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餐饮等5行业可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国家、自治区相继下发通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连日来,市社保局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以尽快让这一政策惠及广大企业和参保群众。
5月17号上午,在市市民服务中心社保服务窗口,前来办理社保业务的市民居来提,在工作人员的宣传讲解下,得知自己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到社保缓缴政策时,十分开心。
市民居来提:“像四、五、六这几个月的灵活就业的社保交不了,到明年也可以交,也没有滞纳金,觉得这个政策确实挺好的,为我们老百姓考虑比较周到。”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符合缓缴社保费政策的企业有414家、灵活就业人员有2.9万多名。其中,相关企业可通过市市民服务中心社保局经办窗口或登录互联网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缓缴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市社保局征缴一科副科长张艳:“这项政策出台以来,我们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我们已经通过短信方式,点对点精准发放到各参保单位的法人和经办人的手机里,这样精准的宣传能够更好地为有缓缴需求的单位,能够更快地享受到我们社保的红利。”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8家企业享受到缓缴优惠政策。
市社保局副局长李福华:“下一步,我们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更好地为我市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昌吉市融媒体中心 周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