理评价、便民服务等提供良好的信息资源。
建设内容:智慧昌吉公共信息基础数据库、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平台等。其中昌吉市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内容具体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第二部分为公共信息平台及其示范应用建设,以市政、园林、环卫为示范应用,实现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统一数据标准,为将城市管理提升为城市治理提供数据基础。
4、城市GIS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智慧昌吉城市GIS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整合自治区、州、昌吉市相关委办局的各类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具体包括:基础空间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电子地图数据库、源数据库、业务专题图层数据库、标准地址数据库、栅格地图图片数据库、定位消息数据库等,形成权威、可信、统一、覆盖全昌吉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支撑平台,为昌吉各委办局、社会单位及公众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和功能服务,达到“一套标准、一张底图、一个平台,多行业应用、多规合一”的目标。
建设内容包括:地理空间共享数据库、地理信息集成与管理、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地理信息应用与展示系统等。
(二)智慧安全防控
1、平安城市
通过建设覆盖全市的视频监控网,建立各级联网的监控报警管理平台,在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社会治安防控、数字城管、智能交通管理、应急指挥通信、城市公交调度、公众信息服务等方面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视频监控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与应用,实现常规治安防控向立体化动态防控转变、传统指挥调度向扁平化指挥调度转变,形成信息化条件下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打、防、管、控新格局,充分发挥科技强警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为构建全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供支撑和服务。
建设内容:平安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智慧安保等。
图 1平安城市建设示意图
2、智慧应急
依托现有的各专项指挥系统和网络,以应急指挥场所、移动指挥系统、综合应用软件及数据库为主要内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管理、综合协调、统一调度”的原则,建立集视频、通信、指挥、调度于一体,面向全市的纵向贯通、横向联系的应急平台体系,形成快速预警、响应以及事后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体系和统一指挥、反映迅速、运转高效的协调指挥体系,实现政府应急平台与各专项指挥平台之间应急信息与基础信息的汇集与共享,确保市、乡、村三级应急平台体系的互联互通,为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手段,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水平。
建设内容:完善各类专项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等。
图 2应急指挥场景示意图
(三)智慧民生服务
1、智慧城市体验馆
智慧城市体验馆充分应用最新科技与城市发展目标、智慧城市发展理念、智慧城市所带来的社会价值等结合起来,采用现场、远程、模拟、虚拟等多种模式展示昌吉市智慧城市的建设成就和发展愿景,以直观、生动形象、身临其境的互动体验方式,为政府自身以及城市居民演示未来智慧城市景象,提升人们对于未来昌吉市智慧城市生活方式的认知,领会智慧城市的便捷之处,从而帮助更多的人认同智慧城市理念,使智慧城市获得广泛推广,从而形成社会影响力。
建设内容:智慧城市体验馆场地和配套工程建设、智慧城市体验馆展区和展陈内容建设等。
图 3城市体验馆建设示意图
2、智慧医疗
在“十三五”规划的“智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疾病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预约挂号、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远程医疗和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为切入点,统筹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信息建设,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服务等建设。
建设内容:医疗统一预约挂号平台、昌吉市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搭建远程医疗共享平台(医疗资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系统等。
图 4智慧医疗建设示意图
3、智慧社区
建设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就业、社保、低保、卫生、计生、文化、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通过网站、热线、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渠道,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基于社区打造养老服务平台,涵盖智能呼叫终端、养老服务信息库等,鼓励社会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平台建设;加强社区安全监管,完善社区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社区进出车辆车牌识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与城市运行管控中心实时对接;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线下社区智慧服务站,提供远程医疗、快递代收、自助健康体检等服务。
建设内容:社区智能管理平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智慧社区服务站等。
图 5智慧社区建设逻辑图
4、智慧文化旅游
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市民基于平台开展文化活动预约、场馆预约、图书借阅、文化交流等,推进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一卡通”;推进昌吉市文化馆、博物馆、恐龙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数字化建设,实现虚拟实景导览等功能,增强民众的良性文化体验,提升昌吉文博行业整体影响力;完善基层数字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边远乡镇和村数字文化长廊、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等。
同时,围绕“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利用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通讯网络、虚拟现实等先进的信息技术,结合昌吉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旅游和健康服务业有机统合发展,通过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导览APP、旅游信息触摸屏查询系统、游客流量监测与引导系统、智慧景区示范试点建设,盘活旅游要素资源,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将昌吉市打造为以养生、养老、医疗、理疗等为核心的康养旅游产业,力争成为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
