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4-03-04 16:34:05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及昌吉州空气质量评估和重污染天气预测联合会商结果,预计3月3日——7日“乌—昌—石”区域日AQI<150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符合预警解除条件。根据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昌吉市于2024年3月3日16时解除辖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3日
(来源: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