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实施办事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公共事业单位新形象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以来,在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昌吉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关注舆情民意,不断提高政府行政职能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小组成员,指定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我局业务理论学习年度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一是通过昌吉市政府网站子目录,收录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使市领导及全市各族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情况;二是在设立了公共借阅室和《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人员设置等基本情况,方便来访人员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设立了公示栏,每月公布机关效能通报及考勤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局机关设置专门科室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
2016年,昌吉市林业局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3条。积极落实网宣工作,保证每月及时上报100条原创网评文章、30条影响力文章。有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昌吉市林业局没有此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竹林地,每平方米6元。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4元。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1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3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昌吉市林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同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上报公开的文件相对滞后,影响公开文件的及时上网发布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加大。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体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了解项目代建相关工作,不断扩大林业局在社会中的影响力,扎实推进代建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将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不断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范围,逐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我局已制定每月学习计划,将信息培训作为重中之重,以此培养我局全体职工写作能力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全体科员的积极性,达到提高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效率。
昌吉市林业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