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不文明行为说“不”】“生命通道”不得占用
2020-12-03 11:42:15
来源:昌吉市融媒体中心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在一些小区,由于个别居民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加上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出现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日前,在森林大第小区,多处标有消防通道字样的路面被私家车占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将很难进入,从而严重影响扑火救援。
居民蒋伟清:“像这些车全部停在这个地方会影响消防车的通行。如果发生火灾了,消防车根本就没有位置停,对居民这个生命安全也存在很大的隐患。”
南林社区干部马源杜:“我们和物业公司也多次与这些车主进行沟通,第一时间让他们把车移走,对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一个保障,对小区的环境也得到一个良好的改善。”
乱占乱停消防通道,不仅有违公德,而且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可给予警告或处500元以下罚款。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多管齐下,及时制止乱停乱占消防通道现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
居民白玉林:“我们把车规定的停在车位上,不乱停车。文明停车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昌吉市融媒体中心 马福安)
责任编辑:陶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