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交警查处3起酒醉驾交通违法案件
为切实维护昌吉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聚焦酒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多措并举,持续严查严管。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在酒驾醉驾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与重点路段,通过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确保执法覆盖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自“冬季行动”开展以来,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40例,其中酒驾19例、醉驾21例。每一个数字的背后,都意味着一次隐患的排除和对生命守护。寒冬深夜,无论是街头巷尾的严密设卡,还是大街小巷的流动巡逻,都有交警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用实际行动筑牢冬季交通安全屏障,守护万家团圆。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驾上路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
部分酒醉驾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勿酒后开车

酒醉驾案例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小心“隔夜醉”
酒驾危害猛于虎
莫拿侥幸当幸运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