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草经营事中事后监管,深入贯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昌吉市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确定执法人员
2024年,昌吉市烟草专卖局持有执法资格人员共18人,其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名录库14人,分别是:马磊、吕涛、黄海涛、王新春、张新云、郭舜华、万志辉、朱金锋、孟先伟、董磊、万宏玉、王轶宵、钟博、吴春梅。主要负责昌吉市辖区烟草零售市场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等专卖工作。
二、制定年度计划
贯彻落实区州两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新要求,昌吉市烟草专卖局在年初按照辖区年初持证零售户总数2490户的11%的比例,随机抽取零售户274户,制定《昌吉市局2024年市场监管随机检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计划抽取(检查)8批次完成年度随机检查总任务。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抽取月度任务。每月初,在总任务中随机抽取月度双随机任务,下发稽查员执行。
二是抽取执法人员。每月随机抽取14名执法人员,组成6个检查小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主要对下列17项开展常规检查。(1)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是否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2)是否有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为;(3)是否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未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的情形;(4)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5)是否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仍从事卷烟经营的情形;(6)是否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仍从事卷烟经营的情形;(7)是否存在停业时间超过一年仍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8)是否存在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情形;(9)是否存在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10)是否存在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11)是否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行为;(12)是否存在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13)是否存在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行为;(14)是否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15)是否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行为;(16)是否有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17)是否销售走私烟草专卖品行为。
四是做好评价分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零售市场信用监管工作办法(试行)》零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应当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基础信用等级。A级为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状况好的守信市场主体;B级为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C级为存在一般违法行为、信用状况较差的市场主体;D级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信用状况差的市场主体。
2024年随机抽取批次,抽取零售户274户,均实现逐户实地检查,评价为A级的274户。
五是做好结果公开。月度双随机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负责人姓名、企业名称、许可证号、经营地址、检查组、检查情况、评价得分、评价结果以及评价时间”相关信息,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昌吉市市民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进行公开。
四、总体效果评价
2024年,昌吉市烟草专卖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与各项专项检查的结合,市场监管效果比较明显,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逐步增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系统随机生成被检查对象分布零散,检查遍费时较多,影响工作效率。
二是随机筛选被检查对象数量仅占到辖区总数量的11%,涉及被检查对象较少,给涉烟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不利于市场净化。
六、需要改进的情况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有效调配检查车辆和人力资源,优化检查线路,以点带面开展市场监管。
二是“双随机”管理与日常监管有效结合,提升市场见警率和市场净化率。
一年来,昌吉市烟草专卖局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严格规范开展执法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受到广大零售户和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