建设内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公共图书馆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公共文化一卡通、基层数字文化服务设施等。建设昌吉市旅游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慧旅游景区示范试点建设、游客流量监测预警系统等。
图 6智慧旅游建设示意图
5、智慧追溯
解决农产品、畜产品和食品药品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推进设施农业、畜禽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机构具备更有力度的监管能力和手段,为居民提供高水准的食品安全保障,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建设内容:农产品追溯、畜产品追溯、食品药品追溯等。
(四)智慧城市管理与运行
1、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2020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建办督函〔2020〕102号),要求搭建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及市级平台,2020年底前,主要地级以上城市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联网,有条件的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所辖市级平台联网。2021年底前,实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搭建国家、省、市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能力;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进一步提升许可、巡查、监督、执法、服务、考核、决策等综合管理水平,打造“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项目根据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要求、建设指南和技术标准,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纵向对接国家、自治区级平台,联通县(市区)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等功能。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指导系统、指挥协调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公众服务系统、数据汇聚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其中,业务指导系统按权限共用国家平台的业务指导系统。
图 7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架构图
图 8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效果图
2、智慧管网综合监管平台
根据管网安全生产和公众服务的需求建立相关标准规范,将管网监管体系纳入城市管理监管体系中。利用先进信息化技术,建设前端采集设备和硬件支撑环境,有效整合供排水、供热、燃气等业务相关数据,实现整个城市范围内、全网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夏季供水、冬季供热、节水节能等问题,同时对管网设施及各经营单位进行综合监管,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的最佳状态,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动态感知、体征监测、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公众服务等多项功能,从而有效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建设内容:智慧管网综合监管平台有效整合昌吉市主城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供热、供排水、燃气业务相关数据和信息系统,加装2000多处监测点位,打通政府(监管端)、企业(服务端)、市民(用户端)三端壁垒,构建集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昌吉市水电气暖综合平台。开展管网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与现有城管系统和热线系统的对接,同时对接8家热力企业、1家供水企业、1家排水企业、4家燃气企业现有监测信息化系统,新建监测设备,开发管网案件信息采集、日常巡查监管、案件处置监管、管网大数据分析、应急指挥调度及微信公众号等系统功能,将管网监管纳入城市管理监管体系,实现居民供热、供水管网服务质量的实时监测,并支持对各行业主管单位、各企业的监督考评与统计分析。
图 9智慧管网建设效果图
3、智慧交通
建成覆盖昌吉市城区的智慧交通管理系统,通过智能化、信息化的科技手段,构建以智能信号控制、交通信息采集、高清电子警察、交通动态诱导等智能化交通管理应用系统为基础,以公安交警指挥控制中心管控处置和城管综治指挥中心监测协同为核心应用的昌吉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工程。一方面,建设外场重点的物联网子系统,包括城市级交通数据采集系统(重点路口)、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市域所有路口)、多功能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重点路口)、城市道路交通诱导系统(城区出入口及重要分流点)等系统,实现外场基础交通信息的全面感知、智能调控和多元服务;另一方面,通过租赁运营商网络资源搭建基础云平台资源,搭建基于视联网的交通指挥管控平台、基于大数据的交通信息控制平台以及基于智能化的交通运行维护平台,强化各交通职能部门的管控手段,并且让系统效能稳固提升。
图 10智慧交通建设效果图
4、智慧环保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智能传感、视频监控等物联网终端,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化学品污染、噪声污染、危险废物污染、核与辐射污染等环境对象的指标进行实时采集和监测。搭建智慧环境检测和综合应用平台,对海量采集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和分析,构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分析和环境信息发布服务,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保信息服务水平,为花儿昌吉建设奠定扎实的城市环境基础。
建设内容:完善专项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统一的环境监管平台、完善环境信息预报和发布系统。
图 11智慧环保建设效果示意图
5、智慧环卫一体化管理云平台
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增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实现对现场情况的实时化、精细化掌握;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提升数据价值,挖掘规律、特点,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支撑;以考核促工作,提升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应用成效。
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通过多渠道、多手段的宣传推广,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增进政民互动,贴近民生需求,体现环卫工作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建设内容:完善智慧环卫建设体系,构建智慧环卫垃圾分享等相关应用。
图 12垃圾分类平台建设效果图
