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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四举措开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规划核实工作

2023-08-29 10:23:03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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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增强守法意识。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履行职能,在建设单位(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向其发放规划批后监管告知书、规划法宣传单,详细讲解相关流程和法规重要章节内容,有效提高建设单位(个人)的知法守法意识,为建设项目依法高质量实施奠定法制基础。目前,向28家建设单位发放规划批后监管告知书和规划法宣传单。公开透明,实行“阳光规划”。在网上公开审批建设项目并在施工现场悬挂规划批后公示牌,依法公开拟建项目、监督单位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目前,公示规划建设项目55个。跟踪检查,现场依规确验。建立检查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项目清单,有序开展建设项目规划批后跟踪检查,分别在建设项目的基槽及±0标高、一层封顶、主体封顶、外立面装修等环节进行现场踏勘确验,通过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房地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实施。目前,开展项目巡查80余人次。规划核实,严格依法整改。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条款处罚,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同时,依法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现场踏勘并核对规划指标,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确认书》。今年以来,未发现续建、新建项目违法建设行为。(陶发升)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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