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知》和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昌吉市纪检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昌吉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下阶段工作重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昌吉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纪委组宣部负责本级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工作中,认真学习《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七项配套制度》(昌州政办发[2008]133号。通过制度的学习,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流程,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丰富公开内容、严格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在网站发布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进行发布,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昌吉市纪委监察局共计通过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条,其中,通过互联网共计发布各类公开信息36条,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了市纪委监察局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具体工作中,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公开了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等信息。此外,按照要求还将本部门通知公告、经验交流以及各乡镇、街道、部门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各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昌吉市纪委组宣部具体承担昌吉市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专职人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无收费情况。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宣传、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培训及内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市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进一步协调、利用各商业场所的电子大屏、触摸查询机、楼宇广告机等设施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可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可公开信息。
昌吉市纪委监察局
2017年2月15日