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对22辆“霸道”机动车依法拖移处置!
“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停放太没有素质了,城管把这些车清理干净就是为我们市民做了一件好事!” 3月13日,昌吉市民齐女士在吐鲁番路对城管执法人员将占压人行道停放的机动车逐一清理表示欢迎和肯定。
近期据市民投诉反映:市区吐鲁番路的人行道上经常有机动车在此停放,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可能引发交通事故。3月12日,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下沉建国路街道的执法中队联合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对机动车占压吐鲁番路人行道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整治。城管执法人员根据每辆车上的移车电话,逐一通知车主将车移走,对拒不接受移车通知或无法通知车主的车辆,城管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将车辆进行拖移。截至目前,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国路中队已对吐鲁番路占压人行道停放的22辆机动车依法进行了拖移。
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国路中队中队长郑东升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和车主:机动车占压人行道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它不仅会影响行人的安全通行,而且机动车的碾压还会损坏人行道路面。请大家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将自己的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交警指定标线、标牌的安全区域。(来源:昌吉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