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昌吉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制度建设,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累计统计,统计期截止2017年1月1日。
一、 概况
遵照《条例》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覆盖面。昌吉市文广系统全部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我单位门户微信平台2016年设计得更加美观便捷,栏目分类更加科学合理,服务效果更加明显,公众关注度在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
为更加全面、规范、有效地贯彻施行《条例》,我局认真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分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网络,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形成有效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推进的合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全系统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确保公开目录、指南、内容的编制上传工作按时有序进行。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为创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我们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在单位门前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宣传,在普法宣传栏上公布《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76条,其中:政策信息 132条,党建园地48条,图片新闻48条,行业法规48条,工作动态100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未发生。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昌吉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暂时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
五、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及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内容的编制上传工作按时进行,我局出台了《昌吉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昌吉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完善。工作人员是兼职,实际工作中运行不畅,影响工作效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然不强。特别是微信平台信息日常更新情况总体欠佳,除工作动态类信息更新较为及时外,部分的专项工作更新频率极少,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覆盖面仍需扩大。四是依申请公开仍然是当前的工作重点。有需求,但是申请数量少,在实际操作中不规范,对公开与保密界定不清晰,以保密和涉及第三方利益为由不公开的现象存在。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
(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每年认真总结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本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绘制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责任,解决信息发布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测评机制,切实解决不更新、公开不及时问题。对本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日监测、季通报、年考评,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信息发布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通过召开示范现场会等形式,推广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
(四)抓好对内公开试点工作。结合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务晋升、人事安排、财务收支、福利待遇等有关事项,开展对内公开工作,使内部信息公开透明。
昌吉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