(五)智慧产业
1、智慧农业
建设西北最大的种业电子商务平台,把昌吉市打造成“全疆乃至全国种子培育研发基地和销售推广中心”;推进各类农业信息采集、分析、发布,为全市各农业管理部门、种养专业户、流通专业户和广大农民提供农业气象、种子种苗、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服务;鼓励农户和企业积极探索农业电子商务。
建设内容:种业电子商务平台、农业生产经营物联网应用推广、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等。
2、智慧物流
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卫星导航、无线射频识别、货物自动分拣、AGV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和装备,提高货运业的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着力打造集信息采集、发布、处理为一体的商贸物流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物流、车流和企业信息流,支持货主与物流企业供需信息无缝对接、运输车辆智能调度、车货配载智能化服务、运输路线规划、运输车辆动态导航和安全预警等服务,实现货物最佳匹配、最优配送、最快送达。
建设内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昌吉市物流产业园区和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等。
3、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在昌吉市当前线上线下创业创新原始资源的基础上,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建设一个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信息服务体系为支撑,共享机制为保障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打通昌吉市各委办局、公办社团组织、银行、担保公司等信息资源通道,实现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创业服务,积极为政府、企业、创业者等主体构建优质、高效、便利、低成本的创业创新资源服务;并出台一批鼓励性政策文件,为昌吉市营造一个健康且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带动区域创新创业,为昌吉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引领和创新驱动,进一步塑造昌吉生态“宜居创业之城”的城市形象。
建设内容:面向企业、人才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所需服务的创新创业在线服务系统,包括工商财税、营销推广、金融推广、知识产权等企业管理服务;知识库、法律库、创业培训等企业发展服务;发布最新资讯、项目及产品、营销推广、业务咨询等信息发布服务;申报科技项目、技术交流、进行技术产品成果交易等面向市场服务。
(六)建设愿景
以大数据和系统融合为基础,可有效连接散落在城市管理各个单元的数据资源,将城市各部门海量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享,让高价值情报信息快速传递;并充分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应用,将信息、技术、设备与城市管理需求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态势监测、应急指挥、展示汇报、流程管理、辅助决策等多重作用,是城市管理的决策中心、预警中心、治理中心、指挥中心、展示中心,有效提升跨部门决策和资源协调指挥效率。
图 13城市智能运营中心建设效果图
六、建设计划
本《规划》所列重点建设任务,在“十四五”期间将全面展开,在后续“十五五”期间继续发展和不断完善。
(一)2020—2021年计划
智慧昌吉建设起步阶段,主要目标为:建成先进的城市公共数据中心,完成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库、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建筑物与房屋基础数据库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汇集、更新、访问机制。继续建设完善先进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使其成为能对城市的各类公共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交换的信息平台,满足城市各类业务和行业发展对公共信息交换和服务的需求,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大的进展,初步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与公共基础数据库等建设,让政府决策水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企业和居民享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高效便捷的服务。
主要任务包括:“智慧昌吉”的顶层规划和细化设计,智慧昌吉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智慧昌吉的政策和标准建设,智慧昌吉建设评价考评体系建设。重点推动智慧管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二)2021—2022年计划
随着组织机构的逐步建立和配套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以及公共平台与数据库的建立,各智慧化专项应用可随之纳入建设日程。“智慧昌吉”拓展阶段,将以规划落实、关键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智慧产业集聚规模化和智慧应用快速扩展为主,快速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域的诸多重点应用,具备智慧城市运营服务能力。此阶段将初步具备“智慧城市”的功能要素,产业集聚能力提升。
对2021年的建设的主要项目内容进行完善。
新建的应用体系中包括:智慧城市专网一期建设;政务云计算中心一期建设;公共数据中心一期建设;城市GIS公共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一期建设;智慧交通一期建设;智慧社区一期建设;智慧追溯一期建设;智慧农业一期建设;智慧文化旅游一期建设;平安城市一期建设;智慧环保一期建设;智慧城市体验馆一期建设。
(三)2022—2023年计划
“智慧昌吉”逐步拓展阶段,以规划落实、智慧应用优化和服务深化阶段,完善平台功能,完成规划的应用部署。全面覆盖产业经济、民生、城市管理和政务建设等各个领域,智慧城市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智慧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化水平已有智慧化特征。
对2021年2022年建设的主要项目内容进行完善。包括:智慧城市专网二期建设;政务云计算中心二期建设;公共数据中心二期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二期建设;智慧交通二期建设;智慧社区二期建设;智慧农业二期建设;智慧环保二期建设;智慧文化旅游二期建设;平安城市二期建设;智慧城市体验馆二期建设。
新建的应用体系包括:智慧应急一期建设;智慧医疗一期建设。
(四)2023—2024年计划
“智慧昌吉”优化提升阶段,昌吉市智慧城市运营能力大大得到提升,昌吉具备产业创新、综合服务和产业辐射能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昌吉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智慧产业示范区。借助大数据、云服务平台的大量灵活信息整理承载手段和互联网媒体社交平台的自由性,将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细分化并与群众相互连接起来,人们可以通过微博等手段与相对应的部门实现实时互动。通过大数据的智能计算对较为关键、经典的问题进行调整、解答。
对2021年、2022年的建设的主要项目内容进行完善。包括:智慧城市专网三期建设;公共数据中心三期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三期建设;智慧交通三期建设;智慧社区三期建设;智慧农业三期建设;智慧文化旅游三期建设;智慧医疗二期建设;智慧应急二期建设;智慧环保三期建设,平安城市三期建设。
