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生态环境

2023-09-27 16:55:40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字体: 打印

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点击跳转)

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点击跳转)

昌吉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1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2 行政管理 行政检查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施检查、事前公开、时候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每季度公开1次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3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建设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4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5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6 公共服务事项 污染源执法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按照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要求,每年公开1次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7 污染源信息发布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8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水环境每月公开1次;空气质量每日公开1次;声环境每季度公开1次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9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陈蕾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