新建的应用体系包括:大数据应用平台一期建设;智慧物流一期建设;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一期建设。
(五)2024—2025年计划
智慧城市深化应用阶段,主要是对前期所有的建设内容进行完善,达到智慧城市建设的全面协同、持续优化。其中,大力推进智慧产业的升级及规模化,继续扩大智慧应用的辐射范围和应用深度,针对智慧昌吉信息资源进行深化应用和挖掘。同时,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和智慧农业;最后,对“智慧昌吉”的建设情况做总结,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下一步的方向。
七、实施路径
(一)总体实施路径
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可以划分成五个阶段,具体如下图所示:
1.规划设计阶段(2021年)
主要是进行“智慧昌吉”的顶层规划和细化设计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各相关方认可;针对重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建立智慧昌吉组织机构与制度;制定智慧昌吉的政策和标准;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智慧昌吉”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同时,重点推动智慧管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2.基础建设阶段(2022年)
重点开展智慧昌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昌吉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并以服务民生、安全防控领域的应用为重点,选择部分重点、急需的项目进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智慧城市专网、政务云计算中心、公共数据中心、GIS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现有信息化项目整合。应用领域主要是进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朔源、智慧农业、智慧文化旅游、平安城市、智慧环保和智慧城市体验馆等项目的建设。
3.逐步拓展阶段(2023年)
在智慧昌吉的智慧城市专网、政务云计算中心、公共数据中心和应用技术支撑平台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拓展智慧城市专网应用范围,完善政务云计算中心和公共数据中心,完善人口、法人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共享主题库、部门业务库和融合数据库的建设,构建大数据应用的基本框架;开展各个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应用项目建设,重点推动在安全防控、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继续推进惠民便民类智慧化应用,包括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应急、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农业、智慧环保、智慧文化旅游、智慧医疗、平安城市、智慧城市体验馆等的建设。
4.优化提升阶段(2024年)
分析前三个阶段的建设成果,总结昌吉市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建设效果、资金投入、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对建设内容、周期和成本的准确评估,快速进行模式推广和建设提升。主要对智慧昌吉组织机构、智慧昌吉政策和标准进行优化;智慧城市专网建设基本完成,满足各委办局和企事业单位智慧城市建设对网络的需求;云计算中心优化升级,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应用进一步深化,加大政府数据资源与社会信息资源的融合共享,大力开展大数据技术在民生服务、城市运行管理、产业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应用和挖掘,逐步开放政府数据资源,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应用政府数据资源进行分析和应用,实现数据增殖服务和应用;继续推进智慧城市应用项目的全面开展和大规模示范试点应用推广,包括平安城市全面铺开,智能交通、智慧应急进行完善,智慧社区、智慧农业和智慧环保模式全面推广,智慧医疗和智慧文化旅游全面铺开;开展智慧物流和创业创新平台等智慧产业项目的建设和试点等,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5.深化应用阶段(2025年)
大力推进智慧产业的升级、发展及规模化;继续扩大智慧应用的辐射范围和应用深度;智慧昌吉信息资源深化应用和挖掘;深化昌吉现代服务业建设,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智慧农业等具有昌吉特色和极具区位优势的产业,着力提升昌吉服务产业的发展层次和水平;做好“智慧昌吉”建设的经验总结。
(二)
总体实施计划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委办局正职领导为成员的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协调、组织和指挥;各委办局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智慧应用建设相关具体事务,确保智慧城市在全市范围内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级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并通过智慧城市建设让其充分受益。
(二)投资与管理
支持共同平台基础上的协同系统建设,严控部门自建独立系统。综合利用上级(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和市场三类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引导,企业投资参与,其他投资补充的多元投资机制。鼓励机制创新,鼓励购买服务,鼓励投资加运营等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三)人才与培训
积极组建理论修养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团队,建立多层次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充分依托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大型企业资源,确保信息化人才队伍持续壮大;重点培养既熟练信息技术又熟悉行政管理与政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做好全市干部信息化培训、考核,并将其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运行与维护
由各级智慧城市应用实现与保障机构共同负责,鼓励外包。
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间的相互协同,负责全市公共基础平台建设和运维;各成员单位负责在全市智慧城市平台上构建和维护所属的智慧应用;第三方机构在各级智慧应用实现与保障机构指导与监督下,在全市公共基础平台上扩展各种业务与功能系统。
(五)风险与控制
规划不够科学,宣传不达效果,信息化功效不明显等,可能导致投资风险;技术路线、实现设计、施工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建设风险;促进各委办局协同及政务高效服务不明显,运维机制缺陷,可能导致运维风险;社会环境变化可能造成政策风险。
(六)分建与统合
在基本确保“过程私密、结果公开”前提下,各成员单位智慧应用以工作职能为主分别建设,公共基础平台统一联合建设,做到“统基础,分业务”。
(七)监督与考核
充分发挥组织、人事、发改、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作用,抓好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与审计监督机制与体制,对智慧城市应用分建、绩效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